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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rk0524 (pp)》之銘言: : 拒絕行政大絕招: : (N年前聽以前學校老師分享聽來的) : 通常行政職缺是七月開始被找,如果感覺學校行政開始一堆人不幹了, 這點你可能誤會了 通常行政職缺 五月定主任 五月底就會組長定好 除非行政出包了 或是主任找不到組長 校長找不到主任 才會搞到七月 : 就很有可能七月會被開始打電話。 很多老師都接到主任的電話,要不要當XX組長。 : 最菜的通常推不掉。 絕招就是: 七月一號 至 七月30號 全部出國 : 在六月就填好出國請示單。 這樣主任校長絕對聯絡不到你。 : 有人說 我又沒有要出國。 這... 誰說填了出國請示單就一定要出國呢? http://www.wumeijh.mlc.edu.tw/attachments/article/972/376459629X0000000_ 104D109055_104D2043781.pdf 縮址 https://goo.gl/HmqfLT 教育部函覆說明: 接組長 主任是依據教師法教師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 是義務 推文裡的所謂不接 放回主任校長桌上的方法 不是很好的處理的方式 根據教育部的解釋接組長就是你的義務 所以 要確實的處理應該要制定辦法來處理 不如要求學校訂出明確的級科任、行政工作輪調的制度 今年就提出來再校務會議討論吧 不想讓主任的權力太大 就是訂出明確的規定 讓主任校長照著大家定出來的規定走 下面的文字 是教育部說的 教師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 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明定教師依法有參與行政工 作之義務,特此敘明。 承上,教師兼任主任、組長行政職務,係屬於行政工作之 範疇,為維護校園穩定發展,維繫校本和諧與友善溝通之 教育環境,徵詢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係屬學校治理之權責; 教師有參與行政工作之義務,共同營造和諧、有效率的專 業自主教學場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8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33992247.A.F70.html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0:59:16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1:07:26
victorlin09 : 推~~ 08/11 21:33
chen2323 : 故事是這樣的,當初教師法明訂同條第九項擔任導師 08/11 21:37
chen2323 : ,但行政工作卻用但書依有關法令參與,而有關法令 08/11 21:37
chen2323 : 卻一直沒訂出來。 08/11 21:37
這是104年的函 主管機關這樣解釋 依法行政其實沒有拒絕的空間 不然就要看看有沒有教師會對這件事情有其他的說法了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1:39:09
chen2323 : 後來公版聘約準則出來,也直接跳掉擔任行政工作, 08/11 21:40
chen2323 : 原因很簡單,因為是人都知道行政工作沒辦法輪流, 08/11 21:40
chen2323 : 校長雖然靠腰找不到人兼行政,但心臟也沒強到誰都 08/11 21:40
chen2323 : 可以當行政 08/11 21:40
其實輪調可以定辦法 行政沒人要當可以用積分來輪 有的學校是跟導師一起下去輪 有的學校是優先選科任 也聽過先自願 後抽籤 然後當完多久不用再當 行政工作總是要跑 定一個辦法 總比主任校長拿著函強制你做舒服一點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1:43:43
chen2323 : 所以大家就這麼一直耗著,不然校務會議決議就能解 08/11 21:41
chen2323 : 決的事,不會搞這麼久。 08/11 21:41
chen2323 : 教育部的回函叫官腔,幹話。其實聘約準則公版義務 08/11 21:43
chen2323 : 裡加一條兼任行政也可以解決,要做很簡單 08/11 21:43
我們的校務會議就有定出級科任 組長的輪調辦法 教師法有規定 教育部這樣解釋 也發文給各級教育局了 坦白講老師要提出異議就跑行政程序吧 不然教育部說義務就義務 還是得照做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1:46:33
chen2323 : 不信你看憑這個回函,苗栗縣內的行政荒有少於其它 08/11 21:45
chen2323 : 縣市嗎? 08/11 21:45
這個函是發給全國的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本部師資培育及 藝術教育司
Abill : 現狀下有代理可以凹阿 部分正式就放心把事情推掉 08/11 21:45
Abill : 然後高喊 我是來教書的 不是來當行政的 08/11 21:46
Abill : 只想專注在教學上 不過神奇的是~~~ 08/11 21:46
Abill : 要教學演示的時候 又不願展現教學專業給大家看 08/11 21:47
代理接行政有代理接行政的辦法 真的不願意 就別接這個代理吧
chen2323 : 反倒好像某市的教師聘約直接加上兼任行政為教師義 08/11 21:47
chen2323 : 務,那個地方就沒聽過缺行政,但老師都在往外調就 08/11 21:47
chen2323 : 是了 08/11 21:47
有老師外調很正常 這也未必是相關
wasiau : = =這文擴大解釋了,請不要誤導,教師法明定接導師 08/11 21:47
wasiau : 是義務。17條這款的重點在於依據「相關法令」,我認 08/11 21:47
wasiau : 同可依據教師法協商訂立導師輪替辦法,但不建議校 08/11 21:47
wasiau : 務通過行政輪值辦法(因為校務會議通過,就有法律 08/11 21:48
wasiau : 效力),通過的這校就要遵守,他校無法置喙。教育 08/11 21:48
wasiau : 部這文很明顯是和受文教育局演「周瑜打黃蓋」,騙騙 08/11 21:48
wasiau : 不懂的老師,接下聘書表示你「自己」願接的結果。 08/11 21:48
wasiau : 不信?這文這麼強大,就不會有校長協會處心積慮想將 08/11 21:48
wasiau : 行政輪替入「教師法」,還有臨校校長兼教務主任了。 08/11 21:48
wasiau : 大家好像忘了除了導師、行政,還有個職位叫「專任」 08/11 21:49
wasiau : 呢 08/11 21:49
提供公文給大家參考 老師您覺得不算數 也是一種見解 要選擇主管機關的來函沒有法律效力也是一種見解 把教育的函示當成誤導也是一種見解
Abill : 都拿行政命令出來了 還不算相關法令嗎??? 08/11 21:49
Abill : 也是拉 記得在戰著作權的時候 都有老師認為 08/11 21:50
Abill : 上課內容非職務內工作了..... 08/11 21:51
Abill : 實務上沒有人會這麼幹 是因為可以逼你在位置上 08/11 21:53
法令即包含行政命令 要選擇不要依文辦理 好像也不是不行 一個選擇 一個後果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2:00:46
Abill : 但是沒有辦法逼你用幾分力 你上位擺爛一樣沒皮條 08/11 21:53
Abill : 所以大部分都是胡蘿蔔加棒子 至少表面是你自願的 08/11 21:54
Abill : 至於校務會議通過行政輪替 別傻了!!! 08/11 21:55
Abill : 通過了怎麼還會有藉口不上行政呢 08/11 21:55
Abill : 當然是罵著校長爛我才不當比較輕鬆阿 08/11 21:57
chen2323 : 行政輪流是件好事,這樣才能互相體諒。只是每間學 08/11 21:57
chen2323 : 校狀況不同,有些地方你要人家下行政人家也不願意 08/11 21:57
chen2323 : ,有些老人多的學校,輪替辦法校務會議也不會過, 08/11 21:57
chen2323 : 所以就又耗在這邊了。 08/11 21:57
當年級科任輪動辦法 就是資深帶頭定的 在我菜的時候我覺得公平 讓大家得以輪動 現在換我逐漸走向資深 我也是盡量往公平 不會因為年資老就無敵的方向調整 比如說我們的年資認定標準 就是三年一輪 只認最近三年 對於資深的人沒有優惠 其實很多時候 菜的時候被凹過 等老的時候 就要記得凹地痛苦 然後 訂個相對公平的規則
Abill : 自願行政到滿出來的學校 根本不需要輪替辦法 08/11 22:00
Abill : 校長有任命的權利 做不好就下來 08/11 22:01
Abill : 會要校務會議發動輪替辦法的學校 90%以上是沒人要當 08/11 22:01
chen2323 : 說句玩笑話,我覺得要解決行政荒很簡單,全體老師 08/11 22:02
chen2323 : 減為半薪,行政職一定搶破頭,全體支持行政輪流 08/11 22:02
哈哈 這一定會暴動
Abill : 基本薪水減少 然後把錢補再行政 課務 導師上面 08/11 22:03
Abill : 要就當導師 要就多上很多課 要就去當行政 08/11 22:03
Abill : 現在專任20節 導師組長16節根本就是一個笑話~ 08/11 22:04
Abill : 導師和專任 最少也要差10節以上才有感 08/11 22:05
級任組長真的很辛苦 我之前也是級任加生教 第一節最後一節不排課 每天幫忙站導護 巡校園 下午排交通錐 午休練童軍.....16節真的有點負擔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2:07:49
Abill : 現在只差不到七節(4節減課+一週750) 論CP值 08/11 22:06
Abill : 白癡都選專任....更別提專任跟行政間的工作量差距了 08/11 22:06
其實我們學校的辦法 是在行政工作就緒以後才訂出來的 趁著問題還沒發生 大家比較能客觀地討論問題 執行上有狀況的話 隔年的校務會議再提修正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2:15:47
cochon23 : 這分公文其實沒有明說「任組長是義務」喔。 08/11 22:16
老師您好 您要讀仔細一點 教師兼任主任、組長行政職務,係屬於行政工作之範疇
cochon23 : 可能大家對怎麼解釋函釋的看法不同吧。 08/11 22:19
1.教師法定的是行政工作是義務 2.文中定義組長、主任是行政工作的範疇 也想聽聽你怎麼解釋
cochon23 : 感覺這分公文在打擦邊球。深具文字運用的奧妙。 08/11 22:23
其實除了感覺 你可以解說一下 這份文如何不是規範主任組長為教師法所規定的行政工作嗎?
tacomake : 公務員可以用輪的喔? 08/11 22:33
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和所謂公務員還是不太一樣
tacomake : 國家為了省錢,強迫教師兼職公務員,又不准在外兼職? 08/11 22:34
這也是無奈的地方 但是現行就是這樣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2:36:34
tacomake : 有種直接修母法教師法,明訂兼行政或導師是義務啊! 08/11 22:36
zamp : 是「依法令參與行政工作」喔。 08/11 22:38
tacomake : <徵詢>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係屬學校治理之權責 08/11 22:39
tacomake : <徵詢>代表可以拒絕,不是義務啊! 08/11 22:39
rusly : 如果可以用「義務」的方式逼當行政,豈不是看誰不爽 08/11 22:39
rusly : 就逼他?另外未盡義務是要扣考績還是解聘? 08/11 22:39
沒看到罰則 實務上不會看誰不爽就逼誰 所以才說把規定訂出來 才不會讓主任校長濫權用行政工作整人 要認真算的話 考績乙等以上都算是獎勵 有發獎金 只是心態上被考乙應該會覺得被處罰吧
tacomake : 政府會<徵詢>你要不要繳稅嗎? 08/11 22:39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2:40:18
zamp : 所以重點「依據的法令在哪」?如果沒有法令,行政工 08/11 22:40
zamp : 作就不是義務。 08/11 22:40
這份函示 1.教育部的函=行政命令 2.組長、主任為行政工作的範疇 3.以教師意願為優先 4.但是仍定義為義務 我有不小心刪到推文嗎 抱歉抱歉
cochon23 : 法律沒有明訂的東西,用行政命令擴張解釋ok嗎? 08/11 22:50
除了發問外 用直接論述 並引用來源更有助於釐清真相 是不是有規定 主管機關不得解釋法令的相關法條或依據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2:53:58
wohahahaha : 參與行政工作不等於擔任行政工作,教師法對於導師 08/11 22:52
zamp : 跟17條第9款把「擔任導師」直接列為義務,17條第7 08/11 22:52
zamp : 款多加「依法令」三個字,就代表要有「其他法令」規 08/11 22:52
zamp : 定,教師才有擔任行政工作的義務。而如同冷凍魚所 08/11 22:52
zamp : 說,並沒有其他法令規定教師必須接受組長主任的職 08/11 22:52
zamp : 務聘任。 08/11 22:52
wohahahaha : 工作就是明白寫著擔任,顯見參與不等於擔任,不要任 08/11 22:52
wohahahaha : 擴張解釋成參與行政工作等於擔任行政職務。 08/11 22:53
1.我也認為參與不等於擔任 2.所以目前教師的主管機關教育部 直接解釋 教師擔任組長、主任為行政工作的範疇 並且在文末再次重申行政工作為義務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2:58:22
zamp : 公文第二點:有依法令擔任行政工作的義務。第三點: 08/11 22:56
zamp : 擔任組長是行政工作。 整篇公文沒有講到法令喔,也 08/11 22:56
zamp : 沒有講到擔任組長是義務喔。 08/11 22:56
相關法令 只要校方基於職權訂一個行政輪動要點 細則 規程 辦法 就算是相關法令的一部分了 四處主任 基於權責 或是其他原因 訂定行政職務輪動辦法 提校務會議 甚至更簡單直接由行政會議決議 法令就有了 加上這份函 定義組長為行政工作
eric3118 : 選擇擔任導師 就完成義務了不是嗎? 08/11 22:57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3:08:41
iljie : 實質上各個學校對於規定跟法都有自己的一套見解,然 08/11 23:06
iljie : 後即使違法違反規定也是建立一套自己的內規 08/11 23:06
iljie : 所以不用糾結在上級規定如何,一個學校內部合理的規 08/11 23:07
iljie : 則才是重點 08/11 23:07
wasiau : 是的,修掉我的推文,我再貼就好。= =這文擴大解釋 08/11 23:08
wasiau : 了,請不要誤導,教師法明定接導師是義務。17條這 08/11 23:08
wasiau : 款的重點在於依據「相關法令」,我認同可依據教師法 08/11 23:08
wasiau : 可協商訂立導師輪替辦法,但不建議校務通過行政輪 08/11 23:08
wasiau : 值辦法(因為校務會議通過,就有法律效力),通過 08/11 23:08
wasiau : 的這校就要遵守,他校無法置喙。教育部這文很明顯是 08/11 23:08
wasiau : 和受文教育局演「周瑜打黃蓋」,騙騙不懂的老師, 08/11 23:09
wasiau : 接下聘書表示你「自己」願接的結果。不信?這文這 08/11 23:09
wasiau : 麼強大,就不會有校長協會處心積慮想將行政輪替入「 08/11 23:09
wasiau : 教師法」及臨校校長還需兼教務主任,大家都忘了除了 08/11 23:09
wasiau : 導師是義務,尚有行政及專任 08/11 23:09
wasiau : 的位置可供安插 08/11 23:10
zamp : 華文的藝術,模稜兩可,讓人各自解讀;當官的藝術, 08/11 23:14
zamp : 讓下屬自行判斷決定,出包了再說這並非我意。N大可 08/11 23:14
zamp : 仔細看清說明三的分號,如果教育部認為擔任組長主 08/11 23:14
zamp : 任是義務,文字直敘「擔任組長主任為教師義務」即可 08/11 23:14
zamp : ,頂多補充「惟考量校園和諧與整體發展,應以徵詢同 08/11 23:14
zamp : 意為優先」。根本不用寫成這樣。 08/11 23:14
為什麼這樣回 可能還要看到原文怎麼發過去的 看起來像是 要求教育部解釋 主任組長是否屬於教師法規定的行政工作 所以 1.教師法定義(依據法令)行政工作為義務 2.說明三只需要定義 組長主任算不算行政工作。 接下來補充還是以意願為優先 最後找不到意願的 校方形成相關法令 擔任行政工作即為義務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3:28:08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3:30:30
laggla : 行政就是屎,所以沒人想當,除非直接提高加給,要不 08/11 23:31
laggla : 然其實都是在凹,如果校長加給20000,主任15000,組 08/11 23:32
oSCo : 五月就找到組長?怎麼我常常看到七月都還沒找完, 08/11 23:33
oSCo : 這樣講好了,貴校教學組有可能六月前就有替死鬼嗎 08/11 23:33
oSCo : ? 08/11 23:33
教學組長不想帶班 直接就接了 還順便負責本市的科學教育業務
laggla : 長10000(生教教學12000)我覺得應該就比較不會缺人了 08/11 23:33
laggla : 至少對我這種欠錢的來說還算有誘惑力 08/11 23:35
我一個朋友調到台中還是嘉義 中年級導師跟英文科任+(生教+訓育) 他選後者
atyin : oS 本校五月都找好了 每年都如此 08/11 23:38
oSCo : 佩服兩位的學校 08/11 23:39
我倒是覺得跟主任作風有關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3:42:41
laggla : atyin 貴校的校園氣氛一定很融洽 08/11 23:40
atyin : 滿好的 說起來我運氣也不錯 有責任感的老師不少 08/11 23:41
atyin : 我們學校也是主任都很幫忙 很多時候會默默把組長 08/11 23:45
atyin : 業務接過去做 推原PO 主任是人是垃圾 真的差很多 08/11 23:45
我認識的一個主任 不是我們學校的 所有的計畫 也都自己寫好請組長蓋章 不過也是聽過超級官腔的 欺負老師的就是了 ※ 編輯: NEWAZEL (59.127.181.93), 08/11/2018 23:50:21
tacomake : 需要<徵詢>就不是義務,繳稅是義務,政府不用<徵詢>你 08/11 23:54
tacomake : 只要<通知>你要繳稅,你就必須繳,因為繳稅是義務. 08/11 23:55
tacomake : 主任<通知>你當導師OK,主任<通知>你當組長NG 08/11 23:57
Lysine : 我認為樓上抓著「徵詢」2字,可能沒啥用.... 08/11 23:58
sTelcontars : 函示想偷吃步,但又怕被吵與本法不合,所以給了徵詢 08/12 00:02
sTelcontars : 如果可以強迫人當行政,校長團體早就high翻了 08/12 00:02
tacomake : 只要教師法沒改,兼行政職就不是義務。 08/12 00:03
sTelcontars : 函示寫得很清楚,就算你想當作義務強迫,也要徵詢 08/12 00:04
sTelcontars : 教育部兩邊都不得罪的文字遊戲 08/12 00:05
Lysine : 樓上精闢 08/12 00:09
cochon23 : 義務由法律定之。這公文就像s大說的在玩文字遊戲。 08/12 00:22
getwild : 可以學南部某縣市的一些學校,開學前校務會議強制出 08/12 10:24
getwild : 席,然後用抽籤的方式決定誰當行政。XD 08/12 10:24
wohahahaha : 權利義務的內容是法律保留原則 08/12 13:08
wohahahaha : 不是一紙涵釋就可以僭越 08/12 13:10
seidopoker : 原來現在教育部也很想為校長們解套~真是騙一些不懂 08/12 13:11
seidopoker : 的老師。其實真正問題點在校長和主任的領導統御能力 08/12 13:11
seidopoker : 。 08/12 13:11
※ 編輯: NEWAZEL (163.32.204.22), 08/13/2018 08:28:17
lin0316 : 那有人去進修就不用當導師的嗎? 08/13 12:25
cashs : 這文根本文字遊戲,除非改教師法,否則不需搭理。 08/13 20:58
cashs : 發現沒老師願意接行政,就強行規定為義務,合理嗎? 08/13 20:59
cashs : 行政應該讓對行政工作有興趣的人去做。 08/13 21:01
cashs : 應該要檢討行政缺人的原因,去改善現狀,不是強迫。 08/13 21:05
canifly : 我們學校都是三四月就找好組長了,今年找不到事務, 08/14 08:21
canifly : 職編時直接把事務放在積分選填裡 08/14 08:21
canifly : 反正每年職編都是用積分選填,也沒人有怨言 08/14 08:22
canifly : 老公的學校則是校務會議明定行政連續擔任兩年後能 08/14 08:24
canifly : 任選年段,萬一有哪個年段不幸有人被擠出來,則有 08/14 08:24
canifly : 該年段抽籤決定誰上行政 08/14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