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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831/681365/ 2015年08月31日11:12 在北市某高職任教的楊姓教師,因被高一女學生告白,2人陷入熱戀, 楊男不僅多次帶女學生到旅館嘿咻,還要求女學生自拍裸照LINE給他, 直到今年3月間,女學生父親在女兒電腦版的LINE中,發現女兒的惹火照片, 怒告楊男涉嫌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不過,由於女學生坦承,是自己倒追老師, 且楊男事後也與女學生家屬達成和解,台北地檢署今予以緩起訴, 條件是服40小時勞動服務。 檢方調查,這名楊姓教師年約30歲,而這名女學生去年暑假剛升上高一, 因楊男教學方式活潑、幽默,令女學生深深著迷,常利用下課機會詢問楊男問題, 雙方隨著互動次數頻繁,越來越熟,情竇初開的女學生,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情愫, 在去年底和楊男告白,雙方進而交往。 楊男不僅多次帶女學生到旅館發生性行為,還常在夜深人靜時, 要求女學生裸露上身自拍,將照片LINE給他,女學生也應楊男要求, 將自己袒胸露乳的照片傳給楊男。 2人原以為這段師生戀神不知鬼不覺,但女學生的父親於今年3月間, 無意在女學生的電腦中,看到她透過LINE將自己的裸照傳給楊男,追問女兒後, 這才驚覺對方竟是女兒的老師,且2人已多次發生性關係,憤而提告。 檢警調查時,女學生為袒護楊男,驚爆當初是她主動追求老師, 希望不要追究楊男刑責,楊男則出庭喊冤,堅稱雙方是你情我願, 並稱是女學生向他告白時,向他謊稱自己剛滿16歲,他才同意和女學生交往, 且雙方曾3、4度到旅館嘿咻,女學生也傳了約5、6張裸照給他。 但檢方懷疑,楊男不可能不知道高一女學生未滿16歲,楊男最後仍選擇認罪, 並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檢方審酌少女家屬不願要求賠償金,只希望楊男記取教訓, 再給他一次機會,檢察官因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服40小時勞務。(賴又嘉/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4.7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082888.A.1AF.html
qbay : 不管是否成年,跟學生發生關係有事嗎 09/01 15:44
lasma : 未成年一定有罪,然後學校要開性平會調查 09/01 17:58
lasma : 如果調查後決議解聘,那工作就會不保。 09/01 17:58
d88647511 : 未成年不管什麼工作都有罪吧 連是自己女友也有罪 09/01 18:43
uiiong : 應該立刻解聘 09/01 18:46
golfme : 為人師表成何體統!贊成解聘 09/01 18:54
oSCo : 滿16又你請我願的話真的無罪,你拿教師法或其他法 09/01 20:44
oSCo : 律頂多解雇或賠錢而已 09/01 20:44
atom95 : 外行人,教師會有性評記錄的,這輩子甭想當老師了 09/01 22:02
oSCo : 所以上面寫頂多解雇了不是?又沒有要你去關!解雇 09/02 13:40
oSCo : 不聘跟犯罪的刑罰哪有一樣 09/02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