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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鏡週刊 桃園南門市場傳出黑道入侵、強索保護費!部分攤商向本刊投訴,指桃園知名黑幫「黑人 家族」郭姓成員,宣稱擁有部分土地使用權,向攤商強索每月25,000元租金,如有不從, 就找黑衣人砸攤,或用車輛、垃圾占地,不讓人擺攤,連市場自治會都替黑幫逼攤商就範 罹患小兒麻痺的攤商林先生不堪其擾,轉向市府求助,相關單位卻一再推託,連攤位屬於 公有地或私有地都搞不清楚;林姓攤商怒批,郭若真有土地所有權,直接提告就是,何必 恐嚇、強索租金?而桃園市政府的冷漠無能,更讓他們心寒! 為了強索租金,「黑人家族」成員郭明豪接連掀翻林先生母親、80多歲「蚵仔嬤」,以及 隔壁阿姨滷豬腳攤,接著半夜將車子停在攤位格裡,就是不讓做生意,甚至弄來大堆垃圾 ,放在攤位前,讓攤商心生恐懼。 林先生氣憤的說:「郭明豪這夥人,宣稱南昌西街的道路用地部分是私有,他是二房東, 要收取5萬元的租金,後來降到2萬5……可是,郭明豪始終沒有出示他與地主的租約、地 主的土地所有權狀,或地主的授權書」。 他強調,如果這塊地真的是私人所有,哪需用恐嚇、暴力手段強索租金,地主只要到法院 提告,這些攤商不但得乖乖繳租金,過去40年來占用人家的地,地主還可以主張返還不當 得利,可見,郭明豪這些人占地為王,竊據既有道路,非法收租。 林先生拿出一張地籍資料指出,攤位所在地號為「桃園區中路段1723之9」,屬桃園市政 府經發局所有,但他詢問經發局,經發局卻說該處應是「1758之1」的私有地。 這個最關鍵的地權問題,林先生向桃園市政府經發局陳情後,經發局表示要派人鑑界,但 等了2個月仍無人前往處理;本刊詢問時經發局仍含糊其辭,主祕熊勇智最後回覆,經向 局長請示,決定近日會同地政單位會勘,只是不知又要等多久才會真正執行。 此外,應該管理南門市場的區公所,也推說他們只管整個南門市場內圍「公有市場」的部 分,外圍街道自治會管轄的非法攤商,他們無法可管,因為種種反對聲音,也沒辦法納編 ,總之,南門市場幾乎處於「三不管地帶」,才會讓流氓勾結自治會橫行,攤商求助無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029/1567358.htm#ixzz63hmC54Ny 什麼狗屁流氓!也沒地權,違法擺攤應該也是由市府去管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1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oyuan/M.1572315312.A.F0A.html
kkk0j: 嘖嘖嘖 10/29 10:27
lasslass: 過去40年來都不用租金嗎? 10/29 11:18
excercang: 這要去查市政府內部啦,是否有官員和黑道勾結 10/29 11:38
darktasi: 外圍很多都是用佔的哪有什麼稀奇 10/29 11:42
asdf70044: 管不動的啦 10/29 11:43
asdf70044: 找幾個未滿18細漢跟你慢慢玩 10/29 11:44
s0930194: 這換成台北市,柯P早就被抓出來連續兩個月狂電 10/29 12:26
s0930194: 結果在桃園,兩個月過去了~ 10/29 12:27
kevinking: 笑死陰謀論 還勾結 10/29 12:40
ayann718: 所以不是公有的部分,市政府該怎麼處理 10/29 12:41
p6579: 官員大多都很懶 不爆出來根本不理阿 不意外 10/29 12:56
ppp001: 租金繳給誰就請誰出面,難道...在南門市場擺攤不用繳租金? 10/29 12:58
danny30715: 政風是假的嗎 10/29 13:24
z08462513: 幫高調 10/29 15:15
hibemi776: 重點在外圍佔用,錢交自治會還被收保護費 10/29 16:39
hibemi776: 直接報警處理就好了吧,收保護費,來看看啊 10/29 16:39
excercang: 周刊寫的很含蓄,這每個市場都會有的問題 10/29 16:57
excercang: 那些廢物們也只敢找行動不便或老人要 10/29 16:58
excercang: 那些抓不怕的小弟,通常又會牽涉到宮廟,宮廟又會扯到 10/29 17:03
excercang: 一些敗類民代 10/29 17:04
shirokase: 先不管地是誰的,光是暴力討錢這點就能抓了吧,但整篇 10/29 17:13
shirokase: 新聞看下來...沒抓? 10/29 17:13
matsurika: 社會 10/29 17:25
mechman: 佔用別人的地擺攤,是有什麼權利要政府保護啊? 10/29 17:52
mechman: 所謂暴力也只是不讓擺攤,沒有傷人啊。 10/29 17:54
darktasi: 自治會只收清潔費是要幫你管什麼,你看那些8+9敢不敢進 10/29 17:56
darktasi: 去市場裡面鬧事 10/29 17:56
mechman: 等那天地主真的出來收租,這些刁民一樣哇哇叫啦。 10/29 17:59
s0930194: 重點是政府處理的進度 10/29 18:35
cosy: 佔用地?土地權狀拿出來阿 ...原來要傷人才叫暴力喔 10/29 19:26
tofukingkion: 印象中爆料公社原文下面就有人說地主要整理出租結果 10/29 19:38
tofukingkion: 門口被佔著 10/29 19:38
excercang: 恐嚇取財和勒索,這2個是有刑事責任的,但警察卻沒辦? 10/29 19:39
excercang: 再者,2房東完全沒那權利 10/29 19:39
tofukingkion: 那原本攤商有跟地主簽約嗎??? 10/29 19:43
sakula0616: 桃園很多垃圾佔地為王 中正三街那邊也一堆 10/29 20:01
Kulan: 換成台北市就讓統畜趴趴造而已 沒什麼啦 10/29 20:33
cosy: 如果是地主要收回 找執法單位就好啦 10/29 21:23
s0930194: 有台灣價值,都是刁民的問題 10/29 22:43
mechman: 恐嚇什麼? 不讓攤商佔地擺攤就叫恐嚇? 10/29 23:15
mechman: 攤商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不要佔地擺攤就沒事啦! 10/29 23:16
cosy: 砸攤不是恐嚇?佔地?佔誰的地?地主都沒說話了 10/29 23:17
mechman: 攤商是捨不得免費的攤位,才叫政府處理。 10/29 23:19
mechman: 不是自己的地不該佔! 很難理解嗎? 10/29 23:19
cosy: 既然是免費攤位 那就誰都可以擺...一群莫名其妙的人來砸攤 10/29 23:21
cosy: 不給擺攤不能叫政府處理? 10/29 23:21
tw3326728a: 地應該是政府的,也就是道路,只是長久以來積習已久 10/29 23:21
cosy: 地主都沒說話了 是哪裡『佔地』? 10/29 23:22
tw3326728a: 如果檢舉流動攤販,南門市場路邊擺攤大概一半都要撤 10/29 23:23
tw3326728a: 所以警察不會想處理這件事,認定私人糾紛,影響層面大 10/29 23:23
sohuanjin: 推文是不是有人是文盲啊?一下不是暴力,一下佔地的 XD 10/29 23:26
sohuanjin: ...內文都寫那麼清楚還能有這樣解讀 高手啊 10/29 23:26
tw3326728a: 公權力介入的結果,就會是抄掉南門市場所有流動攤販 10/29 23:30
excercang: 要保護費不叫恐嚇? 10/30 00:18
excercang: 垃圾黑道還有人幫護航 10/30 00:19
darktasi: 私人糾紛政府要怎麼管 10/30 01:47
JOGIBA: 人民繳稅不知道要幹嘛用,養一堆肥貓養得心甘情願死心塌 10/30 03:28
JOGIBA: 地的 10/30 03:28
ingridlyon: 桃園價值 讚啦 10/30 03:46
tofukingkion: 就說民事糾紛了還只有單方面說詞扯東扯西的 10/30 04:04
tofukingkion: 002502-260402 10/30 04:05
tofukingkion: 某些政治仔真的是 10/30 04:30
qoo4628802: 周郎妙計安天下 10/30 05:26
mechman: 請問攤位的所有權是攤商的嗎?如果不是,那為何政府要幫 10/30 07:06
mechman: 攤商出面啊? 10/30 07:06
mechman: 合法的擺攤權利應受保護,不合法的擺攤無權利受保護。 10/30 07:20
GrayAngel: 如果是被佔土地就告上法院請求歸還啊,不告又找黑道來恐 10/30 07:46
GrayAngel: 嚇被昭告也只是剛好嘛.無能官員加黑道一串粽子拉出來大 10/30 07:46
GrayAngel: 家看囉 10/30 07:46
excercang: 有些人就喜歡把很多不相關的事扯在一起阿 10/30 10:16
excercang: 佔用和被恐嚇是2回事,就有人要硬他們扯一起 10/30 10:16
excercang: 每個被恐嚇報警的,幾乎都會被加害人硬凹成金錢糾紛 10/30 10:20
excercang: 警察絕大多數也不想管這小案,等出事,受傷或人被抓 10/30 10:21
excercang: 才出來開個記者會簡單說一下 10/30 10:21
mingyang727: 公家單位就是又推又摸 10/30 10:35
pieceofcake: 那邊產權很複雜 又有二房東 10/30 12:23
pieceofcake: 這就跟公家無關阿 不報警提告要對方提告 10/30 12:24
helloffx: 重點是收租25000吧,為何要無故繳錢給一個沒有土地權狀 10/30 12:40
helloffx: 的人。只有地主可以這樣做吧 10/30 12:40
bettybuy: 這還真的只能吉下去查 10/30 12:44
excercang: 有報警了,但警方把這事定民金錢糾紛 10/30 12:54
excercang: 現在是,A要告B,警察把這案吃掉,地主是C,所以C才能 10/30 12:56
excercang: 告A,從頭到尾,這個B就是來恐嚇勒索的 10/30 12:56
excercang: 警察吃案和經發局推拖,和公家單位無關???? 10/30 12:57
excercang: 同個地,2張地籍的地號資料不同 10/30 12:58
excercang: 鑑界可以拖2個月也很扯,我之前申請2周內就來做 10/30 12:59
excercang: 還有,鑑界前都會發通知書給地主,是誰真地主 10/30 13:00
excercang: 到時就知道了 10/30 13:00
bettybuy: 如果要查清楚的確要走民事,垃圾警察吃案除了爆料還可 10/30 14:37
bettybuy: 以直接地檢署提告不用經過警方送案,走刑事也只能就妨 10/30 14:37
bettybuy: 害自由相關事實調查 10/30 14:37
cosy: 某m邏輯真的好笑 我今天到隔壁鄰居家門口擺攤 然後有黑衣人 10/30 19:14
cosy: 砸攤讓我不能擺 因為地是我鄰居的 所以我不能報警找警察? 10/30 19:15
cosy: https://tinyurl.com/yxrx3nhf 警察已經抓人了 10/30 19:18
cosy: 上面某m版友臉有沒有很腫? 不是說警察無權介入嗎 XD 10/30 19:20
GIFT1988: 警察裝睡喔?是收多少? 10/31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