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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公發布日:民國107年05月30日)── 第二條:偏遠地區學校分為三級:極度偏遠、特殊偏遠和偏遠。 查了一下,本學年度各縣市已公告偏遠地區學校 不少「偏遠學校」從「偏遠」提升為「特偏」或「極偏」。 舉例來說, 106學年度屏東縣枋山鄉加祿國小為偏遠學校,而107至109學年度改列為「特偏學校」。 106學年度屏東縣牡丹鄉牡丹國小為特偏學校,而107至109學年度改列為「極偏學校」。 甚至有的是直接從偏遠學校改列為「極偏學校」。 依照「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特殊加分: 服務於同一縣(市)特殊偏遠地區實際擔任教學已滿三年者,加三十分。 所以,想問的是,未來109學年度屆滿時,這些從「偏遠」提升為「特偏」或「極偏」的學 校,介聘時,是否就能享有30分的加分待遇?(107至109學年度滿三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34.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45123751.A.004.html
facinado : 107/108算偏遠,改制後109才算特偏滿1年。 12/18 20:24
wush : 不懂你的意思 https://imgur.com/a/7Iqannm 12/18 20:40
wush : 依照這檔案字面的意思,不是從107開始算? 12/18 20:41
wkwtb : 自己去看介聘簡章 12/19 09:53
cawaigirl : 從107開始算喔 12/19 21:25
koxinga : 我以為是以現行公布的狀態去算耶 04/23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