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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posts/1418992014790918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年4月28日 嚴重抗議台閩介聘委員會漠視立法院決議 罔顧人倫慘狀 每年五月的台閩介聘是許多老師返鄉服務、維繫家庭生活的唯一途徑,許多老師為了一圓 返鄉服務的希望,早早尋覓可以互調的老師,就是為了能夠順利介聘到離家近的學校。往 年的臺閩介聘作業要點在一般條件之外,都有「但書」的規定,亦即「於同一學校滿二學 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許多有維繫家庭 生活需求的教師,就是依據但書規定申請介聘。 然而,今年在沒有預警的狀況下,「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 務作業要點」突然刪除「但書」的規定,造成許多已經安排好介聘調動的教師無法申請介 聘。有教師在網路上發動連署,短時間內即獲得四千多位民眾的連署。這些介聘機會受阻 的教師,也向全教總求助,經全教總請求教育部國教署處理,並向立法委員張廖萬堅陳情 。據了解,國教署於4月19日發函介聘委員會,要求考量教師的需求,重開會議變更辦法 ;而張廖萬堅委員也在4月21日召開協調會,做成結論如下:1.考量特殊需求,臺閩介聘仍 應保留但書之機制。2. 減少制度改變衝擊,106年臺閩介聘應沿用105年但書規定之內容 與條件。3. 考量高國中小衡平性,育嬰與兵役留職停薪應納入六學期採計期間,不予扣 除。張廖萬堅委員並於4月24日提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做成決議。(附件) 未料,4月27日重新召開的台閩介聘委員會,在多數縣市以「縣市內介聘辦法已經公告, 變更規定恐生困擾」的理由,無視國教署的函文與立法院的決議,拒絕回復但書的規定, 讓期待能介聘返鄉的老師希望落空。全教總認為: 1.介聘作業要點如果要修改,至少應於一年前公告,方能讓需要介聘的教師有所依循。而 本次修改突然刪除「但書」,讓已經做好安排的教師措手不及,介聘委員會實有疏失。 2.縣市內的介聘規定與台閩介聘規定本來就有不同,變更台閩介聘規定,與縣市內的介聘 作業有何干係?這顯然是各縣市教育局處不想麻煩而推託的卸責之詞。 3.介聘委員會無視國教署的指導公函,也罔顧立法院的決議,毫不把教師的人倫需求放在 心裡,簡直是可惡至極。須知,陳情的老師有的是為了癌末的丈夫,避免遺憾;有的是為 了照顧孩子,避免夫離子散;有的是為了照顧重病的老母親,善盡孝道。每個都有人倫的 亟需。 4.介聘調動一個蘿蔔一個坑,不影響學生學習。反倒是讓教師遠地來回奔波,無法安心教 學,這才是影響學生受教權的原因。 因此,全教總強烈抗議台閩介聘委員會只為了怕麻煩,而罔顧教師的人倫需求,漠視立法 院的決議。同時,全教總要求教育部應立即依據立法院的決議,發文台閩介聘委員會立刻 重新召開,明確指示依立法院決議辦理。同時,應將介聘期限延後,以利教師申請。倘若 台閩介聘委員會仍然抗拒回復「但書」,教育部應廢除這種無血無淚,漠視上級機關指示 、最高民意殿堂決議的委員會,自訂辦法,以指定方式辦理台閩教師介聘,以免罔顧教師 權益、怯於任事、推諉卸責的情事一再發生。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Teachers Union(NFTU) 會址:104 台北市民權西路27號2樓 電話:02-2585-7528 傳真:02-2585-7559 會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www.nftu.org.tw FB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 FB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nftu0711/ 永遠會為勞工撐腰的,只有勞工自己。加入、支持工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1.111.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93356226.A.4F7.html ※ 編輯: NFTU (140.111.111.190), 04/28/2017 13:10:54
seeback : 想哭~ 04/28 13:29
ming2810 : 「怕麻煩」一語道破 04/28 13:32
highlightjmi: 這種漠視教師基本權益的市政府,未來有什麼需要幫忙 04/28 13:36
highlightjmi: 協助的,也不想配合他們了。 04/28 13:36
ukyo1024 : 別人家孩子死不完,地方政府公務單位官僚作風不意外 04/28 15:43
yoyopinky : 台閩介聘委員到底是那些人 04/28 15:58
yoyopinky : 哪 04/28 15:59
JosephC : 大家加油!!繼續積極爭取,一定要成功 04/28 16:06
bellbell : 各縣市教師員額承辦人員 04/28 16:18
Naserin : 星期日搭車前,三歲的孩子問:「媽媽,你星期一可以 04/28 16:22
Naserin : 回來嗎?」我:「不行耶,要上班。」「媽媽,那星 04/28 16:22
Naserin : 期二?」「不行,要星期五才可以…」「我不要!我要 04/28 16:22
Naserin : 你星期二回來!(大哭)」狠心去搭車的媽媽只能在 04/28 16:23
Naserin : 車站哭………… 04/28 16:23
mozart0303 : 教師的基本權力應該要爭取的!全教總和各位朋友大家 04/28 16:24
mozart0303 : 辛苦了! 04/28 16:24
truffaut :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04/28 17:14
treeree : 我只是想回家+1 04/28 19:05
m78103 : 想回家! 04/28 19:08
s810083 : 介聘成功已經很難了,現在連可以填介聘的機會都沒 04/28 19:16
s810083 : 有... 04/28 19:16
lovepretty99: 想回家+1 04/28 19:17
lovepretty99: 介聘成功已經很難了,現在連可以填介聘的機會都沒 04/28 19:20
lovepretty99: 有+100 04/28 19:20
treeree : 不知道現在還可以做些甚麼...? 04/28 19:52
joydow : 改來改去 裡外不是人 04/28 20:11
JosephC : 立院教育文化會都決議通過了,介聘委員會能這樣!? 04/28 20:35
ssum3 : 高中也可以改嗎?高中一定要滿三年誒 04/28 20:55
tsives : 看開點,當初簡章就寫三年,想考就要有心裡準備, 04/28 21:19
tsives : 能爭取就盡量,至少辦法要更早公告,才能讓人有所 04/28 21:20
tsives : 依循提早準備,而不是猜猜看、碰運氣... 04/28 21:21
harry921129 : 現在應該要拚明年有但書,而且要盡早公告以便找人調 04/28 21:50
betty921 : 高中職也想回家+1 04/28 21:53
ioneisport : 介聘成功已經很難了,現在連可以填介聘的機會都沒+1 04/29 01:01
ioneisport : 真的太過份,感謝委員協助發聲 04/29 01:02
JosephC : 感謝各位先進的努力,希望5/4以前有轉圜機會… 04/29 07:12
JosephC : 大家繼續堅持理念、爭取到最後 04/29 07:14
mozart0303 : 請問t大,介聘辦法裏面的行政教師可不受綁3年的限 04/29 08:54
mozart0303 : 制,可由校長推薦,這是依什麼法行政,望請指教。 04/29 08:54
JosephC : 也想知道+1 04/29 09:29
JosephC : 縣市外介聘在人情上一定比縣市內的急切呀…… 04/29 09:30
JosephC : 為求統一標準,不準縣外加回但書…… 04/29 09:30
kyofox2 : 介聘辦法有行政教師不受綁三年限制? 在哪個條文? 04/29 10:07
JosephC : 行政教師是指兼行政還是借調的嗎? 04/29 10:39
s90 : 公務機關都這樣怕麻煩 人性阿 04/29 20:56
JosephC : 看到 審查參考原則“各縣市自行控管” ,就是各縣 04/30 00:33
JosephC : 市自行決定介聘年資是否通過 04/30 00:33
JosephC : 不知小弟這樣解讀對嗎?! 04/30 00:34
ottokang : 去年不就決定今年要改了嗎 04/30 10:32
niobef : 去年沒有說要拿掉但書 04/30 14:55
mozart0303 : 有關係的就不麻煩,沒關係的就很麻煩?校長主任局 04/30 16:18
mozart0303 : 裏再弄個小圈圈,獨立體制外,好像當官的比較高貴他 04/30 16:18
mozart0303 : 們不算教師?教師比較低級? 04/30 16:18
ottokang : 去年母法就說沒有但書了,實在不懂在吵啥 04/30 22:32
ottokang : 時空旅人嗎 04/30 22:32
linad : 其實我也不知道大家在吵啥,但我的觀念如果當初報 04/30 23:42
linad : 考的縣市"簡章"是寫要服務滿幾年的話,就是幾年,沒 04/30 23:42
linad : 有但書的例外 04/30 23:42
linad : 因為會申請調動的,不都是因為不是自己故鄉或配偶 04/30 23:46
linad : 所在地方的原因嗎?光"生活不便"這句就可以無限上綱 04/30 23:46
linad : 了 04/30 23:46
niobef : 母法從以前就沒有但書,是作業要點會列入,請搞清楚 05/01 01:17
niobef : 還有,我支持但書恢復,但生活不便這句確實應修改掉 05/01 01:18
niobef : 詳細列出結婚、養育幾歲以下子女、親人重大傷病等 05/01 01:19
niobef : 具體事實並附上證明,這樣又可照顧到確實有需要者 05/01 01:19
niobef : 也可以杜絕大開方便之門之弊病 05/01 01:20
ottokang : 訂標準不會比較公平 05/01 21:23
JosephC : 無論何時,政府應以人民福祉為先,與人民站在一起 05/01 21:56
JosephC :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05/01 21:56
babywe : 老師能回家教書,才是穩定師資! 05/02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