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mp (測試帳號)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好奇怪的性平會或性騷擾案調查方式!?
時間Mon Dec 11 22:37:29 2017
※ 引述《leejitsong (洋蔥)》之銘言:
: 看大家回得好熱烈,說說一些自己知道的觀念。
: 首先,這件事並未進入所謂的「調查」,所以原po一直說奇怪的調查方式,這是我認為奇
: 怪的標題。
: 另外,學校是教育單位,如受害者是學生,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辦理;此外,學校也
: 是工作場所,所以如有員工受害,則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辦理。而因為是學校,所以
: 借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做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事。
: 除此之外,其實關於性騷擾等事件,應自行去報案,哪還有學校可以依性騷擾防治法來處
: 置,當自己是執法單位嗎?亂來。
: 而文中所提到教育局來文「調查」,這個詞要很注意,因為調查權是法律所賦予的,但法
: 律並無賦予學校在「性騷擾防治法」有調查權,所以可以視教育局發文的「調查」為「瞭
: 解」更為適合,然後打上你文中所說的那些情況給予回覆公文應該就可以。
也來討論一下自己知道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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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案件非「性平法」適用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
性霸凌事件」,因一方為老師,但另一方並非學生。
2. 本案件非「性騷擾防制法」適用案件,因該法第13條
規定,必須由被害人提出申訴。
2-1 本案若有被害人向學校申訴,依「性騷法」的確需要
開案調查,但調查方法時程與校園性平事件略有不同,
教育部有明訂處理流程:
http://goo.gl/hFXH4X。
3. 本案即使不屬於性平三法中的任何一法中需要調查的
案件,依「性平法」第六條第八款,依然可由學校性
平會開會討論處理。處理流程就大致如下:
執秘簡述案情→說明不符合性平法、性騷法、性工法
應調查案件→討論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例如向
同仁學生宣導)→做成結論散會。
開會約10~15分鐘,然後寫報告給教育局說已處理了。
4. 原po學校性平負責人對性平可能有以下誤解:
(1) 以為有檢舉才能開會,事實上性平會想開就開。
(2) 以為開會討論案情就一定成案,事實上要成案必
須符合性平三法的規範。
(3) 以為成案就一定要調查。事實上常常雙方都不願
調查,所以性平委員就已知事實做結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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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是初接業務,野人獻曝討論一下,
版上高手眾多,有錯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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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lsamonica : 不能受理的案件不用進性平會。 12/12 07:46
推 ltcba : 我的做法是校安通報,疑似被害人身分別選「不具有教 12/12 08:43
→ ltcba : 職員工生」,開個性平會討論此校安通報事件,決議非 12/12 08:45
→ ltcba : 屬性平事件,續報校安通報開會結果就OK了 12/12 08:46
推 grace5671 : 推Z大超有條理的說明! 12/12 12:01
推 candyrain821: 推 12/12 17:41
推 dd1007 : 推正確,此外性平會可討論任何與性別有關的事件。 12/13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