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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bc (阿寬)》之銘言: : 請問大家,如果介聘都報到之後,互調的另一方因個人因素又反悔,請問這樣該如何因應 : ?已經報到了,是不是就算是新學校的人呢?是否有相關法規可以說明?謝謝大家。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 ============================================================================== 第 十三 條  經達成介聘之教師,學校應依教師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聘任,不得拒絕。 但經學校審查發現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其聘任得不予通過。   前項教師,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無故未報到 者,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議處。   因前項教師未報到或有第一項但書情事,致影響他校教師介聘者,各該介聘均失其效 力,各教師仍留原學校服務,原學校不得拒絕。但未報到或聘任未獲通過教師之原學 校可增開缺額者,不在此限。 ============================================================================== 還沒到報到的時候吧? 流程的順序是:【新校教評會審查(通過)】=>【舊校辦理離職手續】=>【向新校報到】 目前沒人向舊校辦理離職手續,怎麼可能向新校報到? 所以會發生的應該是:【未報到】 而未報到如果有合理的理由,還可以不被議處。 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這件事,聽說也有人申訴成功,仍然可以申請介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7.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29117269.A.C36.html
YuGar : 記得某年有位介聘未報到的教師主張【新校超額】他, 06/16 10:50
YuGar : 他主張新校審查時才知道此事,故通過後不願報到,後 06/16 10:51
YuGar : 來就不算是【無故】未報到,不受十年限制與不受議處 06/16 10:52
bubuhsiao : 推這篇,很清楚~ 06/16 10:54
YuGar : 再怎麼說,七月的薪水也是舊校給的,離職日期不能寫 06/16 11:07
YuGar : 六月,不然七月的發薪要算在誰的頭上? 06/16 11:08
supermemo : 今年台閩時程表 是6/20縣外完成報到 06/16 11:59
YuGar : 樓上沒有看清楚,日程表明明不是寫6/20報到完成。 06/16 12:26
supermemo : 6/20調入縣市學校通知完成報到(8/1生效) 至少介聘 06/16 12:49
supermemo : 縣市學校也是如此知會 06/16 12:49
YuGar : 樓上是說您第一段推文的資訊合乎日程表所載明內容? 06/16 13:15
YuGar : 您寫(今年台閩時程表 是6/20縣外完成報到)??? 06/16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