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ik (capik)
標題Re: [請益] 這樣能請延長病假嗎?
時間Fri Oct 16 14:07:08 2015
※ 引述《levender (安分守己且放下)》之銘言:
: 開學以來,因為安胎所以請了病假28天
: 接下來事假7天只到10/21(三)
: 然後我這學年的假就用光了
: 但是我目前都還沒有任何產兆
: 我擔心萬一到了10/21都還沒生怎麼辦
: 問過人事說只好請醫師再開安胎證明
: 問題是下周我已經是39周都可以生了
: 萬一醫師不幫我開安胎證明怎麼辦?
38週了不能開安胎證明啦,因為37週過後就算足月可以生產了,不需要再安胎了。
不過寶寶越放越熟越好(但也不宜超過42週),
懷孕末期要請假,可以請醫生開立:有產兆需要在家修養,
或是有落紅跡象需要在家休養。
請的假別是延長病假(不需要先請產假,雖然產假可以提前請,但不需要,
畢竟產後還是要是當休息,先請完怎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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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o122 : 請教這樣的延長病假是會影響考績的,是嗎? 10/16 22:33
→ capik : 不會,跟安胎假性質一樣 10/16 23:29
推 Dechy : 診斷證明書上一定要出席「安胎」兩字才可以 10/17 01:12
→ levender : 太感謝capik的回覆了!! 10/17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