推 israelii: 贈送也不行? 02/14 14:24
推 kathylan: 礙於法令,贈送也不行喔 02/14 14:54
→ Kennyq: 本意是贈送,初犯不用禁到一年吧! 02/14 17:03
→ ysas: 同意樓上 02/14 21:04
推 porcupine: 站規看一下。 02/14 23:49
→ mico409: 這是站規!!!!! 02/15 00:14
推 bpq302302: 一年有點可憐 02/15 09:28
→ eipduolc: 站規遵守一下吧 02/15 10:26
推 windsson: 站規>>>>>>>板規~雖然是好心~但也沒辦法 02/15 10:40
推 asuspc: QQ 02/15 13:03
推 www50205: QQ 02/15 16:35
推 koi074: 幫QQ 02/15 16:55
→ ysas: 只能幫原po QQ了... 02/15 17:57
推 Dayton: 幫QQ.... 02/15 21:10
推 wargods8402: 幫QQ 02/17 08:49
→ OverRaven: 附帶一提 過期食品也是違禁品 好心人要當心 02/18 00:37
推 galop: 過期食品不是違禁品,那麼自家包的粽子 水餃 湯圓 醃菜 果 02/18 15:52
→ galop: 乾及及其他食物,也等同過期食品 02/18 15:52
噓 OverRaven: 去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 反駁前先爬法規行嗎 02/18 16:02
推 galop: 樓上和一位自稱唸法律愛賣弄,卻自負無知的人相同,你可以 02/18 16:26
→ galop: 欣賞之前他寫的文,先搜尋一篇標題含有"麥當勞"的文來看 02/18 16:26
噓 OverRaven: 樓上仗著知道卻要先賣弄 而不先行說明 也沒比較高尚 02/18 21:40
推 galop: 引用錯誤還敢噓人,也不見高尚。敢嘘卻不自省,要誤導多少 02/18 21:58
→ galop: 人才開心,錯就是錯,像奧客拗態度,事情不會變對呀 02/18 21:58
噓 OverRaven: 呵呵 先裝高尚 吵到臉紅脖子粗才貼法條 到底誰才奧呢 02/19 01:59
→ OverRaven: 二篇起手都在引戰 這種品行 還是先學會自我反省比較好 02/19 02:00
推 galop: 引導錯誤,還想用嘘引人注意,怎不學會以身作則先爬法條呢 02/19 02:36
→ galop: ?作不到卻還嗆聲,你想證明自己說話從不用腦過濾吧 02/19 02:36
噓 OverRaven: 所以先高談闊論 假裝自己很行 最後拿法條救火嗎? 02/19 02:56
→ OverRaven: 到底是誰先嗆聲 先學會用腦 再來教訓別人吧 這是基本 02/19 02:57
推 galop: 這事對你有多困難?一開始用二行推文說明過期食物不是違禁 02/19 06:43
→ galop: 品。對你來說二行字就是高談闊論,你竟還看不懂,怪誰呢 02/19 06:43
噓 OverRaven: 有法條不貼 硬要先拿一堆不相關的舉例 然後怪人看不懂 02/19 14:31
→ OverRaven: 你想否認什麼 麥當勞吵一次 這次吵一次 下次繼續吵? 02/19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