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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桃園青溪國中自強路7-11超商旁的機車行門口拾獲 姓名:孫嘉*小姐 出生年月日:86年8月31日 妳的健保卡被我撿到囉! 如果妳有看到請站內信給我其他文件證明自己身份,然後再看怎麼給妳,這個時期健保卡 不見很麻煩啊! 如果到明天還沒人認領我就送到警察局去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1.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oyuan/M.1603769265.A.A1A.html
flora101: 應該是直接送警察局吧 私底下約歸還對雙方都沒保障10/27 11:38
Rabbit19264: 應該直接送出派出所 然後哪間派出所 這樣10/27 11:40
jasonbass: 建議直接送警局10/27 11:45
livingbear: 直接送警局不就好了,人家警察調得到資料電話找人,10/27 12:01
livingbear: 比你貼在這裡有效率10/27 12:01
謝謝您瘟馨提醒,但我就是找到失主了
yamahaya: 直接送警局 不用等...10/27 12:27
moonpaper: 直接送警察局,不要做多餘的事...10/27 12:27
s0930194: 送警局,然後好一點會直接寄掛號給他10/27 12:34
wuchiou: 正妹嗎10/27 12:42
linminchi: 你是不是想認識人家?10/27 13:28
jay10045: 一定很正10/27 13:54
mellow0116: 應該是想認識10/27 14:42
pat740515: 感覺很正10/27 15:08
asdf70044: 送警局啦==10/27 15:26
PUPUYU: 怪10/27 15:29
dog24679: 484想認識人家10/27 15:33
Wugautaigo: 快吉侵佔...10/27 15:33
敝人從事法律工作六年,目前在兩位法官轉任律師的法律事務所工作擔任法務助理,倒是 真沒想到原來一般民眾的法學素養真的這麼低,建議您發文之前先查一下侵占的構成要件 。另外,是侵「占」,不是「佔」。
oatmeal: 正妹真好10/27 15:34
lycmse55: 直接送警局啦想認識妹子也不是這樣,牛郎織女逆10/27 16:06
我結婚了喔,謝謝!
rettep: 79年次想追86年次的齁(030)σ10/27 16:50
您有先搜過我性別嗎?雖然我也是支持多元成家,不過我結婚了! ※ 編輯: b19900929 (27.242.11.171 臺灣), 10/27/2020 17:29:12
firmusic: 原po回文態度看了讓人很不舒服,大家也是好意提醒直接10/27 18:04
firmusic: 交到警局比這邊貼文有效率多了 10/27 18:04
firmusic: 糾正別人錯字,自己打瘟馨就是正確的字嗎? 10/27 18:05
善意提醒的我通通感激收下沒有回覆,難道沒有看到嗎?我回覆的是那些我看了也覺得莫 名其妙或不太友善的留言。 至於瘟馨,是故意錯字的。
suckurass: 呵呵,頗呵呵……事務所法助……呵呵呵 10/27 18:16
但願您不要有需要法律服務的一天,謝謝! 任何職務都有它存在的必要性。
h3bo3: 態度好差 10/27 18:20
※ 編輯: b19900929 (27.242.11.171 臺灣), 10/27/2020 18:27:25
Varmilo: 優質法律人 最有法學素養 讚 10/27 18:23
firmusic: 本來想說大家會推原po好心吧!沒想到被糾正反而惱羞成 10/27 18:29
firmusic: 怒了...呵呵 10/27 18:29
我三十年來從來沒以好心人自居過,畢竟學法律的應該都聽過「法律人本來就註定下地獄 」這句話,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有,也沒有因此生氣,白眼倒是翻了不少,讓您失望,甚感 抱歉了!
CFfisher: 每次看到撿到證件不直接送警察局或者給站務人員之類的, 10/27 18:33
CFfisher: 我都很好奇到底要幹嘛10/27 18:33
找失主啊!不然是要聯誼嗎?
yyhhtt1989: 直接送警局會比你發文還要比對個資好多了10/27 18:44
livingbear: 我是失主也會很討厭吧,直接送警局就好,還被人家公10/27 20:02
livingbear: 布個資,要是被認識的人看到,還要被酸迷糊蛋丟臉死了10/27 20:02
我可以尊重您討厭可能被公布個資的小習慣,但不表示全世界都要因為這個習慣而改變招 領的方式吧!就像我也不明白如果朋友看到了不馬上通知您東西掉了還要酸您幾句一樣, 彷彿他們都不曾迷糊掉東西?但我還是尊重您跟您朋友的相處模式啦!
plutox: 啊如果家裡沒靠警局附近不就要多跑一趟,我覺得撿到願意10/27 20:26
plutox: 發文找失主,真是好心人啦,一堆人不知道在氣什麼。10/27 20:26
感謝您的理解。雖然我只是因為當下有其他行程所以不便「馬上」拿去警局才先發文協尋 ,內文也說的很清楚沒有人認領明天就會拿去警局,我也不懂他們氣什麼
roystorm: 這態度ㄏㄏ10/27 21:10
CO2: 簡單一點 拿去警局給他們處理就好 這社會 沒有人喜歡被公告 10/27 21:27
CO2: 且今天剛好遇到是好心人原po 所以沒上社會新聞10/27 21:27
s8402019: 萬一她沒上PTT怎麼辦?直接送警察局啦! 10/27 21:29
內文從一開始就寫了,沒人招領明天就會送警局,所以沒上PTT本來就在考慮之內,我也 早就做好沒人招領後的準備了,不是嗎?
CO2: 今天好心人原po的證件如果被有心人撿走 還跟你約奇怪時間地 10/27 21:29
CO2: 點 交付 原po應該也會心裡毛毛的吧10/27 21:29
等等,我什麼時候跟對方約了奇怪的時間和地點?如果對方認為怪異,他可以選擇不拿讓 我明天送警局或是去掛失補發,他有很多解決辦法,就像我有很多種方法解決,但我選擇 這種,僅此而已吧!
CO2: 最後是擔任助理六年 還是謙虛一點比較好10/27 21:31
這點我倒是虛心受教,不過我不懂需要謙虛是因為我沒有考上律師證照什麼所以不能單純 以身為助理這件事自信,還是單純出於什麼安全考慮?
bettybuy: 還是推好心人 10/27 21:34
deugene05: 推文小心10/27 21:36
FragileLin: 至少是找到人了… 差點以為失主是我之前的健身教練XD10/27 21:58
也許真的是她XD 但總之找到人沒錯,雖然對方聯繫我後又沒後續了,但反正沒聯繫上明 天就是照計畫送警局,也不影響這段插曲 ※ 編輯: b19900929 (118.168.105.47 臺灣), 10/27/2020 22:32:50
Eric1031: 別人知識錯誤不是不能糾正,但法助抱持這樣的嘲諷態度真 10/27 22:14
Eric1031: 的不妥==10/27 22:14
aImErPeD: 法務助理也可以拿出來嘴 笑死 10/27 22:21
Kulan: 啊不就好棒棒 10/27 22:28
※ 編輯: b19900929 (118.168.105.47 臺灣), 10/27/2020 22:35:58
Tochter: 態度 10/27 22:42
x19xzero: 我覺得可以打姓氏就好,推好心,幫補血,我是覺得重度 10/27 23:17
x19xzero: 用習慣ptt的鄉民都會先po板尋人沒啥問題,而且隔天沒人10/27 23:17
x19xzero: 就會送派出所也很ok 10/27 23:17
謝謝,這個建議我收下,當初只是想說單給姓氏範圍太大,未來還有機會會斟酌
tomsawyer: 還行吧 又不是不會送警察 推文是在哈囉 10/27 23:39
amigo30143: 推 何必戰職業 正當的工作都是好工作 10/27 23:55
沒錯!雖說助理職稱確實聽起來不怎麼樣,但能做到讓客戶想挖角我,我想我也沒什麼好 覺得丟臉的
js775041: 推好心 10/28 01:53
lasslass: 推,你是好心人,這也沒什麼~10/28 06:41
meeko0913: 行為沒問題但態度很討厭 10/28 08:46
paulya: 噓人還糾正態度,笑死我了,推原PO好心 10/28 08:47
哈哈第一句我笑了,但老實說如果是我真的做錯什麼,噓文我還是會虛心接受的
oatmeal: 好了拉!原po只是出於熱心好事一件,推文文字也容易讓人10/28 08:54
oatmeal: 原po翻白眼,別動肝火阿大家!!!10/28 08:57
※ 編輯: b19900929 (36.230.182.140 臺灣), 10/28/2020 10:26:26
loveriver777: 幫警察少一件事也不錯啊 有解決就好 戰職業是怎樣 10/28 10:25
onescash: 你說失主聯絡你完就沒後續…請問你想什麼後續?XD 10/28 10:54
onescash: 直接交警局不就好了? 10/28 10:54
onescash: 你這個就叫瓜田李下…自己在瓜田綁鞋帶被懷疑才在說別人 10/28 10:57
onescash: 誤會你…自己要愛自己羽翼避免不必要的誤會10/28 10:57
失主請朋友聯繫我後,我給了我的聯絡資訊請他跟我核對身份,但他還沒回覆我,我的沒 後續指的是這個,我是不清楚您想像的「後續」是哪種啦! 然後瓜田李下用在這裡我是覺得滿奇怪的,您要不要解釋說明白一點?我倒是覺得您的留 言頗欲蓋彌彰您可能會有的意圖的。 ※ 編輯: b19900929 (36.230.182.140 臺灣), 10/28/2020 11:14:05
Rabbit19264: 態度 10/28 12:38
qqphill: 推一下心善~ 10/28 14:12
jak272807: 推好心~ 10/28 16:28
jin1228: 我覺得還好耶...為何要這麼激動?10/28 23:28
jin1228: ptt本來就是互動平台,沒找到明天送警局,應該也還好吧? 10/28 23:33
zzaa01: 哈哈某些版友態度才有問題,我覺得版主沒什麼問題,有在 10/29 00:13
zzaa01: 用PTT又剛好看到不是很好,而且他也有說沒人認領就會送給 10/29 00:13
zzaa01: 警局別人吃麵其他人在喊燒,不關你們的事還在那邊 侵佔, 10/29 00:13
非常感謝各位這兩日的關注,失主已經在我準備送警局的前一小時聯繫我,今日也已經核 對身份歸還。 老實說沒想過一篇協尋文可以這麼熱鬧(苦笑),第一時間很多網友提議送警局我沒有回應 ,是因為原文本來就有說明當天沒人認領隔日就會送警局,我不清楚是字不夠大讓某些人 忽略了,還是各位都覺得撿到失物的當下應該拋開原本的工作、行程送到警局才叫做有常 識?雖然某些留言讓我困惑,但不是太過惡意的我就沒有回覆,因為我知道對方也是好意 提醒。 我會特別以不禮貌態度回覆的,是那些原本就沒有保持善意的人,我的不禮貌我也坦然承 認,很高興那些人也感受到了!因為禮貌本來就是互相的,我從來不對無禮的人有禮,畢 竟我不以成為聖母為人生目標。 至於那些戰職業的人我完全能夠了解,因為已經沒有任何論點讓各位維持自己論點根基, 所以只能戰這個,畢竟模糊焦點、顧左右而言他確實也是一種人常見的溝通模式。 但我真的很希望這些人未來不要有需要「小人物」的一天,因為...千萬不要小看各行各 業的小人物,往往他們才是事情能順暢進行的關鍵。 一個人的格局從言談跟行為都是可以預見的,希望各位不要這麼快就局限自己。 最後,很感謝仍然有客觀、理智立場的網友願意發聲,祝福! ※ 編輯: b19900929 (118.168.22.167 臺灣), 10/29/2020 01:36:53
fcz973: 兩個法官轉任的事務所好巧我也待過,這樣很秋嗎? 10/29 08:02
Wugautaigo: 好玻璃啊,開個玩笑嗆成這樣 10/29 15:35
Wugautaigo: 一般民眾法學素養要是比你高,你還拿什麼吃飯呢? 10/29 15:37
tinystudio: 溫馨 10/29 17:19
headnobig: 純推好心 10/30 08:59
chiao218: 推好心,也推推文,一堆人不知道在嗆什麼的 10/30 17:49
suckurass: 多天回來看到推文有被您回覆,就算我需要法律協助,但 11/02 20:42
suckurass: 只可能會去找正牌律師啦,嗯嗯嗯… 11/02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