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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聞來源: 公視新聞網 2. 新聞標題: 提告不補正又告法官 男濫訴遭罰6萬 3. 新聞內容: 2020年6月5日 詹淑雲 桃園報導 https://youtu.be/BFPfoBtluVk
桃園1名黃姓男子,多次對桃園、新北、新竹警方、計程車行、交通公司提告,訴狀語焉 不詳,不補正、又不繳裁判費,被法官駁回後,再對9位法官提告,被桃園地方法院認定 濫訴,裁罰6萬元。 桃園地院民事庭長卓立婷說:「裁定請當事人補正他所請求的原因事實以及法律的依據, 並且請他繳納相關的裁判費,原告沒有依照法定期限內補正。」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原告提起訴訟,應繳納裁判費,如果沒有,就是起訴不合法,遭判駁 回後,不按正當途徑尋求救濟,反告承審法官枉法、濫權,訴請損害賠償。法官認定,黃 男濫訴成性,惡意浪費司法資源,情節重大,卓立婷說:「為數又不少的話,可能也會漸 漸排擠到其他民眾對於訴訟資源的使用。所以才依民事訴訟法249條第三項的規定,做出 相關的裁罰。」 地院認為,黃姓男子不補正又告法官不是第一次,導致司法人員窮忙,排擠到其他民眾對 於訴訟資源的使用,依照民事訴訟法從重裁罰6萬罰鍰,並在裁定書明白寫下「法院不是 讓你這樣玩的」。 4. 新聞連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81816 5. 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4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oyuan/M.1591372421.A.476.html
shirokase: 法界:我們如此尊貴不凡,竟敢這樣搞我們 06/06 07:15
dazen: 樓上一語道破:) 06/06 10:42
Blue6: 這種人就是欠罰 06/06 11:57
sugimoto0607: 搞到法官才會罰啦,殺人犯都無罪 06/06 12:03
mikami1027: 訴訟資源有限 否則他反覆濫訴 你我也正在幫他負擔不是 06/06 13:54
mikami1027: 而且看起來這是民事庭 06/06 13:54
s0930194: 我只知道殺警案證明了一句:只要殺的不是法官相關都還好 06/06 15:37
sbflight: 嘻嘻 06/06 15:57
mykaede: 一碼歸一碼,濫訴就是該罰活該 06/06 17:19
ccniki: 濫訴的確排擠其他人使用司法資源,罰他還算便宜他 06/06 19:37
ENCOREH33456: 館長小心 06/06 23:56
cook321: 濫訴確實該罰 06/07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