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ndergress (妳好像沈殿霞!!)
看板Teacher
標題[新聞] 父看到女兒裸照氣炸 內容竟是..
時間Tue Sep 1 12:48:05 2015
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831/681365/
2015年08月31日11:12
在北市某高職任教的楊姓教師,因被高一女學生告白,2人陷入熱戀,
楊男不僅多次帶女學生到旅館嘿咻,還要求女學生自拍裸照LINE給他,
直到今年3月間,女學生父親在女兒電腦版的LINE中,發現女兒的惹火照片,
怒告楊男涉嫌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不過,由於女學生坦承,是自己倒追老師,
且楊男事後也與女學生家屬達成和解,台北地檢署今予以緩起訴,
條件是服40小時勞動服務。
檢方調查,這名楊姓教師年約30歲,而這名女學生去年暑假剛升上高一,
因楊男教學方式活潑、幽默,令女學生深深著迷,常利用下課機會詢問楊男問題,
雙方隨著互動次數頻繁,越來越熟,情竇初開的女學生,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情愫,
在去年底和楊男告白,雙方進而交往。
楊男不僅多次帶女學生到旅館發生性行為,還常在夜深人靜時,
要求女學生裸露上身自拍,將照片LINE給他,女學生也應楊男要求,
將自己袒胸露乳的照片傳給楊男。
2人原以為這段師生戀神不知鬼不覺,但女學生的父親於今年3月間,
無意在女學生的電腦中,看到她透過LINE將自己的裸照傳給楊男,追問女兒後,
這才驚覺對方竟是女兒的老師,且2人已多次發生性關係,憤而提告。
檢警調查時,女學生為袒護楊男,驚爆當初是她主動追求老師,
希望不要追究楊男刑責,楊男則出庭喊冤,堅稱雙方是你情我願,
並稱是女學生向他告白時,向他謊稱自己剛滿16歲,他才同意和女學生交往,
且雙方曾3、4度到旅館嘿咻,女學生也傳了約5、6張裸照給他。
但檢方懷疑,楊男不可能不知道高一女學生未滿16歲,楊男最後仍選擇認罪,
並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檢方審酌少女家屬不願要求賠償金,只希望楊男記取教訓,
再給他一次機會,檢察官因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服40小時勞務。(賴又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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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bay : 不管是否成年,跟學生發生關係有事嗎 09/01 15:44
推 lasma : 未成年一定有罪,然後學校要開性平會調查 09/01 17:58
→ lasma : 如果調查後決議解聘,那工作就會不保。 09/01 17:58
推 d88647511 : 未成年不管什麼工作都有罪吧 連是自己女友也有罪 09/01 18:43
噓 uiiong : 應該立刻解聘 09/01 18:46
推 golfme : 為人師表成何體統!贊成解聘 09/01 18:54
推 oSCo : 滿16又你請我願的話真的無罪,你拿教師法或其他法 09/01 20:44
→ oSCo : 律頂多解雇或賠錢而已 09/01 20:44
推 atom95 : 外行人,教師會有性評記錄的,這輩子甭想當老師了 09/01 22:02
→ oSCo : 所以上面寫頂多解雇了不是?又沒有要你去關!解雇 09/02 13:40
→ oSCo : 不聘跟犯罪的刑罰哪有一樣 09/02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