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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專家解釋吧 東吳大學 章忠信教授 https://goo.gl/44aAqq 請自行閱讀,看起來臉似乎打得很兇!!!! XXD 不過教師版的傳統 教授都馬蛋頭學者 懂啥教學!!! 啥?? 這次是法律問題啊 XXD 順便劃一下重點好了 1.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上字第8號民事判決,上課內容著作財產權屬於學校 2.基於以上理由,行政本於職務對教師授課內容進行拍照或錄影,無須取得教師同意 3.就算退一步,學校沒有著作財產權,行政仍有合理使用的可能 4.但是還是建議行政透過協調,比較妥當 5.教師有可能將個人著作用在授課內容,不喪失個人著作的財產權 6.但是授課內容的著作財產權還是屬於學校。 7.基於5.6 著作內容教師可以自由使用,但使用授課內容仍須學校同意 8.至於課堂上使用著作是否本於職務創作, 如果學校可以證明這是授課內容,那舉證責任在教師身上 9.實務上學校不會與老師爭著作權歸屬,但法理上應該先告知或教學前先與學校協議 慘了 做完重點以後 我覺得有人的臉更腫了!!!!! -- 日本人之所以沒有身分證、身分證字號,也反對這些東西的存在,便是因為他們把個人 隱私視為人權,所以當日本政府想推動身分證、身分證字號的時候,需要極度審慎思考 ,當然也遭到日本人反對以上依作者敘述 猜測日本政府目前身份證政策何者正確? (1)人人有張身分證 (2)政府想要推動身分證 但是人民不要 (3)大家都沒有身分證 (4)政府審慎思考後 決定不推動身分證 本題答案(1) 民明書房 你不可以不知道的D大的八奇敘述#1PdjAQ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26.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22986103.A.589.html ※ 編輯: Abill (42.77.126.104), 04/06/2018 11:48:45 ※ 編輯: Abill (42.77.126.104), 04/06/2018 12:12:48
alice1967 : 那全國各大專院校教師上課講義及自編教科書,有跟 04/06 12:04
alice1967 : 學校簽協議或著作版權歸屬同意書嗎?學校就是僱主, 04/06 12:04
alice1967 : 我真希望各大專院校趕快出來主張自己的「僱主權益」 04/06 12:04
alice1967 : ! 04/06 12:04
alice1967 : https://i.imgur.com/OKeTKqb.jpg 04/06 12:05
老師也說了 實務上學校不會跟教師爭執授課內容的著作權歸屬 法理上 你可以證明這些上課講義及自編教材是非職務著作的 你享有這些教材講義的著作權 但是你拿這些教材來上課 你的授課內容還是屬於學校 當然 本於私法自治 契約自理的原則 比較大咖的教授我相信跟學校談的都會跟別人不一樣 在歸屬問題會比較偏向教授 最後在強調一次 教材跟授課內容是兩回事 各有各的著作權 所以兩者的著作權探討是要分開 不能混再一起的討論的 ※ 編輯: Abill (42.77.126.104), 04/06/2018 12:22:46
magicdio : 所以 04/06 12:23
magicdio : 老師們的學習單有沒有擁有著作權啊? 04/06 12:23
magicdio : 還是只有使用權啊? 04/06 12:23
magicdio : 大師要開示一下嗎? 04/06 12:23
你的學習單(教材) 如果是非職務需求 你有辦法證明的話 你有著作權 所以你的學習單可以決定給別人用 也可以不給別人用 但是~~你使用學習單所創造出來的授課內容 著作財產權是屬於學校你只有著作人格權 你要把授課內容集結出書 或者翻拍上網 法理上是要經過學校同意的 我的論點不是一直這樣沒變過嗎 ※ 編輯: Abill (42.77.126.104), 04/06/2018 12:26:18 回頭檢視一下我的文章 我的文章通篇只有這段提到使用權 推 Abill : 樓上錯了,老師在課堂上的授課,著作權是屬於雇主, 03/31 10:56 → Abill : 也就是學校的,除非你們契約另行約定,老師有的只有 03/31 10:56 → Abill : 使用權 03/31 10:56 推 Abill : 樓上大大的推文 https://goo.gl/eLtgkn 03/31 11:02 → Abill : 3. 上課錄音是否要經過老師的同意? 看完就知道了 03/31 11:04 我這個推文的主體一直都是授課內容 其實使用權用的也不精確 應該是老師只有著作人格權 我到底哪段文章讓你認知我覺得教材沒有著作財產權的阿?? 真心不懂 ※ 編輯: Abill (42.77.126.104), 04/06/2018 12:30:28
magicdio : 大師不是說只有使用權? 04/06 12:28
magicdio : 不是說只要學校叫你上什麼科目 04/06 12:28
magicdio : 那個科目的教材教具就是職務指派的? 04/06 12:28
magicdio : 一直沒變??呵呵呵 04/06 12:28
magicdio : http://i.imgur.com/EV0IeUy.jpg 04/06 12:34
magicdio : 你自己寫的自己看一遍嘿 04/06 12:35
magicdio : 除非 還得滿足你的條件勒。XD 04/06 12:35
magicdio : 「學校安排給你的課程產生的著作」???? 04/06 12:36
PPT屬於教材或教具 他的使用權是你的沒錯 (如果你可以證明這是課餘且非職務製作) 但是你使用該教材或教具所產生的授課內容 時間上你的上班時間 職務上是因為學校安排給你的課程所產生的著作 所以是歸學校的 講到不想講了!!! 教材你的 你可以決定給誰用 授課的內容著作財產權歸學校的 上面那段話很明顯的就是在講授課內容阿 但是你使用該教材或教具所產生的授課內容 但是你使用該教材或教具所產生的授課內容 但是你使用該教材或教具所產生的授課內容 因為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授課內容不是學校基於職務安排給你 你才會產生的語文著作嗎???? 所以我後面才會跟著一句 教材你的 授課內容財產權歸學校阿 ※ 編輯: Abill (42.77.126.104), 04/06/2018 12:40:15
magicdio : 「非學校指派的課程」???? 04/06 12:37
magicdio : 你找的教授是這樣解釋著作權的嗎? 04/06 12:38
我只能說非常的少 我只能想像 如果我在放學時間幫學生補課 這不是我職務要求我做的 這段時間的授課內容是我可以主張全部都是我的 但是只要是課表排定內容 就是因為職務學校安排給你的 這點實在很難舉證不是 ※ 編輯: Abill (42.77.126.104), 04/06/2018 12:43:14
magicdio : 你找的的教授認定老師有沒有智慧財產權,是看學校有 04/06 12:48
magicdio : 沒有排這個課給老師上? 04/06 12:48
magicdio : 拿出來給大家看啦 04/06 12:48
magicdio : 任何人都會認為你第一段寫的是ppt 04/06 12:48
magicdio : 結果你第一段到最後還要凹成上課內容...... 04/06 12:48
alice1967 : 授課內容本來就包含教材教具,不然出版業者哪需要 04/06 13:01
alice1967 : 跟教育部簽使用同意書?甚至包含課程計畫、考卷題庫 04/06 13:01
alice1967 : 、教學光碟等等,結果你卻跟這位教授彎這麼大,教 04/06 13:01
alice1967 : 授也承認「學校不會出來爭」,沒說不應該爭,我倒 04/06 13:01
alice1967 : 覺得是歸屬權沒爭議,現在是上級秀下限,在課堂突 04/06 13:01
alice1967 : 襲動作,沒事先通知教學者,影響師生上課才是原po 04/06 13:01
alice1967 : 介意的! 04/06 13:01
poeoe : 其實不管著作財產權歸屬與誰 著作權法早就明訂 各機 04/06 13:03
poeoe : 關本得基於行政目的合法重製他人著作了 04/06 13:03
Monoo : 說台灣是法治觀念落後的國家,還真的不誇張,連著作 04/06 13:20
Monoo : 權、肖像權這些對人基本尊重的權利,還能討論成這 04/06 13:20
Monoo : 樣,真的是太令人驚奇了。簡單的一個邏輯推理:如果 04/06 13:20
Monoo : 錄影教師上課的內容,這個內容是學校擁有著作權, 04/06 13:20
Monoo : 那麼學校把這個錄影內容,以網路公開或重製影片的 04/06 13:20
Monoo : 方式授課,不論有無收取課程費用,是不用經過教師同 04/06 13:20
Monoo : 意的。目前除了A大一直不斷重複地說,台灣學校是教 04/06 13:20
Monoo : 師僱主,學校擁有教師上課內容的著作權,全世界還 04/06 13:20
Monoo : 有那位僱主敢這樣做(包含補教界),您可以分享給小 04/06 13:20
Monoo : 的知道,讓小的開開眼界。 04/06 13:20
Monoo : 對了,以邏輯推理來說,小的以上說的,只要一個例子 04/06 13:25
Monoo : ,您就是對的了,這題夠簡單了吧! 04/06 13:25
poeoe : 其實以著作權法法條文意而言 老師確為著作權法所稱 04/06 13:28
poeoe : 之受僱人 唯一的争點只有上課內容是否為職務上完成 04/06 13:28
poeoe : 之創作 04/06 13:28
Monoo : 很重要,說三次,「不用經教師同意」、不用經教師同 04/06 13:32
Monoo : 意」、不用經教師同意」。 04/06 13:32
magicdio : http://i.imgur.com/dnbkl6c.jpg 04/06 13:41
magicdio : 排課決定論?? 04/06 13:41
magicdio : 想有智慧財產權,還得不是學校排課的課程? 04/06 13:41
poeoe : 個案上有沒有簽同意書根本不能證明什麼 是否為法律 04/06 13:43
poeoe : 上所稱之職務上創作 都要經過司法審查才有法律上意 04/06 13:43
poeoe : 義 04/06 13:43
magicdio : 教育部不夠專業 04/06 13:43
magicdio : 這些人比不上東吳的助理教授 04/06 13:43
magicdio : 大家都可以理解囉 04/06 13:43
Monoo : P大清楚點出爭議點,另外還有上課內容如果有包含部 04/06 13:45
Monoo : 分教師在課餘時間編寫的教材或製作的教具,教師擁 04/06 13:45
Monoo : 有這些教材、教具的著作權,是否用這些教材、教具 04/06 13:45
Monoo : 使用在上課內容時,學校錄影上課內容擁有的著作權, 04/06 13:45
Monoo : 是否已包含這些教材、教具的著作權,而不需得到教師 04/06 13:45
Monoo : 的授權? 04/06 13:45
Monoo : 原文:教師擁有這些教材、教具的著作權,「是否用」 04/06 13:55
Monoo : 這些教材、教具使用在上課內容時,修正:請把「是否 04/06 13:55
Monoo : 用」刪除。 04/06 13:55
Monoo : P大點出的爭議點是「上課內容是否為職務上完成之創 04/06 14:16
Monoo : 作」? 04/06 14:16
candyrain821: 看了幾次,發現你應該不是筆誤,而是「在」、「再」 04/06 14:17
candyrain821: 不分,既然自稱是老師,這種低年級就在強調的,還是 04/06 14:19
candyrain821: 謹慎選字為佳 04/06 14:20
Monoo : C大所說,若是小的,歡迎指正,願聞其詳,謝謝! 04/06 14:27
candyrain821: 我是指Ab大,以前以為他是打太快才寫錯 04/06 14:29
candyrain821: 本篇至少錯了三處.. 04/06 14:30
Monoo : 謝謝C大的回應,小的剛剛趕快去Google學習了一下「 04/06 14:35
Monoo : 在」跟「再」的差別,分享網址如下: 04/06 14:35
Monoo : http://bit.ly/2GIdESM 04/06 14:36
Abill : 網路發言錯別字我倒是沒那麼在乎,電腦跳到那個字就 04/06 14:46
Abill : 用了,禮貌上是造成閱讀者的困擾,感謝提醒,下次有 04/06 14:46
Abill : 時間會注意 :-) 04/06 14:46
Abill : 罰寫十次表示我的愧疚,在在在在在在在在在在,再再 04/06 14:47
Abill :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XD 04/06 14:47
candyrain821: 這種是無效的罰寫,大家千萬不要這樣做,浪費學生的 04/06 14:53
candyrain821: 時間哦~ 04/06 14:53
email9527 : 你不用講這麼多啦 不想給人家看才是他的目的 04/06 18:43
email9527 : 不管你講什麼都會被無視 04/06 18:44
dinosaur610 : 你的學識這麼差為什麼要給你看? 04/06 21:53
alice1967 : 罰寫真的不是很好的處罰,應該讓學生填空練習,他才 04/07 11:25
alice1967 : 能了解差別在哪裡!(不過我們打字也常選錯字,那是 04/07 11:25
alice1967 : 因胖手指...哈哈) 04/07 11:25
candyrain821: 是因為屢次錯在相同的地方我才會懷疑他是否真的搞 04/07 12:02
candyrain821: 不清楚啦!大概是職業病吧?對錯字特別敏銳,但一 04/07 12:02
candyrain821: 般來說,除了學生以外,鄉民寫錯字我會無視。 04/07 12:02
candyrain821: 如果是嚴以待人的人,當然要他對自己也要嚴格呀, 04/07 12:04
candyrain821: 怎可雙重標準勒XD 04/07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