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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enru (do your job)》之銘言: : 問題想請教.. : 1補校組長不得兼補校導師,這辦法在哪裡可找到法源 這沒有法源,而是單純行政命令, 依來函公文之原意之字眼為"不宜"兼任補校導師。 原意係指兼任補校行政之主任、組長不宜兼任補校導師。 後來有某校的非補校兼行政教師,兼任補校導師, 領了主管加給、又領補校導師費,造成有人眼紅, 反應去教育局,教育局再行文該校, 該員補校兼任補校導師一職就換人兼了。 : 2補校組長不得兼補校導師,但沒說不得兼日校導師?所以不得以此拒絶日校導師的工作? 98年11月左右,教育部發文,補校兼職之行政人員比照日校行政人員之加給, 並追朔至97學年度開始生效。 在此之前補校兼職之行政人員領的是工作費,並非主管加給。 98年後正名為兼職行政人員,要兼導師可以,跟日校行政一樣, 以人力不足須報局核可。 : 3補校組長由日校組長或副組長兼任,可以嗎? 補校行政可由日校行政教師兼任,但主管加給領一份, 補校兼職則是領工作費。 : 盼先進們指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16.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50484979.A.6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