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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1405 中山女高學生致 教育部及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公開信 2018/08/29 資料來源: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您好: 我是中山女高第118屆畢業生。因為這三年目睹中山女中許多老師及規定嚴重侵害學生權 利,所以寫信給您,很希望您在讀完信後能夠協助中山女高改善現況。 首先,中山女高尚存戒嚴時期的言論審查規定──105年5月16日修訂之《臺北市立中山女 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活動辦法》四、社團活動辦理(三)出版品管理 2. 「社團電子及平 面出版品……,於繕寫付印前一週填寫『社團出版品審核申請表』,檢同原稿送社團指導 老師及學務處審核通過方能付印。 」 學生言論自由遭限縮之實例如下:去年,動漫社漫畫內容因提及自殺(漫畫內容為一個人 往下墜落),校方以「怕家長抗議」為由退回數次,後來學生貼上「我的快樂啊,得救了 。」字條就通過審核。女青社校報以專欄討論戀我癖MV(影射中山女高發生霸凌事件)議 題,即遭校方以「前後文意不通」為由禁止發行。 言論審查在釋字744中就算是商業性言論(化妝品廣告),除非有非常高之正當性,否則 應為違憲:「按化粧品廣告之事前審查乃對言論自由之重大干預,原則上應為違憲。系爭 規定之立法資料須足以支持對化粧品廣告之事前審查,係為防免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 受直接、立即及難以回復危害之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目的,其與目的之達成間具直接及絕 對必要關聯,且賦予人民獲立即司法救濟之機會,始符合憲法比例原則及保障言論自由之 意旨。」,中山女高校規明顯違憲,應儘速修正。 此外,校方不僅以出版品審查打壓學生的言論自由,更是以「社團評鑑」做為要脅,使學 生在受到不合理的要求與處分時,不敢為自己發聲──105年5月16日修訂之《臺北市立中 山女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活動辦法》一、社團參與及考核(五)「各社團招收新社員人數 ,將依上學期社團評鑑結果決定。」 然而各社團應依照其性質、場地、授課與活動內容會有各自適合的招生人數(如:舞 社若招60個學妹,在訓練上會有些困難)。校方以社團評鑑作為招生人數之理由為何?且 以中山女高之實際執行結果為例:社團評鑑80分以上者為優等,招生人數較無限制;70至 80分者則為甲等,招生人數為40至50人。零點多分的差距卻決定了社團招生人數是否受限 (例如,80.1與79.8之差距),此決定依據顯不合理。此規定顯違行政法不當聯結禁止原 則。 中山女高雖於100年8月修訂《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評鑑辦法》,其中 第六條與第八條及各社社長所收到的「社團評鑑評分標準」通知單上,僅列出社團評鑑的 加扣分事由(如:在上繳學校的社團評鑑本中列出「溫馨故事」可加分),卻未明訂加扣 分之範圍。被評鑑之社團不僅不知評鑑委員會成員(僅知道由學務處主任主持),評鑑結 果亦僅得知「總分」,完全無法得知被審查細項之分數(加扣分)及被加扣分之理由。此 種做法不僅是黑箱作業,評鑑結果更成為社團招生人數之依據,又不讓社團知悉何處被扣 分,學生根本無法具體改善其社團之疏失。評鑑應該是協助學生改善的方法,不該只用來 懲處學生。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學生社團評鑑辦法》第四條明訂「辦理社團評鑑時評鑑委員 依照社團評鑑表逐項審核,視表現情況酌予給分,並可加註建議社團改進事項。社團若有 特殊優劣表現,訓育組得依照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獎懲。並於社團評鑑表上記錄且 加分或扣分。」然而訓育組早已改名為學生活動組,不僅上述辦法多年未修訂,負責製作 社團評鑑本的社長亦表示「不曾看過社團評鑑表。」 而106學年度,學務處主任以「希望各社團均衡發展」為由,將優等的社團明年度招生人 數皆定為60人。也就是說,即便得到優等,各社團仍無法依社團性質及需求自行決定招生 人數。不僅如此,校方亦干預特定社團幹部與指導老師人選決定。在社長大會上,學務處 主任表示:「社團是學校的中流砥柱,我知道改變很難,但是主任跟你們一起。我接下來 宣布的三個社團要跟主任討論幹部人選……;以下三個社團幹部由主任直接指派……」, 實務上,管樂社的幹部面試在學務處內進行。校方單方對於社團人數、社長任命均進行強 列管控,且社團評鑑作業有上述之程序黑箱問題,並藉此控制學生之言行,顯然已經侵害 學生基於憲法所保障之結社權、言論自由權。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5條明定:「高級中等學校為維護學生權益,對學生學業、生活輔導、 獎懲有關規章研訂或影響其畢業條件之會議,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其人數由 各校校務會議定之。」但縱觀中山女高校規,並找不到學生參與校規修訂的機制。由此可 見,中山女高校規的修訂方式違反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5條,且校方不重視學生意見,不讓 學生參與修訂與自己切身相關的規範,造成中山女高諸多校規不合學生期待。以下將列出 我就讀中山女高三年內曾經歷或聽聞過的問題: 1、「外食訂購」相關規範: 跑外食流程是中山女高各班班代血淚交雜的回憶,這就有如大地遊戲般,得先達成「特殊 」任務,蒐集六位師長簽名(班導、衛生組長、生輔組長、輔導教官、主任教官、學務處 主任),才能拿到得來不易的食物。然而,細讀校規,便會發現其中並沒有任何一條條文 提到外食,也並未寫明授權給校內任一處室辦理。學生唯一能參閱的,是外食申請單上短 短幾行規定。 即便達到外食單上面的規定,仍然不一能訂購食物——每位審章的師長都有各自的外食規 定,而且會時不時地改變。學務處主任要班代交出全班的訂單細項;輔導教官要求全班學 生皆做完愛校才肯簽名;生輔組長總是在簽名前先問旁邊的老師:「這個班有沒有缺交東 西?」;學務處主任要求班代列出全班每一個人訂購的內容……。上述要求皆未寫在外食 申請單上,學生只能靠經驗法則去「體察」上意。 今年五月份的班代大會上有班級提案,希望學校訂定清楚外食規定,校方的回覆是:「外 食規範已清楚規範多年、列於外食申請單下方,且已經過學校衛生與健康促進委員會通過 。」並以上述理由及一事不再理原則,阻斷學生於班代大會商討之空間。 如果學校因為擔心食品安全而設計如此繁複的檢驗流程,或許還言之有理。然而,許多同 學在跑外食流程時最大的問題是「跑了好幾次都找不到老師」,師長們總是詢問:「為什 麼要訂外食?」、「你們這樣吃得完嗎?」,甚至拿愛校服務與訂購外食連結。暫且撇開 毫無法規根據的任務不談,學生於校園中奔波、尋找師長們飄渺不定的蹤跡十分花時間, 我十分好奇這些關卡有發揮功能嗎? 2、學校有違反校規之行為,且學務主任言行前後矛盾,使學生倍感困惑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家長暨來賓入校規定》貳、一般規定:五、「因社團活動需 要,應於活動申請表檢附外校同學入校人員名冊,經奉同意後,由學生事務處將名冊送至 警衛室辦理。」然而實務上,邀請友社來校園前,除了「名冊」以外,還得準備許多資料 ——幹部名稱、手機、班級座號通通都得填於社團活動申請表,進校門時還要排隊交學生 證(試想大社在成發時,邀請了一百多名外校學生前來觀賞),一旦資料不齊就會被警衛 大聲喝斥。 班聯會費繳費通知單上註明「可交可不交」,故交錢的同學寥寥可數。當班代至學務處交 錢時,主任表示「不交錢你們班園遊會就不要擺攤。」本班故決議不要擺攤,經班代回報 主任後,主任卻說:「不行喔每個班都有擺攤,你們班也要。」 當然,中山女高學生有表達意見的正式管道——班代大會(該會為學生參與學校事務最為 直接的管道。各班班代搜集班上同學意見後,填寫發言單,在班導簽署後送至學務處。校 方便會就學生提出的問題在會議上回答。)但班代大會本身尚存有許多爭議。例如,若班 導未在發言單上簽名,校方就不會受理該發言單,也不會在會議上討論該案。於是,在中 山女高尚存有只能穿黑白兩色襪之服儀規範時,曾有班級在發言單上提出想穿彩色襪子之 提案,班導卻以「好醜」為由而不願簽名。這個規定,讓學生不禁質疑,班導一人的看法 與全班數十名同學的意見何者為重? 即便提案單上有班導的簽名,也順利進入討論程序,仍然不一定能會被解決。學校常以「 學校會再研議」作為回應,但學生無從得知後續處理方式,最後這些提案往往沒有後續, 不了了之。若問題沒解決,學生再次提出,該提案便會被歸類到提案單末處「已提過」欄 位,學校以「一事不再理」為由,讓這些議題在會議中不再有被討論的機會。 學校,應該是「教育」單位,不僅校規之內容、制定程序應該合於法規,亦應透過教育使 學生理解,而不是用毫無理由之規定來恐嚇學生或制約學生。尤其我們畢業之後即將這個 國家的公民,中山女高這些「人治」現象,完全違背我國的法治規範。鑑於以上幾點,我 創立了「人治中山——九大怪事特輯」臉書粉專,將校方問題與本信貼出,欲使校方願意 正視問題。 在此由衷地希望您能協助中山女高改善上述問題,讓學生在校園內享有學生自治,培養其 公民意識,也建構更好的學習環境。 中山女高第118屆畢業生敬上 -- 請找出左右兩張圖不同之處(共6處) 難度:☆☆★★★ ψhtx9 ▅▄ ▄▅ ◥▅▇▅ ▅▄ ▄▅ ▅▇▅▁ ˙__˙◤ _________˙◤________ ; \\|/▁ ; \\|/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4.138.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35677437.A.B7A.html
a0952916353 : 教育部希望別鄉愿,下決定後就要幫老師扛輿論責任 08/31 10:39
max1613 : 想穿特殊的服裝就轉學吧~有些東西是一種象徵 08/31 11:10
dajia : 118屆,好有歷史的學校 08/31 11:53
m21423 : 等他當上學校老師再改啊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08/31 11:54
dajia : 我讀的高中是從1945開始算,雖然日治時期早就有 08/31 11:55
kbten : 台灣最老的學校不是台南市的長榮中學嗎? 08/31 13:28
super830827 : 推 08/31 13:30
truffaut : https://goo.gl/zDCGuc 長榮1885 建中1898 08/31 13:38
truffaut : 1914:淡江中學、南二中 1915:中一中、1916:泰北(佛) 08/31 13:39
juliakuo : 學校與學生是特別權力關係,學生基本權受限是合法的 08/31 13:56
truffaut : 大概和103年服貿法案立院抗議後的氛圍有關係 08/31 14:58
truffaut : 課綱審查學生也要有代表 08/31 14:59
banmi : 台北市立.... 怎麼先不找台北市教育局?? 08/31 15:11
demonOoO : 講人權..........Orz...全台一堆學校更沒人權好嘛xd 08/31 17:09
demonOoO : 有些學校的作風還幾乎像戒嚴一樣 學生像在城堡裡面 08/31 17:09
demonOoO : 不知道外面已經多麼開放自由好嘛 超可憐xddd 08/31 17:10
gotomedrs : 政府都要審查大陸著作品,學生的被審核剛好而已 08/31 17:36
pureman88 : 中山女高不給過,就投稿國外呀。 08/31 17:44
pureman88 : 台灣這幾年的少子化和半套民主,教養出這種 08/31 17:45
pureman88 : 很加速內鬥和內耗的「公民」 08/31 17:46
pv : 典型的台灣鯛 只想要權利 但不想責任的學生 08/31 18:55
pv : 尤其是外食一事 君不見 合作社不能賣高糖分食物嗎 08/31 18:56
antry7623 : 這不就表示校方找不到一個理由去說服學生嗎 08/31 19:48
nsk : 台灣從日治時期就建校的學校丶常常會自動省略1945以 08/31 20:28
nsk : 前的屆數丶彷彿1945以前校史不存在XD 08/31 20:28
an123456781 : 不過以外食來說,學校本來就可以不開放外食,連申 08/31 21:49
an123456781 : 請單都沒有就是 08/31 21:49
cochon23 : 老師們的推文中有不少奇葩。 08/31 22:51
j0958322080 : 慘到要比爛?啊這不就跟那些砍退休金的言論一樣 08/31 23:49
aids1000 : 我還滿支持這些學生的,但教育局才是問題,常常把這 09/01 00:26
aids1000 : 些問題丟給學校,又不幫學校擋家長,家長學生隨便一 09/01 00:26
aids1000 : 通投訴,教育局就叫老師寫報告回覆,從沒有幫忙擋過 09/01 00:26
aids1000 : ,那也難怪學校對於刊物內容戒慎恐懼,還不就是怕 09/01 00:26
aids1000 : 內容真被家長非議,教育局也不會救學校,只會靠北 09/01 00:26
aids1000 : 學校惹事管不好學生。 09/01 00:26
eric2003002 : 開放外食出事是否要怪老師 09/01 00:26
cochon23 : 當然不能怪老師。老師沒有要求學生外食。 09/01 00:52
cochon23 : 既然不是老師的權力範疇,怎麼會叫老師負責呢。 09/01 00:52
cochon23 : 校方就聰明一點,趁機把午餐工作還給學生及家長。 09/01 00:53
gzliu : 外校學生進場,我建議發保險套,都是大人了,不要只 09/01 01:03
gzliu : 會怪罪學校 09/01 01:03
gzliu : 當然,人帥就沒差,人醜就性騷擾 09/01 01:03
yuponkimo : 紅明顯,中山校方對待外校學生的態度真的很惡劣,在 09/01 02:37
yuponkimo : 現代還能有那麼封閉扭曲的治校態度,真的很可悲 09/01 02:37
yuponkimo : 啊那個講保險套的也是 09/01 02:37
ottokang : 一句話,不爽讀你可以轉學到不管的學校,學校對學 09/01 08:55
ottokang : 生本來就有概括管理權 09/01 08:55
yuponkimo : 在這種扭曲的教育環境下,本就更容易出現一些弊端和 09/01 09:31
yuponkimo : 敗德的掌權者,例如狼師,結果這間學校第一時間竟是 09/01 09:31
yuponkimo : 把他藏起來息事寧人,而不是把他幹掉,實在令人髮指 09/01 09:31
cochon23 : 那些開大絕說不爽不要讀的老師,應該也很贊成砍年金 09/01 10:39
cochon23 : ,反正不爽不要做嘛。換個職業啊。 09/01 10:39
cochon23 : 面對別人的提問,說不出道理來說服人。只會說不爽不 09/01 10:43
cochon23 : 要讀,講這種話的人真的是知識分子嗎? 09/01 10:43
cochon23 : 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09/01 10:45
ej8ej8 : 很想噓某樓在那邊比誰「沒人權」,中山女高的學生 09/01 12:09
ej8ej8 : 很棒 09/01 12:09
r0ck123 : 找不出理由說服學生只能說不爽不要讀 老師這工作還 09/01 21:25
r0ck123 : 真簡單呢 09/01 21:25
rusly : 如果學校繼續裝死不處理,那自然而然就是去其他學 09/02 12:23
rusly : 校就讀囉 09/02 12:23
rusly : 如果真的覺得中山女高管理差,大可以去其他高中 09/02 12:24
ottokang : 找不出理由說服學生不重要,重要是的學生講對了嗎? 09/03 08:04
ottokang : 許多憲法對學校內部管理可跟外面社會不同 09/03 08:07
ottokang : 想噓的人可以看一下美國的一個判決 09/03 08:08
ottokang : Hazelwood School District v. Kuhlmeier 09/03 08:08
Abs1130 : 30年前,國家也不一樣...這樣怎麼類比阿... 09/03 08:15
ottokang : 法律概念是共通的啊,而且別忘記美國可是相對注重 09/03 08:27
ottokang : 言論自由的國家 09/03 08:27
Abs1130 : 再者,這個判例裡面的的原因也不一樣。 09/03 08:29
Abs1130 : 您提的判例是基於要保護受訪者的隱私 09/03 08:30
Abs1130 : 再加上修改已經來不及了,所以只好刪除 09/03 08:31
ottokang : 你的重點放錯了,這個判例是在說學校刪除校刊文章 09/03 08:33
ottokang : 是否違反言論自由 09/03 08:33
ottokang : 台灣跟學生相關的釋憲,可以參考382號,對於改變 09/03 08:34
ottokang : 學生身份可以去救濟,還有684號「大學生」可以針對 09/03 08:35
ottokang : 退學之外的其他事項進行救濟 09/03 08:36
ottokang : 中小學的學生本來就是特別權力關係 09/03 08:36
Abs1130 : 所以您只是要說"學校有權力並且不應被譴責"嗎? 09/03 08:38
ottokang : 會對一些權力進行限制,老師公務員也是啊 09/03 08:39
ottokang : 不然怎麼沒幾個人出來捍衛一下郭冠英的言論自由? 09/03 08:40
Abs1130 : 哈哈不好意思,沒有注意您說的那位先生XD 09/03 08:40
Abs1130 : 不過我看文章,學生們似乎抗議的不是"能不能刊登"耶 09/03 08:41
ottokang : 對啊,就是對出版品進行審查 09/03 08:42
Abs1130 : 他們無法接受的看起來比較像是假民主的作風 09/03 08:43
Abs1130 : 他們對於審查制度,也只是建議刪除 09/03 08:44
ottokang : 學校審查校刊並沒有違反什麼憲法原則,除非處置過當 09/03 08:45
ottokang : 言論自由本來就有許多例外的狀況 09/03 08:46
Abs1130 : 我懂您的意思,審查制度本身沒甚麼可議之處 09/03 08:47
Abs1130 : 但他們在爭的是另一件事啊XD看後來有甚麼下文囉 09/03 08:51
ottokang : 對啊,我講的也是審查制度 09/03 10:57
sylviaplath : 外食有問題(食物中毒等)學生不用擔任何責任,但 02/23 21:18
sylviaplath : 老師可能會終身黑掉(不管學生) 02/23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