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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全教產: 敬告惡意修法者 教師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出版時間:2019/04/15 10:36 顧立民/台北市及新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顧問 攸關數十萬教師工作權益的《教師法》草案定於本月15日排入立法院委員會進行討論審查 ,近日來已經引起許多家長團體與教師團體的各種評論及相互指責:若干家長代表團體認 為此次修法可以讓學校更有效地依法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問題,避免「師師相護」的情形, 進一步保障學生的受教權;而多數教師團體則認為草案是對教師的一種「奴化」與變相懲 罰,將使教師動輒得咎,最終淪為一群沒有自主意識(或不敢有自主意識),凡事唯學校 與學生之命是從的教學傀儡。 其中對影響教師工作權益最嚴重者,莫過於草案第十四條第十三款增訂「行為違反法規, 且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學術倫理或損害教師職務之尊嚴,經學校查證屬實,有解聘及終身 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以及第十五條第七款修訂「行為違反法規,且違反教師專業倫 理、學術倫理或損害教師職務之尊嚴,經學校查證屬實,有解聘之必要。」(可解聘一 至四年)上述修法的問題在於對究竟那些違法行為屬於「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學術倫理或 損害教師職務之尊嚴」、違法又是指違反那些法規(僅限於《刑法》或是所有法規),或 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如有期徒刑、罰金、罰鍰)等重要事項,條文中都未明確律定,而 僅是授權學校進行查證,一但屬實即可將教師解聘一至四年,甚至是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 。 我們必須了解,教師倫理原本就是一組涵蓋範圍極廣的概念,在此爰引台灣大學的《教師 倫理守則》做說明,守則中臚列「教學倫理」(熱誠、充實、專業等原則)、「學術倫理 」(敬業、嚴謹、誠信、公正等原則)、「人際倫理」(和諧、合作、純淨、身教等原則 )、「社會倫理」(服務、自律等原則)等項目。諸多的倫理規範旨在樹立一個最高標準 ,其用意是期許教師要以此作為努力的目標,而非將之作為一種懲罰的基準。試問如果一 位教師在課堂上教導學生要遵守交通規則,但若有一天自己不慎違反交通規 則(例如忘記要求所有乘客繫安全帶、忘記隨身攜帶駕照等)而被裁罰,算不算是「違反 教師專業倫理」或「損害教師職務之尊嚴」的違法行為,學校是否可以據此將其解聘或終 身不予聘任? 我們當然期望每位教師都是臻於至善的「完人」,就如同所有老師及家長希望自己的學生 (或孩子)都能成為「品學兼優」的「英才」,但是我們也知道這在現實環境中是「不 可能的任務」。「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以最高的倫標標準來期許及策勵教師自我進德 修業,無可厚非;但以此來作為解聘的構成要件,毋寧太過,更遑論此一要件還缺乏明確 的規範。如此修法,將使全體教師終日陷於因小過(包括無心之過)而遭重懲的恐懼之中 ,更有可能讓這些條文淪為有心人士用以整肅異己、控制教師的工具,從根本上違反「人 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之普世價值,全教產敬告惡意修法者宜三思。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415/1550721/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samsung SM-N900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77.159.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55347297.A.967.html
susophist : 徒政不足以自治,徒法不足以自行。自古以來,法律 04/16 05:59
susophist : 就是統治者欺壓人民的工具,所以"司法獨立"是永遠 04/16 05:59
susophist : 不可能存在的,只有反對勢力的壯大,才能制衡統治 04/16 05:59
susophist : 者。所以統治者常會製造"假論替"來欺騙人民。想要 04/16 05:59
susophist : 真制衡,必須先剿滅假輪替。 04/16 05:59
ftvs : 用選票修理 04/16 18:10
dinosaur610 : 整天只會用選票用選票,根本沒用,那是政客騙你不要 04/16 22:29
dinosaur610 : 抗議的話術 04/16 22:29
candyrain821: 法先過了 選票修理也來不及了 04/16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