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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分享,讓大家知道此次介聘議題的重要~ 原文網址: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266/article/2450 作者: 羅德水 關鍵字: 教師、返鄉、介聘制度 選在開學第一天,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 ,將國中小教師申請介聘外縣市服務的規定,從現行「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延長 至「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 針對此一修正,有意申請返鄉服務的教師咸感不可思議,強烈質疑教育部執意修法的原因 為何?目的何在? ● 提高門檻,教師返鄉服務難上加難 在教師缺額尚多的年代,就有不少教師透過「介聘制度」回到原生活圈任教,時至今日, 隨著少子女化,教師缺額日益減少,教師如願達成介聘的機會也越來越低,可以預見, 在教育部提高申請介聘門檻之後,教師想要透過介聘回鄉服務的難度更高。 這些想要透過介聘轉任其他縣市服務的教師,有的是出於「台北居大不易」的壓力,更多 的則是親情與原鄉的呼喚,歸納起來,有教師是因為配偶未於同縣市任職,也不乏必須照 顧未成年子女與年邁父母的教師,有一位老師跟我說,她一家因工作分散三地不說,連二 個孩子都因此分在兩處照顧,好不容易等到可以申請介聘回鄉任教的資格,教育部竟然修 法將申請年資再延長一年,官員未能體恤教師心聲,無視信賴利益,執意提高介聘門檻, 讓不少老師感到心寒。 ● 不是鼓勵就近上班嗎? 過去幾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多方鼓勵、資助青年返鄉創業,大肆宣傳「漂鳥返鄉」、 「小地主大佃農」等計畫,實在無法理解,一樣是返鄉工作,提高教師申請介聘返鄉的門 檻又是為何?讓必須返鄉的老師不能如願,難道教育部會比較高興嗎? 為節省交通費預算,台北市長柯文哲鼓勵市府員工在台北租房子,或「就近上班」,「太 遠的通勤不是辦法」。教師透過介聘回到原生活圈任教,不就是一個讓員工有機會就近上 班的制度?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2條相關規定,各 縣市政府仍有自主空間訂定教師介聘規定,呼籲縣市政府維持舊制,切勿增加教師返鄉服 務的難度。 在這個教職難求、調動不易的年代,教師介聘制度,讓必須返鄉服務的教師有機會圓夢, 何況教師介聘制度並未影響學校校務與班級教學,這些申請返鄉服務的教師不曾傷害誰的 利益,教育部煞有其事延長申請介聘的年資,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 師生權益非零和 一如預期,教育部之所以延長介聘申請年資,不外是「維護學生受教權」、「防止不適任 教師調動」、「穩定偏鄉師資」等理由。 每當談及教師權益時,總有人以「維護學生受教權」加以反對,或對教師進行道德審判, 批評教師沒有愛心。 以學生為名,確實是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然而,師生權益是對立的嗎?一個為了照顧家 人必須在工作地與家庭間往返奔波的教師,就算再有教學熱忱,長此以往,恐怕也無力為 繼,何況教師的介聘是以完整的學年度計算,不會發生中途更換老師以致影響學生權益的 事,教育部不體恤必須返鄉教師的壓力,反倒積極修法為難,這會是提升教育品質、維護 受教權的正確作法嗎? 此外,為防止「不適任教師」透過介聘制度遊走各縣市,現行辦法業已明訂:有「教師法 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已進 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及評議期」等情事者,皆無法申請教師介聘作業。 不僅如此,教師欲申請教師介聘作業,事前還需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介聘教師至 新學校報到後,如經學校審查發現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其聘任不 予通過,亦即,「不適任教師」根本無法透過介聘管道轉任外縣市學校服務,社會可以放 心。 至於所稱穩定偏鄉師資,顯然有違事實。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建設條例 》第12-1條早已規定:「離島地區國民教育階段初聘教師應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 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許多縣市在教師甄試簡章中也都明訂:偏鄉地區必須服務滿 一定年限(如三年以上)方能申請介聘,顯見教育部此次修法根本與安定偏遠地區師資無 關,何況,也有不少教師是申請從都會調回原鄉,官員之前也曾主張教師定期輪調制度, 所謂穩定師資云云,未免過於牽強。 家庭應該成為提升工作品質的助力,而非阻力,申請介聘的老師雖因家庭照顧必須申請調 動,但一樣具有教學熱忱,教育部應從善如流,讓高國中小教師「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 期」都能申請介聘。 返鄉服務的路不該如此遙遠,透過介聘讓老師有機會返鄉任教,既無損學生受教權,又可 使教師兼顧教學與家庭,期望教育部改弦更張,做出正確決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2.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25352170.A.21C.html
immuy : 介聘成功機率已經夠低了,現在還進一步設限 03/03 11:27
NFTU : 感謝貼文,原連結下方有謬論回應,請各位教師群起 03/03 11:29
NFTU : 回應,以正視聽 03/03 11:30
cpper : 想回鄉教書,那當初幹嘛去考那間學校? 03/03 12:36
cpper : 考上以後又嫌人家爛,又想回鄉教書 03/03 12:36
ohyastar : 樓上老師,您若沒有介聘須要是您的事情!我們並沒 03/03 12:46
ohyastar : 有嫌學校爛!而是當初我們也乖乖照法令走,兩年就是 03/03 12:46
ohyastar : 兩年,現在卻臨時更改,任誰都會不服氣! 03/03 12:46
newjea : 懶得回某人 很愛自己學校 但更愛自己家人 也會換來 03/03 12:53
newjea : 愛這縣市的老師 不是都很好嗎 03/03 12:53
elaineyeh06 : 推~ 教師們該團結,反對抹黑霸凌! 03/03 13:50
christi0507 : 如果你有妻兒小孩要團聚的 歡迎連署吧 03/03 14:46
christi0507 : 我這間學校也很好~ 相信願調我校的也是愛家鄉的老師 03/03 14:47
eva9654 : 哪隻眼睛看到我們有嫌學校爛?基本的國文都看不懂 03/03 16:41
eva9654 : 家鄉七年沒開缺很難理解嗎?沒開缺怎麼考?! 03/03 16:42
eva9654 : 難道要家鄉開缺才有資格當老師?邏輯跟教育部一樣神 03/03 16:44
damei0322 : 家鄉4年沒開缺 03/03 17:27
claudelee : 說真的 這年頭有正式教職就很好了 不然你來年年 03/03 19:02
claudelee : 到處各地代理看看 03/03 19:02
eva9654 : 所以現在流行一個比爛的概念? 03/03 19:08
eva9654 : 跟教育部把國中兩年拉成跟高中三年有什麼不同? 03/03 19:09
eva9654 : 搞不懂現在奴性重的人還真不少?維護自身權益就是不 03/03 19:11
eva9654 : 知足? 03/03 19:12
ken771209 : 年年代理怎麼不想想為什麼只能年年代理... 03/03 19:21
sunrr : 不要再自己起內鬨了....好好做自己該做的事吧.. 03/03 21:51
sunrr : 代理教師努力讀書.努力考取正式教職... 03/03 21:51
sunrr : 正式老師好好去爭取自己該有的權利吧...加油 03/03 21:52
ken771209 : http://0rz.tw/9sDZt 教育委員會立委名單 03/03 22:57
gko918 : 寧讓無良教師夫妻檔到"一所"學店資管所一年買到學位 03/04 20:54
gko918 : 提敘五級詐騙公帑 不讓認真教師介聘返鄉 可悲叫慾布 03/04 20:55
bigwun73 : 推一把,順帶一提,離島教師也是人,也有家庭要顧 12/29 11:22
bigwun73 : ,12-1條本質就是惡法,當初也是有人到離島,是因 12/29 11:22
bigwun73 : 為只開這缺,北風與太陽,請別再當北風了 12/29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