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ik (capik)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安胎假」後不幸小產,會有什麼「下
時間Sun Sep 27 00:19:39 2015
※
在請假規則中,沒有 安胎假 這種假別,他歸屬到加重病假,
簡單講,就是病假,但主要目的是安胎的病假,不列入考績計算,
(白話文:因為醫生開證明,需要安胎得病假(俗稱安胎假),
沒有時間限制(當然唯一限制就是生產日前,或小產日前,都可)
不會因為超過病假七天而被打考績(真因此被打低,可申訴),
所以考績部分可放心。
再來 小產之日開始,請的是流產假,日數為工作天計算,實際可放日數
依照懷孕日數不同而不同。
請完流產假,回校後,你只能再請事假,不能再請病假(因為被你安胎假請完了,除非當初安胎假沒超過七天).
ps,流產假,之前的安胎假,兩者不同,不用混談。
引述《pinkFlora》之銘言: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Nexus 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206.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3284395.A.0B5.html
推 cochon23 : 推這篇,講得很清楚。請問:有沒有相關法條或命令? 09/27 08:47
推 dehui : 對呀,請問有沒有完整的說明或辦法可以參考呢? 09/27 09:39
推 pinkFlora : 哦哦,我一直沒看這一篇。謝謝阿,好清楚哦!!! 09/27 20:18
→ pinkFlora : 非常感謝,我可以放心了,呼,當老師真的福利不錯。 09/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