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k0j: 嘖嘖嘖 10/29 10:27
推 lasslass: 過去40年來都不用租金嗎? 10/29 11:18
→ excercang: 這要去查市政府內部啦,是否有官員和黑道勾結 10/29 11:38
推 darktasi: 外圍很多都是用佔的哪有什麼稀奇 10/29 11:42
→ asdf70044: 管不動的啦 10/29 11:43
→ asdf70044: 找幾個未滿18細漢跟你慢慢玩 10/29 11:44
推 s0930194: 這換成台北市,柯P早就被抓出來連續兩個月狂電 10/29 12:26
→ s0930194: 結果在桃園,兩個月過去了~ 10/29 12:27
推 kevinking: 笑死陰謀論 還勾結 10/29 12:40
推 ayann718: 所以不是公有的部分,市政府該怎麼處理 10/29 12:41
推 p6579: 官員大多都很懶 不爆出來根本不理阿 不意外 10/29 12:56
推 ppp001: 租金繳給誰就請誰出面,難道...在南門市場擺攤不用繳租金? 10/29 12:58
推 danny30715: 政風是假的嗎 10/29 13:24
推 z08462513: 幫高調 10/29 15:15
推 hibemi776: 重點在外圍佔用,錢交自治會還被收保護費 10/29 16:39
→ hibemi776: 直接報警處理就好了吧,收保護費,來看看啊 10/29 16:39
→ excercang: 周刊寫的很含蓄,這每個市場都會有的問題 10/29 16:57
→ excercang: 那些廢物們也只敢找行動不便或老人要 10/29 16:58
→ excercang: 那些抓不怕的小弟,通常又會牽涉到宮廟,宮廟又會扯到 10/29 17:03
→ excercang: 一些敗類民代 10/29 17:04
→ shirokase: 先不管地是誰的,光是暴力討錢這點就能抓了吧,但整篇 10/29 17:13
→ shirokase: 新聞看下來...沒抓? 10/29 17:13
噓 matsurika: 社會 10/29 17:25
噓 mechman: 佔用別人的地擺攤,是有什麼權利要政府保護啊? 10/29 17:52
→ mechman: 所謂暴力也只是不讓擺攤,沒有傷人啊。 10/29 17:54
推 darktasi: 自治會只收清潔費是要幫你管什麼,你看那些8+9敢不敢進 10/29 17:56
→ darktasi: 去市場裡面鬧事 10/29 17:56
噓 mechman: 等那天地主真的出來收租,這些刁民一樣哇哇叫啦。 10/29 17:59
推 s0930194: 重點是政府處理的進度 10/29 18:35
→ cosy: 佔用地?土地權狀拿出來阿 ...原來要傷人才叫暴力喔 10/29 19:26
→ tofukingkion: 印象中爆料公社原文下面就有人說地主要整理出租結果 10/29 19:38
→ tofukingkion: 門口被佔著 10/29 19:38
→ excercang: 恐嚇取財和勒索,這2個是有刑事責任的,但警察卻沒辦? 10/29 19:39
→ excercang: 再者,2房東完全沒那權利 10/29 19:39
推 tofukingkion: 那原本攤商有跟地主簽約嗎??? 10/29 19:43
推 sakula0616: 桃園很多垃圾佔地為王 中正三街那邊也一堆 10/29 20:01
→ Kulan: 換成台北市就讓統畜趴趴造而已 沒什麼啦 10/29 20:33
→ cosy: 如果是地主要收回 找執法單位就好啦 10/29 21:23
推 s0930194: 有台灣價值,都是刁民的問題 10/29 22:43
→ mechman: 恐嚇什麼? 不讓攤商佔地擺攤就叫恐嚇? 10/29 23:15
→ mechman: 攤商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不要佔地擺攤就沒事啦! 10/29 23:16
→ cosy: 砸攤不是恐嚇?佔地?佔誰的地?地主都沒說話了 10/29 23:17
→ mechman: 攤商是捨不得免費的攤位,才叫政府處理。 10/29 23:19
→ mechman: 不是自己的地不該佔! 很難理解嗎? 10/29 23:19
→ cosy: 既然是免費攤位 那就誰都可以擺...一群莫名其妙的人來砸攤 10/29 23:21
→ cosy: 不給擺攤不能叫政府處理? 10/29 23:21
→ tw3326728a: 地應該是政府的,也就是道路,只是長久以來積習已久 10/29 23:21
→ cosy: 地主都沒說話了 是哪裡『佔地』? 10/29 23:22
→ tw3326728a: 如果檢舉流動攤販,南門市場路邊擺攤大概一半都要撤 10/29 23:23
→ tw3326728a: 所以警察不會想處理這件事,認定私人糾紛,影響層面大 10/29 23:23
推 sohuanjin: 推文是不是有人是文盲啊?一下不是暴力,一下佔地的 XD 10/29 23:26
→ sohuanjin: ...內文都寫那麼清楚還能有這樣解讀 高手啊 10/29 23:26
→ tw3326728a: 公權力介入的結果,就會是抄掉南門市場所有流動攤販 10/29 23:30
→ excercang: 要保護費不叫恐嚇? 10/30 00:18
→ excercang: 垃圾黑道還有人幫護航 10/30 00:19
推 darktasi: 私人糾紛政府要怎麼管 10/30 01:47
推 JOGIBA: 人民繳稅不知道要幹嘛用,養一堆肥貓養得心甘情願死心塌 10/30 03:28
→ JOGIBA: 地的 10/30 03:28
噓 ingridlyon: 桃園價值 讚啦 10/30 03:46
推 tofukingkion: 就說民事糾紛了還只有單方面說詞扯東扯西的 10/30 04:04
→ tofukingkion: 002502-260402 10/30 04:05
推 tofukingkion: 某些政治仔真的是 10/30 04:30
推 qoo4628802: 周郎妙計安天下 10/30 05:26
→ mechman: 請問攤位的所有權是攤商的嗎?如果不是,那為何政府要幫 10/30 07:06
→ mechman: 攤商出面啊? 10/30 07:06
→ mechman: 合法的擺攤權利應受保護,不合法的擺攤無權利受保護。 10/30 07:20
推 GrayAngel: 如果是被佔土地就告上法院請求歸還啊,不告又找黑道來恐 10/30 07:46
→ GrayAngel: 嚇被昭告也只是剛好嘛.無能官員加黑道一串粽子拉出來大 10/30 07:46
→ GrayAngel: 家看囉 10/30 07:46
→ excercang: 有些人就喜歡把很多不相關的事扯在一起阿 10/30 10:16
→ excercang: 佔用和被恐嚇是2回事,就有人要硬他們扯一起 10/30 10:16
→ excercang: 每個被恐嚇報警的,幾乎都會被加害人硬凹成金錢糾紛 10/30 10:20
→ excercang: 警察絕大多數也不想管這小案,等出事,受傷或人被抓 10/30 10:21
→ excercang: 才出來開個記者會簡單說一下 10/30 10:21
推 mingyang727: 公家單位就是又推又摸 10/30 10:35
→ pieceofcake: 那邊產權很複雜 又有二房東 10/30 12:23
→ pieceofcake: 這就跟公家無關阿 不報警提告要對方提告 10/30 12:24
推 helloffx: 重點是收租25000吧,為何要無故繳錢給一個沒有土地權狀 10/30 12:40
→ helloffx: 的人。只有地主可以這樣做吧 10/30 12:40
推 bettybuy: 這還真的只能吉下去查 10/30 12:44
→ excercang: 有報警了,但警方把這事定民金錢糾紛 10/30 12:54
→ excercang: 現在是,A要告B,警察把這案吃掉,地主是C,所以C才能 10/30 12:56
→ excercang: 告A,從頭到尾,這個B就是來恐嚇勒索的 10/30 12:56
→ excercang: 警察吃案和經發局推拖,和公家單位無關???? 10/30 12:57
→ excercang: 同個地,2張地籍的地號資料不同 10/30 12:58
→ excercang: 鑑界可以拖2個月也很扯,我之前申請2周內就來做 10/30 12:59
→ excercang: 還有,鑑界前都會發通知書給地主,是誰真地主 10/30 13:00
→ excercang: 到時就知道了 10/30 13:00
推 bettybuy: 如果要查清楚的確要走民事,垃圾警察吃案除了爆料還可 10/30 14:37
→ bettybuy: 以直接地檢署提告不用經過警方送案,走刑事也只能就妨 10/30 14:37
→ bettybuy: 害自由相關事實調查 10/30 14:37
→ cosy: 某m邏輯真的好笑 我今天到隔壁鄰居家門口擺攤 然後有黑衣人 10/30 19:14
→ cosy: 砸攤讓我不能擺 因為地是我鄰居的 所以我不能報警找警察? 10/30 19:15
→ cosy: 上面某m版友臉有沒有很腫? 不是說警察無權介入嗎 XD 10/30 19:20
推 GIFT1988: 警察裝睡喔?是收多少? 10/31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