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estutw: 有停車位也不會有人去停 爛慘肥的德政 06/04 21:33
噓 cosy: 不就你們這些立委聯署縮限檢舉 06/04 21:55
推 RTM: 感謝obbo提案 06/04 21:56
→ fcz973: 違停次數認定本來就是兩個小時為單位 06/04 21:57
推 LSW1990: 塗銷紅線不是更快? 06/04 22:51
→ higoodman: 塗銷紅線不是讓你更有話講 06/04 23:14
→ higoodman: 不能檢舉和沒有紅線,意義上完全不同 06/04 23:16
→ kgk: 其實道路交通管制處罰條例85-1 06/04 23:21
→ kgk: 已經有明文規定了 兩小時一次(同一台車) 06/04 23:23
→ kgk: 但是不同台車就.... 06/04 23:23
→ kgk: 為減少基層警力負荷,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 06/04 23:24
→ kgk: "同一件"紅黃線違停2小時內只開1張罰單 06/04 23:25
→ kgk: "同一民眾"若2小時內重複通報相同違規 06/04 23:25
→ kgk: 將併案處理,避免影響其他急迫案件。 06/04 23:25
噓 kitoik5427: 違停重罰百萬 吊銷駕照終身 看夠不夠力啦 06/05 00:16
→ kitoik5427: 都是幫違法的脫罪 乖乖遵守的民眾都是傻子 06/05 00:17
噓 kyozwhie: 紅線黃線都不要畫阿! 你他媽的 06/05 00:22
推 samhsueh1027: 這很合理,警察也需作業時間啊,正義人士應該直接告 06/05 01:14
→ samhsueh1027: 訴違規人比較有效率 06/05 01:14
噓 hcw1: 當然要降低警察負擔阿,東南亞島民違法素質抓不完乾脆不抓 06/05 08:51
→ hcw1: 比較好,一天可以看到幾百台逆向幾萬台違停,地下市長要不 06/05 08:51
→ hcw1: 要自己抓? 06/05 08:51
→ kagayama: 當初我就在疑惑廢掉線上檢舉改派員到場怎麼想都不覺得 06/05 09:02
→ kagayama: 能減輕員警的負擔,果然沒幾個月那幾個提案立委的說詞 06/05 09:02
→ kagayama: 就破功了... 修法加重到人民不敢違停不作,搞些倒退走 06/05 09:04
→ kagayama: 的修法。 06/05 09:04
推 c2288999: 這是針對重複通報的部分,沒問題 06/05 09:18
推 VVii: 塔綠班德政 06/05 10:14
噓 Boxun0404: 各位地下市長不要太不滿 06/05 12:36
→ Boxun0404: 上面那些說這很正常的,要不要去看看違停熱點兩小時內 06/05 12:37
→ Boxun0404: ,警察到場後的變化?出現鳴笛,繞個一圈回來繼續停 06/05 12:37
→ jason70200: 付費車格開單的效率遠比警察開單效率神速 06/05 12:39
推 polestar0505: 德政地下市長不要太不滿 不爽不要投 笑你們含淚投 06/05 18:59
推 fcz973: 如果你同意讓警察專職開單並能抽成,那效率絕對高,只可惜 06/05 19:43
推 kent0925: 昨天通報一例 快兩小時警察才來 06/05 22:04
→ kent0925: 違停的車早就開走了 06/05 22:04
→ motokare: 講得好像警察來都會開單一樣 06/05 22:30
推 nekogogogo2: 桃園真的是違停之都耶 06/08 07:21
推 scitamehtam: 桃園真的是重度違規之都,市長也似乎不是很重視, 06/09 07:58
→ scitamehtam: 繼續讓交通問題存在,看哪天吃苦果而已 06/09 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