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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好: 先和各位熱心的老師說聲抱歉,沒有經過老師們的同意就先把大家的推文刪除了 真的很謝謝老師們熱心提供我各校的作法 但誠如C老師所言,對於這件事情的處理我有失謹慎 其實我在請假前已有先告知自己沒辦法站導護一事, 因此後來在病假中得知返校後仍需站導護,真的感到十分震驚與難過 再加上之前的經驗, 才會反射地認為「可能要有夠正式與有力的公文才能支持我的權益」 在這件事情上的確是我太小題大作了 我們的生教真的是個很好的人,後來也二話不說就幫我處理我的困擾了 除此之外每個同事也真的都很體貼,熱心的幫我很多的忙 儘管我已經努力不要造成別人業務的增加, 但是的確也勞師動眾讓許多人因我的業務而疲於奔命,我也為此十分感謝與抱歉 我沒有想到各位老師因為熱心支持我或給我意見,會對我們學校有這些批評 真的很謝謝各位老師的熱心,也很抱歉我情緒性的語言對老師們造成誤導 將來在版上PO文會更加謹慎,真心感謝C老師好心的提醒 因有老師來信提及以下兩文對老師們有些許助益,因此仍留於此 但因出處並不很正式,因此沒辦法提供給大家,若想找網頁版,可複製後GOOGLE (其實我當初PO文就是想問更正式的來源,不過現在我應該也用不著了)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4樓 承辦單位:第四社 聯絡電話:3373122 承辦人:謝小姐 機關傳真:3314874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07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四字第095002636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本市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工作同意給予補假及懷孕教師可以免值導護工作,請 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維護學生上學、放學之安全,各校安排校外交通導護工作,請確實依照本局94年2 月4日高市教四字第0940003995函頒「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教師執行校外交通導護工作注意 事項」辦理。 二、自95學年度起,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5天,在課務自理及不支付導護費原則下,得 於2個月內擇期補休0.5日。另基於人性之考量,懷孕教師得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之證 明,以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免輪值導護工作。 正本:本市國民中小學 副本:本局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第四科 局 長 鄭 進 丁 --------------------------------------- 主旨: 檢送本縣縣立國中小教師擔任值週導護工作補假及懷孕免值導護工作規定 主旨:有關本縣縣立國中小教師擔任值週導護工作補假及懷孕女老師免輪值導護工作,請 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各國中小基於學生上下學安全維護需要,訂立各校值週導護實施計畫,規劃學校教師 輪流擔任值週導護工作,並召募社區導護志工及鼓勵家長共同參與,另於交通複雜路口亦 洽轄區交通及相關警政單位派員協助,以維護學童上下學之安全。 二、即日起本縣縣立國中小教師擔任值週導護工作乙週,得於2個月內自行調、補課補假 半天,不另支給加班費,關於懷孕女老師得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以書面向學 校提出申請免輪值導護工作。 正本 :各國民中學、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局(督學事六份、學管課、社教課)、人事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89.18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399543497.A.810.html ※ 編輯: ilovemyself (114.47.102.113), 05/10/2014 16: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