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36 (等待離職的機會)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 高職教師校外(非營利機構)兼課
時間Mon Feb 11 19:23:21 2019
朋友有介紹我和另一位同科不同校的公立正式教師
在暑假去非營利機構(民間單位)兼課
請問這樣子合法嗎?
還是請對方先行文給學校,
然後再上簽呈,請學校同意呢?
之前是由朋友上課
因為朋友現在唸研究所修教程
沒辦法上很多的課
就找有業界經驗或是高職教師來授課
麻煩大家幫我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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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ichen1230 : 發文給學校,應該發給教務處,人事室會簽,校長決 02/12 20:49
→ yichen1230 : 行。大家的意見就在來文上面簽,不用再上簽了。 02/12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