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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med (peace)》之銘言: : 陰陽相生是符合自然的 : 當人們因為自己的精神出現不符合自然的情況下 還要要求別人也贊同他們 : 就以正常人的立場來看 似乎不是很合理 : 改天 人跟獸的 人跟物的 也要求要立法保障他們婚姻的權利 : 是不是也應該比照辦理 : 法律並沒有立法禁止同性交往 也就是說並沒有迫害他們的人權 : 個人認為就法律的目的 保障人權 這已經足夠 : 修道在某些階段甚至是要禁欲的 遑論不符自然的欲求 未免推文不利於閱讀,末學直接回文。
pennyty: 如果說修道到某個階段是要禁慾的,那想必42.72.159.105 11/30 21:47
pennyty: 不是每個人都會經歷吧?要求無修之人行有42.72.159.105 11/30 21:47
pennyty: 修之事是否有些方向錯誤?我以為修道是反 42.72.159.105 11/30 21:47
pennyty: 求諸己,想有什麼境界,應是要求自己而非42.72.159.105 11/30 21:47
pennyty: 外求。42.72.159.105 11/30 21:47
對他人自然不需要要求 只對自己如果是求道者來說 甚至各派都會有不同見解的 ===== 就此部分,承道兄所言,當某些規範於教派內部就有不同見解時, 想必就不是這麼適合用來規範所有人,不論教內或教外。 這種規範我們俗稱道德標準。您後文也有提到道德的部分。
pennyty: 若說陰陽相生屬於自然,那麼陰陽未分天地42.72.159.105 11/30 21:55
pennyty: 混沌之時是否自然?變為自然不變亦為自然 42.72.159.105 11/30 21:55
pennyty: ,存為自然亡亦為自然。私以為,身為道子 42.72.159.105 11/30 21:55
pennyty: ,不分別不執著,方是真本根。 42.72.159.105 11/30 21:55
道兄見地頗高 就道法 究竟意上來講是的 某亦贊成道兄所言 而末學主要是就世間是否立法上來講 提出一些個人見解 如果末學修為境界夠 那立也可 不立也可 只是私以為不立 或許對整體人類來說 比較能保有基本的人倫道德 對於整體道教也較好 ========== 承上述,末學一併回復您。 一切世間法以變為常軌,從無變有乃至大有最後又歸於無。 以我所修習的經典而言,我們應該關注的不會是整體人類, 而是我們該如何關注自己。 保有人倫道德很好,但應該是要求自己保有人倫道德,而非要求他人遵守。 提倡道德其實只代表道德早已淪喪。 在民法修正案還未通過的此時,社會比起50年前,道德顯然較為淪喪。 原因就在於淪喪才是自然。 有興就有衰,有始就有終。 所有的規則都是用來被打破的,因為所有的規則都是人創設的。 人會變,社會會變,道德觀也會變; 所以婚姻制度真正變成一夫一妻也不過就近百年的事情而已。 而制度給予的是保障,如果別人有自己卻沒有的時候,爭取才是自然。 追求平衡是人的本能,例如說錢賺得不夠就更努力去賺。 所以當只有一男一女這樣的組合可以結婚時,不想用這樣的組合結婚的人自然會爭取。 這是平衡,這是自然。 宗教不會因為民法972修改而毀滅,也不會因為不修改民法972而毀滅; 有人不信就會有人信奉,這是自然。 話說回來,婚姻跟宗教其實都是非常個人的議題。 所以如果信仰是自由的,婚姻應該也是。 自由代表可以自己決定,自然代表生來就是如此。 相較之下,宗教比起性向還更不自然一點。 畢竟我們不是生來就有信仰,而性向是無法後天改變的。 一點拙見,僅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44.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oism/M.1480518364.A.617.html
purue: 君臣之道也不是天生的啊 拿五倫來當論點真 61.228.193.117 12/01 00:34
purue: 是弱爆了 出來反抗的一堆鬼宗教協會都拿不 61.228.193.117 12/01 00:35
purue: 出真正有辦法說服人的論點 只會用宗教綁架 61.228.193.117 12/01 00:35
purue: 基本上就是一群廢物 61.228.193.117 12/01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