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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江學生陳情 教育部明赴學校與師生座談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的學生和家長今天在高教工會陪同下赴教育部陳情,教育部說明,因 接獲多起陳情,認為學校所報給教育部申請停辦的計畫尚有疑慮,因此明天將到學校與全 體教職員工及各班級班代座談,檢核停辦計畫內容,且在教育部做出准駁之前,學校必須 正常辦學,如有違反挪用學校資金等事,教育部將依私校法規定聲請解散董事會。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表示,稻江是自行申請停辦,教育部將依法進行准駁,學校於教育 部准駁前仍須正常辦學,不得片面宣稱將於今年7月31日停辦,依「私立學校法」第70條 規定,學校法人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才可停辦,稻江申請停辦,除須經校內程序外,仍應 由教育部依規定徵詢「私校諮詢會」意見,並交由「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會」審議後再予 准駁,目前在程序進行之中,教育部如認學校所送停辦計畫有疑慮,並經確認屬實,亦可 駁回停辦計畫。 此外,朱俊彰司長表示,稻江停辦計畫於109年5月13日及5月21日進行校務會議報告、5月 19日董事會議通過,並於109年5月28日將停辦計畫報送教育部,經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 」相關規定進行審核,但教育部近日接獲多起陳情,認為停辦計畫所敘內容尚有疑慮,為 確認學校與教職員工生溝通情形,並檢核停辦計畫所載之教職員工優離優退措施,以及學 生接受安置之意願是否符合正當程序,教育部明天將到學校,先與全校所有教職員工及各 班級班代進行座談,並將進一步徵詢全體學生對學校停辦計畫載明內容之意見,作為教育 部審查該計畫參據。 為維護教職員工及學生權益,教育部已要求稻江董事會須將學校可用資金及設校基金優先 照顧教職員工生,否則將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解散董事會,朱俊彰表示,教育 部在6月8日已函知稻江董事會,其申請停辦在未獲教育部准駁前,不得以學校可用資金及 設校基金支付予台糖公司承租之校地土地權利金及租金,倘學校逕行支付,教育部將依「 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聲請法院解除該校全體董事職務 。 https://news.ltn.com.tw/news/ChiayiCounty/breakingnews/31948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91874106.A.D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