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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沒有在管,附近人行道、騎樓…全部都滿滿滿 不爽的是態度 消費是人,不消費給我滾的態度 這跟地頭蛇有啥兩樣? 更矛盾的:牠家員工要停 這不科學阿… : 台北市停管處有FAQ: : Ans: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55條及第56條規定 : 騎樓、人行道係供行人通行使用,除依第90-3條道路主管機關所設置 : 必要標線範圍內之外之人行道,即屬禁止停車處所,依法得予取締。 : 所以該店家與原po,在法律上都不可以停車於騎樓 : 但是..... : 現實無法這樣處理,所以只要不要太誇張 : 桃園的警察似乎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不過,要知道這樣也是不合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0.242.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oyuan/M.1404181466.A.E50.html
YAchine:就跟你說 直接報警 誰都不要停 XD 打電話報警 有電子紀錄 07/01 17:22
YAchine:不能吃案 07/01 17:22
hope1989:基本上把他鬧上報 很快就解決了 07/01 20:22
hope1989:八卦板很多駐板記者 07/01 20:22
hope1989:不過雙方都違法…… 07/01 20:23
nk:如果是我就很科學了 會說我們希望可以留一個出入口 07/02 03:34
loveawrybod:店面那嚜大留出口也頗奇怪 但較委婉 07/02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