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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731634 聯合報 射精在5歲女童臉上逼她喝尿 噁男竟扯自己是同性戀 2019-04-01 19:54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曾獲「桃青領袖傑出獎」的桃園王姓男子,2017年7月起涉嫌猥褻凌虐員工的5歲女童,不 僅把她剃光頭、逼喝尿,手淫後還射精在她臉上,種種變態行徑,檢方起訴痛斥他令人髮 指;審理時,王責自稱是「同性戀」,抗辯其行為不是為了滿足性慾,法院不採信,依加 重強制猥褻、妨害幼童發育罪等判他12年徒刑。 檢方調查,28歲王男在桃園龍潭經營即期食品店,雇用單親媽媽為店員,他則主動說願意 24小時替她照顧女童。受雇員工不疑有他,把小孩送給他看管,但短短1個多月期間,女 童卻遭百般凌虐,被打成熊貓眼甚至剃成光頭。 檢方還查出,王以每天一次手淫後射精在女童臉上、命令替他口交、舔肛門,甚至拿海綿 暗藏牙刷插入女童下體等方式性侵,更逼她全裸、狗趴在地不准睡覺,還用刮鬍刀剃成光 頭,強逼喝下他的尿,檢方前年11月依對未成年女子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王,求刑 20年。 桃園地院審理時,王男抗辯說,自己為同性傾向,所以其行為並不是為了發洩性慾的猥褻 行為,但院方認為,妨害性自主罪的保護法益重點在於,被害人對於自己性自主權,避免 受他人色慾關聯行為侵犯。 而行為人滿足自己慾望的行為,並不一定與性向必然相關,不論同性、異性甚至跨性別間 ,其所謂強制猥褻行為,可能出於吸引,但也可能出於宣示權力支配關係,或是羞辱、霸 凌被害人等,不採信王辯詞。 法院並參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考量王男行為手段並綜合評價,認為已犯妨害幼童發 育罪,依法判刑1年2個月,另依5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刑度從3年4個月至4年,一共5罪判 處王男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至於女童母親部分,法院認為她有積極介入阻止王男,且無法證明有和王犯意聯絡等,判 處女童母親無罪。 備註 : #1P_9XFjr 當初桃檢判起訴求刑20年 結果今天桃園地園改判12年..... 大約6年後 就放出來假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oyuan/M.1554132699.A.665.html
bettybuy: 喔?假釋有門檻另外真的假釋出來也會有很長一段時間的觀 04/01 23:38
bettybuy: 護期。 04/01 23:38
cityfear: 希望他進去會被特別照顧 04/02 00:02
bellmoon: 覺得很奇怪,為何女童媽媽,每天工作怎麼會沒看到女兒 04/02 02:09
bellmoon: 的熊貓眼和剃光頭了? 04/02 02:09
bellmoon: 女童媽媽也很有問題吧,怎敢把女兒交給男性照顧,還無償 04/02 02:10
bellmoon: ,沒想到人心險惡,替女兒把關安全,媽媽也有間接過錯 04/02 02:10
raistlin349: 現在性侵犯很難假釋,至少也要9年以上吧 04/02 02:19
jimlexus: 去死 04/02 06:39
joeyy: 很可惡!!刑責太輕! 04/02 07:17
kkk0j: 幹你娘死變態,這樣判12年? 04/02 07:19
kkk0j: 判21我都覺得不夠了 04/02 07:19
jany790509: 超噁心的... 04/02 07:53
bowaveradio: 總是有人以為任何刑期都可以直接除以2 04/02 08:12
ggyyhippo: 這樣才12年? 04/02 08:17
asd0101zxc: 這對小孩心裡已經創傷陰影了才12年??? 04/02 08:45
tomlang: 護家盟這時又沒聲音了? 04/02 08:55
battery989: 太噁心了 04/02 09:04
aallens: 這也太垃圾了吧 04/02 09:14
higger: 不追究媽媽的無能是因為...不然小孩誰照顧? 04/02 09:20
semih: https://i.imgur.com/Oc6jrcZ.jpg 中原財經畢 KMT黨工經歷 04/02 09:21
higger: 如果媽媽精明點,小孩不受傷害,一個28歲的青年也不會被 04/02 09:22
higger: 引誘出心裡的惡魔 04/02 09:22
onedozen: 樓上你有嗎 04/02 09:33
zjhuang0505: 垃圾 04/02 09:35
IchBinIchen: 噁心 04/02 09:36
tactno13: 判太輕 04/02 10:04
qn: 天啊....判太輕了吧 04/02 10:58
new71050: 社會敗類才12年 04/02 11:07
ss88210049: 希望他進去可以受到同等待遇! 04/02 11:25
Greedguilty: 某h論點也太好笑了吧 先檢討被害人喔 04/02 11:57
jessihiri: 垃圾 噁心 04/02 12:10
helloffx: 媽的,出來不揍他一頓不解氣 04/02 12:21
Kulan: 畜牲 04/02 12:48
lasslass: 真的畜生王八蛋,該死的傢伙 04/02 14:49
maryegg: 根本垃圾 去死啦 04/02 15:07
ccw2013: 髒東西 04/02 16:25
jasonbass: 這種性侵幼童的就該比照外國化學去勢才對 04/02 17:21
eternal1120: 可以直接去勢嗎… 04/02 18:27
lingerptt: 槍斃都算是便宜了他 04/02 19:27
annycheng: 處死刑都還便宜他 04/02 21:04
torykingone: 怒 04/02 22:09
mswinnie: 拖出來活活打死!!! 04/02 22:26
matsurika: 喜歡樓上的處理方式 04/03 02:18
kissmia: 人工去勢會不會乾脆點 04/03 12:07
wildli0422: 這種人渣判太輕了啊 04/03 13:24
west1234: 關太少 04/03 21:05
happyary: 噁心想吐 04/03 22:36
breakhart: 變態 04/12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