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uic : 有背景的人即使是萬年助理教授,一樣沒關係 04/14 14:19
→ louic : 讓少部分人掌權,只是增加排除異己的機會 04/14 14:20
→ louic : 這次修法,就是要老師們乖乖聽政府 聽校長的話 04/14 14:21
理由呢?? 沒理由光靠一張嘴指責別人, 你都是這樣教學生的嗎??
推 blurdream : 法官判決的刑事確定很多種哦,例如一年以下的拘役 04/14 16:46
→ blurdream : 或是罰金,這些也要解聘嗎? 04/14 16:46
推 blurdream : 而且修正案中還有一條哦,違反法規,有損教師尊嚴, 04/14 16:49
→ blurdream : 也可以解聘。所謂法規,不只是刑事案件了。會不會 04/14 16:49
→ blurdream : 哪天違規停車被罰,就遭解聘? 04/14 16:49
這條在現行法規裡面, 叫做: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
草案裡面, 則是寫作:
"行為違反法規,且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學術倫理或損害教師職務之尊嚴,
經學校查證屬實,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本次修正草案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
因為多了必須論證必要性的要件,
所以這方面是限縮了學校依此條解聘的權限.
在現行法規下, 你的擔心反而比較有可能成真.
推 magicdio : 只有傻子才會認為陳政亮是為了爽教授在發聲,真要我 04/14 18:55
→ magicdio : 講, 04/14 18:55
→ magicdio : 私立後段大學,公立兼職教授,都比不上國立OOO,你 04/14 18:55
→ magicdio : 信不信? 04/14 18:55
理由呢?? 沒理由我只好當你是憑感覺了.
→ rising1981 : 重點是教評會的問題,之後那些所謂【公正人士】是 04/14 20:43
→ rising1981 : 由學校學校增聘,就足以讓校長隻手遮天了 04/14 20:43
現行辦法下, 校長只要掌握到一席教師代表, 一樣可以隻手遮天.
假如你覺得增聘第三方委員不好, 那麻煩提個替代方案.
推 magicdio : 我猜你連陳政亮是誰都不知道, 04/14 20:43
→ magicdio : 至於你愛比誰比較爽? 04/14 20:43
→ magicdio : 你還以為這次修法管的了爽教授? 04/14 20:43
→ magicdio : 估計是連常識都沒有的人 04/14 20:43
推 magicdio : 還有,誰讓你說出教評會比法官還大的結論了? 04/14 20:47
→ magicdio : 你認為現行制度下教評會比法官還大的話,麻煩舉個例 04/14 20:47
→ magicdio : 子給大家看好了 04/14 20:47
看起來閣下不只是憑感覺, 連閱讀能力都有需要加強呢.
陳政亮認為"法官判決確定的案子不需要教評會"是不合理的.
除非他認為教評會權力要比法官的判決還大,
不然無法做出這個不合理的結論.
結果你把陳政亮犯的錯誤試圖塞到我嘴巴裡.
看起來對你而言, 人對了, 就什麼都對了.
至於這個人是不是在騙你, 你根本不怎麼在意嘛.
推 anatomy1 : 教評會自然沒有比法官大,估計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 04/14 21:06
→ anatomy1 : ,e大?重的我解讀為預防勝於治療,。有心人要搞你 04/14 21:06
→ anatomy1 : 很簡單,先射箭再畫靶,等你救濟程序走到法院的時 04/14 21:06
→ anatomy1 : 候,最終還你清白時毒箭已經入骨,要請華佗來刮骨 04/14 21:06
→ anatomy1 : 去毒,早已曠日廢時 04/14 21:06
推 magicdio : 你可以用用你的大腦想一下 04/14 21:25
有心人想搞你, 越是模糊的法條和單一的決策組織, 就越是方便.
→ magicdio : "法官的判決,為何要經過教評會?是為了推翻法官的判 04/14 21:25
→ magicdio : 決?" 04/14 21:25
→ magicdio : 你把自己的解讀塞到陳政亮身上,自己無知不要認為大 04/14 21:25
→ magicdio : 家跟你一樣,就叫你舉個教評會比天大比法官大的例子 04/14 21:25
→ magicdio : 出來給大家聞香,廢話這麼多幹嘛? 04/14 21:25
不然你幫陳政亮解釋一下為什麼他認為
"法官的確定判決不用經過教評會審議"這點是不合理的嘛??
他可是拿這點來攻擊這一次的修法喔.
還是你根本沒看陳政亮的文?? 我看我還是幫你節錄好了.
"這部《教師法》修正案中的法條會告訴你,
在很多的狀況下,根本不需要教評會,
或者教評會就必須得做出特定的處罰:
而且其不同狀況的處理程序,也都有很大的差異。
這是因為:行政院基本上不信任教師這個群體在面臨
剝奪教師工作權的決定時,會有公正處理的意願與能力。"
問題是草案裡面不需要教評會的狀況, 只有性平案件經性平會通過,
和法官確定判決的兩種.
請問一下, 陳政亮這個理由合不合理, 該不該罵,
你到底要裝傻到什麼時候??
不過從過去的事件來看, 你99.99%會瞎挺陳政亮.
因為DPP是砍你年金的深仇大敵,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就要瞎挺到底. 你的想法單純無比, 一看就知.
推 magicdio : 模糊的法條不是你被弄的原因 04/14 21:34
→ magicdio : 你搞錯因果了 04/14 21:34
→ magicdio : 你要被弄,修法後一樣輕輕鬆鬆 04/14 21:34
→ magicdio : 讓你沒皮條 04/14 21:34
magicdio給我的感覺是: "不管啦!! 總之你就是錯的!!"
之前你也這樣子過: "不管啦!! 總之年金會虧都是政府拿去護盤!!"
當我跟你講事實時, 你跟我講感覺??
→ bb53211 : 應該是說法院實務上因為承認教評會是屬於專家委員會 04/14 21:42
→ bb53211 : ,所以當事人除非能舉證教評會例如有:組織不合法、 04/14 21:42
→ bb53211 : 違反經驗法則、評價屬於跟本案無關的考量等問題,否 04/14 21:42
→ bb53211 : 則法院對於不確定法律概念尊重教評會的判斷餘地,因 04/14 21:42
→ bb53211 : 此,如果在法律訂定時不確定法律概念越多,即有可 04/14 21:42
→ bb53211 : 能會讓行政權過度的膨脹,其實是不利現場教師的。 04/14 21:42
→ bb53211 : 但也不可否認,專家委員會裡面都會有一些不當的操作 04/14 21:44
→ bb53211 : ,司法途徑都是事後救濟,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一 04/14 21:44
→ bb53211 : 般在行政程序的訂定,某個程度上,走向限縮行政權且 04/14 21:44
→ bb53211 : 盡可能經過專業審查。 04/14 21:44
推 magicdio : 你以為我跟全教總之友一樣瞎挺的嗎?笑 04/14 21:44
→ magicdio : 你擷取出來的,那裡有陳政亮說教評會比天大,可以推 04/14 21:44
→ magicdio : 翻法官的判決? 04/14 21:44
→ magicdio : 要我解讀就很簡單,法官判一個人刑不會附帶有要不要 04/14 21:45
→ magicdio : 剝奪這個人的工作權;目前這事是給教評會決定,基本 04/14 21:45
→ magicdio : 上就是尊重專業,你修法就是要限縮甚至開空白支票給 04/14 21:45
→ magicdio : 行政,人家陳政亮講的是不尊重專業,你解讀成比天大 04/14 21:45
→ magicdio : ??? 04/14 21:45
→ magicdio : 講難聽一點,民進黨都推翻不了管仲閔了,人家靠的也 04/14 21:45
→ magicdio : 是專業自主而已,現在搞小老師倒是勤快的很,我是認 04/14 21:45
→ magicdio : 為一定會過啦 04/14 21:45
magicdio裝瞎鬼打牆的實力確實堅強.
連我轉了原文來都可以當作沒看到.
假如陳政亮沒覺得這個不合理, 那他用這個來攻擊修法草案做啥??
你根本連草案都沒看過, 甚至對現行法規完全狀況外.
草案裡面屬於法官確定判決的部分有:
(1)內亂外患有罪判決確定.
(2)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宣告, 未獲緩刑.
(3)貪汙有罪判決確定.
(4)性侵害有罪判決確定.
(5)經公懲會免職處分確定.
你告訴我這五條哪個不合理?? 為什麼這五條不經教評會,
就叫做不尊重教師專業??
還是你的世界線裡面, 教師專業包括了如何認定內亂外患和貪汙??
或者是性侵害與否只有教評會能認定, 其他單位都不行??
推 magicdio : 要不然加一條兼職的一律解聘好了,我就笑民進黨不敢 04/14 21:54
→ magicdio : 抓大的 04/14 21:54
推 blueman1025 : 我也發現陳政亮提出「很多狀況不需經過教評會」想要 04/14 22:10
→ blueman1025 : 來佐證「政府不相信專業」。結果他所謂的佐證其實是 04/14 22:10
→ blueman1025 : 錯誤的,錯誤的是前面那句「很多狀況」,對照草案其 04/14 22:10
→ blueman1025 : 實只有性平和法院判刑確定者耶。所以教評會的攻防在 04/14 22:10
→ blueman1025 : 於組成比例和校長定位,不是陳政亮所說的那句「很多 04/14 22:10
→ blueman1025 : 狀況不需經過教評會」。 04/14 22:10
推 magicdio : 到底是誰抓瞎? 04/14 22:15
→ magicdio : 陳政亮到底那裡說了教評會比天大,可以推翻法官判決 04/14 22:15
→ magicdio : ? 04/14 22:15
→ magicdio : 你自己打的字可以這樣不負責任? 04/14 22:15
→ magicdio : 就叫你舉例子出來 04/14 22:15
→ magicdio : 你到底在龜幾點的啊? 04/14 22:15
"還是教評會權限要大過天, 連法官的判決都要讓他們審核??"
原來magicdio看不懂所謂質疑?? 不知道設問法??
→ magicdio : 我退一萬步好了 04/14 22:18
→ magicdio : 修法這五點 04/14 22:18
→ magicdio : 過去哪一個人還留在學校的? 04/14 22:18
→ magicdio : 所以不休法,未來就會有人還在學校? 04/14 22:18
→ magicdio : 你當真現在的行政體系是白癡就對了 04/14 22:18
就是有很多血淚教訓才會形成修法動機.
先不提我本人就看過壓案子的實例.(花蓮, 姓田, 知情的知道我在說什麼.)
高雄的旗美高中案, 到最近的夏林清案,
別人對於教評會的不信任感並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
推 magicdio : 我就問你陳政亮那裡問了比天大? 04/14 22:25
→ magicdio : 是陳政亮說的還是你說的? 04/14 22:25
→ magicdio : 設問法是把你的話塞給陳政亮? 04/14 22:25
→ magicdio : 自己講清楚很難? 04/14 22:25
magicdio真的看不懂所謂質疑, 不知道設問法.
我強烈質疑magicdio的教師專業與適任問題.
推 magicdio : 原來我看不懂胡扯瞎扯就要被質疑專業跟不適任了,各 04/14 22:41
好了, magicdio承認他自己看不懂胡扯瞎扯.
→ magicdio : 位看看未來教育界有多可悲,長官睜眼說瞎話你就要被 04/14 22:41
→ magicdio : 解聘了? 04/14 22:41
→ magicdio : 笑死,你以為你是誰啊? 04/14 22:41
推 magicdio : 我想你是來反串的吧 04/14 22:51
→ magicdio : 大家知道這次修法問題有多大了吧 04/14 22:51
然後他居然可以跳躍到這個結論. 我更加質疑magicdio的適任度問題了.
推 abcde78555 : 兩位過去的發言都有既定立場了,再怎麼吵也是無解 04/14 23:14
→ abcde78555 : 不如聽在下一言,去睡覺準備明天上課,來年1月各自 04/14 23:14
→ abcde78555 : 補刀一決勝負 勝過網路千言萬語 04/14 23:14
照你這樣說, 一堆轉文來這邊或發政治文想帶風向的不就都像個傻子一樣??
等選舉補刀就好啦.
→ blueman1025 : 政黨終將輪替而再次循環,持續關心相關議題才是根本 04/14 23:44
推 li11223344 : 應該詳列那些犯罪要被解聘的,不然一些拘役或易科 04/15 00:58
→ li11223344 : 罰金的案子都被校長加上校長請的外聘專家做文章, 04/15 00:58
→ li11223344 : 你也別護航這種垃圾修法了吧,年輕公教支持國民黨 04/15 00:58
→ li11223344 : 的本來不多,被這幾次惡整之後還有哪個老師願意繼 04/15 00:58
→ li11223344 : 續支持的? 04/15 00:58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這個現行法規也有.
我倒是很好奇你的結論是怎麼出來的??
推 li11223344 : 外聘專家看不懂嗎?想找什麼專家你找不到? 04/15 08:22
之所以會要求加入外聘專家, 就是現行制度未兼行政教師過半的實務面問題.
因為在面對解聘同事的問題時, 有些老師會選擇鄉愿不做決定.(怕得罪人之類)
我自己就遇過因為正式老師調入所以現職的代理代課必須有一個無法續聘的狀況.
這種單純的事件, 居然開三次會還沒辦法做出決定.
外聘專家這是折衷下的結果.
泛行政系統過半肯定不被教師系統接受,
教師系統過半在特定狀況下又常出狀況.
假如你真的連外聘專家都不能信任,
那剩下的唯一作法就是把解停斷聘的權限全權委託給公懲會去行使.
不過這一樣也是要修法.
噓 winnievm3 : 從你的文章看得出你對於大學教師升等沒有概念,大 04/15 19:39
→ winnievm3 : 學教學時數少是有原因的,研究,共同研究,論文發 04/15 19:39
→ winnievm3 : 表,論文審查,研究生論文討論,真的非常佔時間, 04/15 19:39
→ winnievm3 : 我曾參與工作或認識的教授,光上述那些,每天工作 04/15 19:39
→ winnievm3 : 超過12小時的幾乎全包,還做不完。升等要求的量與 04/15 19:39
→ winnievm3 : 質對於大學教師而已真的非常吃力,只有最頂層的教 04/15 19:39
→ winnievm3 : 授才做到你所謂的輕鬆愉快到處玩。 04/15 19:39
→ winnievm3 : 看到你的文章會有點沮喪,因為若是你這樣未曾接觸 04/15 19:43
→ winnievm3 : ,自認為公正的第三方,都是這樣看待大學教師,那 04/15 19:43
→ winnievm3 : 麼對於我們這些基層的教師,外面又是如何看待我們 04/15 19:43
限期昇等不是什麼新做法.
你要評價, 得去找實施前的教授狀況來作為評價基礎.
目前的教授幾乎都有限期昇等的壓力在,
你拿著這樣的正面表現去論證限期昇等沒必要, 是很有瑕疵的.
推 abcde78555 : 他過往的文章立場就很明顯了...怎會公正 04/15 20:12
→ abcde78555 : 我每次跟教授討論,都兩小起跳,外面排三個人 04/15 20:12
→ abcde78555 : 光是「討論論文」就超過晚上十點了吧 04/15 20:13
意見跟你不同就是不公正是吧??
顯然你自以為很公正了.
噓 popohans : 自以為 04/16 08:34
推 junseimika : 哈哈 回的真好 04/16 09:53
※ 編輯: elmotze (114.36.61.125), 04/17/2019 17: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