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kwckw : 丁生=被告鍾○○? 10/11 04:31
推 ckwckw : 建議修改,並刪推文 10/11 04:38
謝謝提醒,已修改。
推 candyrain821: 倘其....當不致...這種推論,顯示法官沒有教育現實 10/11 05:20
→ candyrain821: 感。再來,講那麼多,掃把是用來掃地,不是用來玩 10/11 05:20
→ candyrain821: 的,學生不是智障,應付全責。還要提教育證據?簡 10/11 05:20
→ candyrain821: 直莫名其妙! 10/11 05:20
→ candyrain821: 根本是在帶動學生本人跟家長的卸責風氣。這就是我 10/11 05:25
→ candyrain821: 們的社會教育,是不是開倒車? 10/11 05:25
→ candyrain821: 現下學校教育已經很艱難了,還這樣扯後腿 10/11 05:27
→ candyrain821: 預設立場應該是要認定老師都有教過,而非老師提證 10/11 05:32
→ candyrain821: 據證明有教過。證據哪能準備周全面面俱到?法官能 10/11 05:32
→ candyrain821: 為自己所有講過的話提出證據嗎?不可能的任務嘛! 10/11 05:32
→ candyrain821: 一個無時無刻不在留證據的人,精神正常嗎? 10/11 05:32
→ candyrain821: 不管哪個教師工會,都應該去抗議,此風不可長 10/11 05:46
→ ccc9002 : 社會和家長都是自私的,學校目標太大,除非有明確 10/11 06:38
→ ccc9002 : 免責條款,不然只會告不完 10/11 06:39
→ ccc9002 : 遇到恐龍法官如何自保?也沒有明確的教育法規規定 10/11 06:41
→ ccc9002 : 我們要負責到什麼程度,沒有比例原則永遠賠不完 10/11 06:42
推 elevenkey : 所以法官判某些人緩刑,並加以輔導,結果某些人又再 10/11 07:09
→ elevenkey : 次犯案,那法官應該也要負起責任才行 10/11 07:09
→ Dalaia : 其實也不能證明老師沒盡督導義務 法官太恐龍了 10/11 07:28
推 daccdacc : 這就是臺灣法官的水準嗎?每個人都要能預知各種危險 10/11 07:39
→ daccdacc : 的可能性? 10/11 07:39
推 starlkj : 所以在每學期初聯絡簿上貼「在學校除非任課老師允許 10/11 07:43
→ starlkj : 不可奔跑嬉鬧,任何工具都必須按照其使用方式來使用 10/11 07:43
→ starlkj : 不得拿來和他人打鬧嬉戲」 10/11 07:43
→ starlkj : 這樣有算是有教育學生? 10/11 07:44
推 quickgun : 我只好奇一件事 國賠400000會不會傷到老師的口袋 10/11 07:49
→ quickgun : 也就是這400000是國家賠 還是老師個人陪還是老師必 10/11 07:49
→ quickgun : 須負擔多少 10/11 07:49
→ zhj : 所以是學校賠啊!收到 10/11 07:58
推 showjojo : 你教他他不理你繼續玩,你大聲斥責他心靈受傷 10/11 08:17
推 lgiaamre : 學生入校園後即處於師表的監管之下無誤 10/11 08:28
推 ltcba : 「倘其平日確實教導……當不致發生本件事故」根本就 10/11 08:34
→ ltcba : 是事後有先見之明的說法 10/11 08:35
倘政府平日有確實教導.....當不致發生酒駕殺人之事故......
→ zhj : 學校判賠的理由是1.依國賠法和聘約所以學校有責任 10/11 08:40
→ zhj : 2.導師說他平時有告誡學生打掃應注意事項 10/11 08:42
→ zhj : 但是提不出證據 提不出證據 提不出證據 10/11 08:42
→ zhj : 所以就是 被告新園國中有責任,提不出證據說明已盡責 10/11 08:43
→ zhj : 宣導來避免,所以很明顯是舉證舉不出來 10/11 08:44
唉,不知道是校方完全搞不清楚狀況還是怎樣的?
噓 BBHEART : 這件事告訴我們學校跑馬燈要善用,校園內勿奔跑、 10/11 09:06
→ BBHEART : 勿揮舞任何物品、勿勿勿 ……歡迎各位補充 10/11 09:06
推 truffaut : 總共掃5個地方 老師在A處 學生在B處 應該合理 10/11 09:26
→ truffaut : 物然教育部就規定學生不要打掃 有的高中會外包清潔 10/11 09:27
→ truffaut : 工作 10/11 09:27
→ truffaut : 除非老師在辦公室做其他事 否則提出在其他地方指導 10/11 09:27
→ truffaut : 學生打掃就好了 看來應該內情不單純 10/11 09:28
→ truffaut : (不)然...規定...(第二行) 10/11 09:29
推 sonic37 : 教師要免罰學公園風景區到處貼警語看能否躲過,真無 10/11 10:21
→ sonic37 : 妄之災 10/11 10:21
→ guginmath : 以後要全部學生和家長簽打掃工作注意事項切結書 10/11 10:25
→ truffaut : 打掃開多點 遇到一個屁孩就GG了 現在可以一整掛 10/11 10:45
→ truffaut : 還有校園禁止打棒球 請到有棒球場的地方 10/11 10:46
→ louic : 這時,就會了解為什麼會有那麼軍中小卡了! 10/11 11:31
→ eric3118 : 看來以後開學宣導校園活動注意安全後 要輸入電腦上 10/11 11:32
→ eric3118 : 的輔導記錄 這樣就有盡提醒義務的證據了 10/11 11:32
推 taristocrat : 鄉下/市區二線國中8+9屁孩一堆 明星國中相對少 10/11 11:37
→ taristocrat : 掃把壞掉有請衛生組報修吧 紀錄可以調一調 10/11 11:38
推 lgiaamre : 「倘其平日確實教導……當不致發生本件事故」 完 10/11 12:29
→ lgiaamre : 全正確 教育本該教導學生正確的觀念 10/11 12:29
教育有其不能及之處啊!
推 m21423 : 乾脆禁止打掃 政府出錢外包 就不會發生打掃意外了 10/11 12:38
→ daccdacc : 依此類推,只要跟校園安全有關,就要宣導加記錄。 10/11 13:10
→ daccdacc : 法官認定沒記錄都不算數。 10/11 13:12
推 taristocrat : 99個學生都沒事 出事的都固定那幾個 法官怎判 10/11 13:25
→ taristocrat : 怠於執行職務 這條有點誇張 較法官去做看看 10/11 13:27
推 taristocrat : 場所A:教室 B:辦公室 C:走廊 D:很遠的操場 10/11 13:29
→ taristocrat : 當導師在A處 B處學生出包 這樣較怠於職務 10/11 13:30
→ taristocrat : 叫 10/11 13:30
推 lgiaamre : 感覺就像小朋友去安親班出事 難道有人覺得安親班 10/11 13:35
→ lgiaamre : 可以卸責嗎 10/11 13:35
推 rising1981 : 樓上是說有教導就不會發生這種事嗎? 10/11 15:01
推 taristocrat : 反正左耳進 右耳出 老師難為又一定是法官定的背鍋者 10/11 15:16
推 demonOoO : 上面推文一定有人沒帶過後段的--> 怎麼講就是死樣子 10/11 17:12
→ demonOoO : 講了 罵了 過一節課或過一個禮拜一個月 照樣鬧他的 10/11 17:13
→ demonOoO : 這跟老師有沒有教不是沒關係 但更大問題是家教問題! 10/11 17:13
→ demonOoO : 例如學生罵髒話 講了會收束 過一陣子依然照犯 10/11 17:14
→ demonOoO : 甚至有的只是故意挑你不在的時候 繼續講他罵他的 10/11 17:14
→ demonOoO : 不要把老師當成神一樣 可以立馬改變他的家教習慣 10/11 17:15
→ demonOoO : 有的學生的智商/智慧 就是要等時間給他才會成長成熟 10/11 17:15
→ demonOoO : 你不過就是在旁協助他成長 但不代表立馬讓他成長 10/11 17:17
→ demonOoO : 尤其面對中二病嚴重的國中生、高中職後段更明顯... 10/11 17:17
→ guanghagrid : 依法官邏輯家長跟從小到大所有老師都要一起坦啊 10/11 18:00
→ guanghagrid : 不能玩掃具應該是從小就不斷有說過的原則,怪老師勒 10/11 18:01
→ guanghagrid : 老師如果去看外掃區,內掃區出事呢?或反之,怎麼辦 10/11 18:01
推 smwang : 今後掃具全數封存,垃圾一律用手撿 10/11 18:04
推 skinny11123 : 通常這種玩掃具的、教室奔跑的,我會看情況寫他的聯 10/11 18:18
→ skinny11123 : 絡簿,請家長協助告誡,這樣出事時就能證明我是有規 10/11 18:18
→ skinny11123 : 勸過的,不要推到我身上 10/11 18:18
推 sillycloud : 看有沒有人證能調 這個後續還有得看 法官真的恐龍 10/11 18:30
※ 編輯: zamp (210.70.99.201), 10/11/2018 18:56:37
推 skinny11123 : 是說法官自己沒小孩嗎?小孩在你眼皮底下都可能出事 10/11 18:57
→ skinny11123 : 了,何況是這種要兼顧外掃區的! 10/11 18:57
推 lixmiss : 雖是國賠 政府對有過失的公務員有求償權 10/11 20:08
→ lixmiss : 此例一開 會有無數無辜的老師受害 10/11 20:09
→ lixmiss : 希望兩大會能重視此一案件的進展 勿讓導師當冤大頭 10/11 20:09
推 lixmiss : 兩大工會一定要出面抗議才對 10/11 20:12
推 Abill : 有重大過失的公務員才有求償權,多了兩個字,責任完 10/11 20:14
→ Abill : 全天差地遠 10/11 20:14
推 lixmiss : 老師又不是一對一或一對二的保姆 是一對20或30 10/11 20:36
→ lixmiss : 一個媽媽帶兩個小孩 都可能發生小孩受傷的狀況了 10/11 20:37
→ lixmiss : 應該拿來掃地的工具 卻拿來玩 還要怪老師 這也太扯 10/11 20:37
推 dinosaur610 : 先定義怎樣叫重大 10/11 20:38
推 lixmiss : 判賠四十幾萬在教育界不算輕微 重點是導師很無辜 10/11 20:43
→ Abill : 善良管理人跟一般人的差別,簡單來說就是上帝視角跟 10/11 20:44
→ Abill : 普通人視角 10/11 20:44
推 dinosaur610 : 在掃把打棒球都要有指導證據的前提下,一般人應有的 10/11 20:48
→ dinosaur610 : 注意範圍在哪? 10/11 20:48
推 dinosaur610 : 顯然在這樣的判決環境下,非故意是否也要證據?是不 10/11 20:54
→ dinosaur610 : 是要隨時穿戴行走紀錄器?不然變成我故意放掃把在那 10/11 20:55
→ dinosaur610 : 邊引誘他們打棒球?難道我掃把不小心丟在那? 10/11 20:55
→ dinosaur610 : 我不小心丟在那導致他們打棒球?我故意放在櫃子裡引 10/11 20:56
推 lixmiss : 連掃地用具是用來掃地 不該用來玩 都不知道的 10/11 20:56
→ dinosaur610 : 誘他們打棒球?哪一個比較輕?恐怖哦~~ 10/11 20:56
→ lixmiss : 不應該編在普通班吧 10/11 20:56
→ lixmiss : 也就是既然在普通班 這道理顯然該生是知道的 10/11 20:57
推 dinosaur610 : 我故意把掃把藏起來,引起他們好奇心,挖出來打棒球 10/11 20:58
推 Abill : 如果他有辦法提出有輔導學生掃地用具不要拿來嬉戲的 10/11 20:58
→ Abill : 證據(且法官採信),這個案子學校應該就直接無過失, 10/11 20:59
→ Abill : 這個案子重點是學校認了有輔導之義務,但是又提不出 10/11 20:59
→ Abill : 輔導的證據,對比你上次po的熱湯燙傷的那篇就很明顯 10/11 20:59
→ Abill : 了(學校提出導護辦法,平常的宣導證據,所以法官採 10/11 20:59
→ Abill : 信,學校無過失) 10/11 20:59
推 lixmiss : 知道不該做還做 那就是故意的 如果是故意的 10/11 21:00
→ lixmiss : 老師怎麼防也防不了 又不可能把他整天帶在身邊 10/11 21:01
推 dinosaur610 : 按照這個道理,掃具櫃及掃具上都要貼只能用來掃地 10/11 21:03
→ dinosaur610 : 貼在掃具上的貼紙也要寫上這張貼紙只能貼在這個掃具 10/11 21:03
→ dinosaur610 : 上,禁止撕下來捲成尖銳物品戳人,我桌上的每枝筆 10/11 21:04
→ dinosaur610 : 都要貼上只能用來寫字,我桌上的玻璃片也要貼,包含 10/11 21:04
→ dinosaur610 : 這些地所有貼紙也要寫上禁止撕下來捲成尖銳物戳人 10/11 21:05
→ dinosaur610 : 釘在桌子邊的螺絲釘也要寫禁止拔下來戳人,椅子也要 10/11 21:06
→ dinosaur610 : 所有門板都要寫只能用來開、關,禁止拔下來K人 10/11 21:06
推 anly888 : 滿滿的貼紙 10/11 21:08
→ dinosaur610 : 平常上課也要宣導+錄音,不然沒證據 10/11 21:08
推 anly888 : 打成一張落落長注意須知,讓學生全班朗讀,把這個 10/11 21:11
→ anly888 : 活動錄影下來 10/11 21:11
→ dinosaur610 : 以上講的是指國中智商喔,至於國小喔?全拆好了,只 10/11 21:12
→ dinosaur610 : 剩下平地比較安全 10/11 21:12
→ dinosaur610 : 整間學校改裝成200m平方的軟墊好了 10/11 21:13
→ dinosaur610 : 這張軟墊上也要貼禁止拿來把人悶死 10/11 21:13
推 lixmiss : 就像某區是由某員警負責巡邏的 這區出任何事 10/11 21:13
→ lixmiss : 員警要未出事負責嗎? 員警也是協助處理 釐清狀況 10/11 21:14
→ lixmiss : 像我們外掃區回到校園路程就要五分鐘 10/11 21:15
→ lixmiss : 老師也是巡邏性質 10/11 21:15
推 lixmiss : (抱歉寫錯字) 員警要為出事負責嗎? 10/11 21:17
推 Abill : 基本上大概只要有人證(證明老師有公開宣導)或者聯 10/11 21:18
→ Abill : 絡簿留言,ab卡填寫,這幾樣有一樣應該就有機會說服 10/11 21:18
→ Abill : 法官了,不過看起來似乎都沒有 10/11 21:18
推 lixmiss : 每次看完掃地 衣服都被汗水濕透了 尤其是夏天 10/11 21:19
→ lixmiss : 這麼辛苦還要當冤大頭 還要上法院 真是太可憐了 10/11 21:20
推 lgiaamre : 員警負責巡邏是在民眾有違法狀況下才發揮公權力介入 10/11 22:15
→ lgiaamre : ,學生上學上課下課全都在師表掌握之中,除非他翹課 10/11 22:15
→ lgiaamre : 自非師表可管,拿員警來舉例也真是一個神邏輯 10/11 22:15
推 dinosaur610 : 那老師有沒有在聯絡簿、ab卡上寫這些紙張不能捲成尖 10/11 22:36
→ dinosaur610 : 銳物或當飛盤來戳瞎別人眼睛?不然哪天學生拿聯絡簿 10/11 22:37
→ dinosaur610 : 當飛盤射到別人眼睛也會有事,老師故意發聯絡簿害我 10/11 22:37
→ dinosaur610 : 們忍不住當飛盤射,老師請證明非故意隱誘,謝謝 10/11 22:38
推 rising1981 : ig是老師?全在掌握中?你會分身?文中兩個掃地區 10/11 22:51
→ rising1981 : 域老師如何隨侍在側,請指導,還是你覺得小孩是只要 10/11 22:51
→ rising1981 : 下指令就會遵守的機器人? 10/11 22:51
→ zhj : 警員巡邏一次都是整個轄區喔~出事當然是他負責啊 10/11 23:11
→ zhj : 大大小小事都要處理再回報,比如說半夜野狗在叫 10/11 23:13
→ zhj : 狗趕完以後用無線電回報,我剛剛已經勸導野狗離開 10/11 23:13
→ zhj : 旺旺旺旺旺旺旺~~學長是否收到? 10/11 23:14
→ zhj : 要是真的有竊案~你就要飛起來了 10/11 23:14
→ zhj : 所長:你最好趕快破案,不然找一台贓車來補.... 10/11 23:15
推 dinosaur610 : 推樓上,真的不要當導護,沒事裝警察覽責任白被告 10/11 23:15
→ zhj : 大家不要那麼緊張嘛...被罰的是學校又不是老師 10/11 23:16
推 dinosaur610 : 國賠耶~我們的稅金都給這些勞工養的小孩拿去爽玩 10/11 23:18
→ zhj : 當木樁型導護如何?導護我都...偶爾忘記去 10/11 23:18
→ dinosaur610 : 他耍帥拿掃把揮個棒,稅金少40幾萬~阿不就很有錢 10/11 23:18
→ zhj : 全國花幾十萬換一個眼睛買一個小朋友的經驗 10/11 23:19
→ zhj : 感覺還不算太貴啦~她家長也付了一筆 10/11 23:20
推 dinosaur610 : 反了吧~~有買有下次,不買相信才不會有下次。 10/11 23:21
推 lixmiss : 車子半夜被破壞 你可以叫巡邏員警賠你嗎? 不可以嘛 10/11 23:22
→ lixmiss : 員警願意幫你調監視器找到破壞者 你就要感謝他了 10/11 23:22
→ lixmiss : 當然是找破壞者賠阿 10/11 23:23
→ zhj : 下次再拿另一個眼睛嗎? XD 10/11 23:23
→ zhj : 賠償的重點是責任啊!警察中立第三方當然沒事啦 10/11 23:24
推 dinosaur610 : 丟球的還剩一隻眼睛,揮棒的還可以找下一隻眼睛~ 10/11 23:24
→ dinosaur610 : 當學生真爽耶~揮一下掃把薪水比照大聯盟~ 10/11 23:25
→ zhj : 放心放心這應該是地方稅,多開兩張紅單就好了 10/11 23:25
→ zhj : 揮棒的賠很多啊XD 10/11 23:26
→ dinosaur610 : 國家出資幫屁孩大聯盟付錢~ 10/11 23:26
→ zhj : 便宜啦~電影黑金不是有說嗎?我們的政府很有錢 10/11 23:27
推 dinosaur610 : 政府真的很有錢呢~~ 10/11 23:28
→ dinosaur610 : 把老師的皮剝一剝,又有$$了 10/11 23:29
→ dinosaur610 : 小朋友們又多幾根掃把可以揮棒了~ 10/11 23:29
→ zhj : 政策反覆就多花個億啊兆的~幾十萬法官判的便宜了 10/11 23:29
→ zhj : 法規看起來老師還是爽的咧 10/11 23:30
→ dinosaur610 : 花錢給學生爽揮棒40萬當然便宜阿~ 10/11 23:31
→ dinosaur610 : 花錢給老師當交通費100塊崩潰貴鬆鬆~ 10/11 23:32
→ zhj : 看來D兄對經費預算不熟? 10/11 23:33
推 dinosaur610 : 真的不熟捏,只知道交通費公車坐幾段一定按住址登記 10/11 23:34
→ dinosaur610 : 不然萬一政府多花100塊,學校少好幾隻掃把捏 10/11 23:35
→ zhj : 當了幾年行政...我太苦命了Q_Q 10/11 23:35
→ dinosaur610 : 真的,別當了吧~給政府另外請 10/11 23:36
→ zhj : 說交通應該要提颱風天啊~狡兔有三窟最好了 10/11 23:37
→ dinosaur610 : 真的~看起來颱風的威力也比不上掃把旋風一揮~ 10/11 23:38
→ zhj : 跨縣市移動~其中一邊放颱風假就可以公假 10/11 23:38
→ zhj : 哇塞~試了一次還真的可以呢! 10/11 23:39
→ dinosaur610 : 你再試個20次,看賺到的有沒有掃把旋風多 10/11 23:40
推 zhj : D兄真的很在意稅金啊XD放心啦~這個算是地方政府 10/11 23:41
→ zhj : 額外的開銷,用的應該是第二預備金 10/11 23:42
→ zhj : 這個來源應該不是我們繳納的所得稅,因為那是地方 10/11 23:42
→ zhj : 要花的,那個真的警察多開兩張單就賺回來了 10/11 23:43
→ zhj : 想當年我也為了地方政府的收入貢獻了一番心力XD 10/11 23:44
→ zhj : 窮不能窮教育啊!學校打官司和賠錢,當然上面要表示 10/11 23:46
→ zhj : 不然教育局為什麼可以電校長XD 老大要罵人也要給錢 10/11 23:48
→ zhj : 學校被告,校長還要出庭 XD 校長真是屎缺 10/11 23:48
推 candyrain821: 重點是這樣判根本不合理!應該全部由該生負責,為 10/12 04:27
→ candyrain821: 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樣才是真正的教育。 10/12 04:27
→ candyrain821: 幫他出1000,我都嫌多。 10/12 04:27
→ zhj : 希望大家尊重老師的專業,也尊重一下法官的專業 10/12 06:50
推 lgiaamre : 師表教導一次都是整個班級喔~出事當然是要負責啊 10/12 08:28
推 truffaut : 一班1個就很頭疼了 有的好幾個 還會糾眾或校外烙人 10/12 08:50
推 truffaut : 法官可不會這麼想 香港馬路都有鐵欄杆 行人穿越撞死 10/12 09:04
→ truffaut : 算行人的 在台灣會變駕駛應注意未注意 所以才一堆 10/12 09:05
→ truffaut : 台灣鯛 10/12 09:05
推 Abill : 雖然有點題外話,但是樓上你真的搞的懂路權的歸屬?? 10/12 09:13
→ Abill : ??? 10/12 09:13
推 lgiaamre : 看到這些舉例 終於能夠理解台灣教育真的很棒棒 10/12 10:22
推 rising1981 : 當然好棒棒啊!責任都給學校就好怎麼不棒! 10/12 12:05
→ ccc9002 : 法律上的公平正義符合比例原則似乎不適用教奴? 10/12 12:48
推 anly888 : 我們都希望事主自己負責,但是法官就那麼判了,罵一 10/13 14:22
→ anly888 : 罵,也是只能賠錢,還能怎麼辦呢? 10/13 14:22
推 anly888 : 最後,該不會老師要賠錢吧?! 10/13 15:43
推 lixmiss : 郭老師 我站在您這邊 祝您早日得到清白 加油 10/13 16:56
→ lixmiss : 您的清白對所有擔任導師的老師們意義重大 10/13 16:56
推 dinosaur610 : 家長們,自己小孩愛丟球、愛用掃把打棒球,弄到眼睛 10/13 21:21
→ dinosaur610 : 自己有點擔當擔起來吧,臉皮不要那麼厚 10/13 21:21
推 ariesw : 是否可以詢問學生 知不知道掃把是掃具非棒球棒 10/13 21:36
→ ariesw : 如果學生知道 老師根本不用舉證有沒有教導了 10/13 21:36
→ ariesw : 難道學生會昧著良心說 我覺得這支掃把是棒球棒嗎? 10/13 21:36
→ imagesun : 教到這種”調皮”的學生就是衰,嚴格管教,家長來 10/14 19:12
→ imagesun : 亂,不教又出事 10/14 19:12
※ 編輯: zamp (36.235.210.154), 05/01/2019 0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