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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私立學校的聘書今年忽然新增一條規則是: "擬於聘約有效期間參加校外甄試者,則下學期不予續聘。如未能報備逕行參加甄試,有 欺瞞情事者則考績列為丙等,並予以解聘。" 想請問這條規則是否違反教師法第四章(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第14條之規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64.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02935686.A.08B.html ※ 編輯: as7850 (42.77.164.86 臺灣), 10/17/2020 19:56:14
oook : 當然違法啊,但你能拿它怎樣?私校有一堆低劣手段 10/17 22:19
oook : 逼你自願離職,有把規則先寫上的已經算客氣了,很 10/17 22:19
oook : 多都來陰的。 10/17 22:19
m21423 : 就是賭你被解聘也懶得告他 10/17 23:17
jimmy78919 : 這聘約的學校,好像在O部..... 10/18 08:54
an123456781 : 嚴格來說 私校也不能直接不發下一年的聘書 10/18 12:50
an123456781 : (雖然私校很習慣這樣) 除非能舉證教學不力等理由 10/18 12:51
an123456781 : 並經過教評會的程序 不過要打官司曠日廢時 私校也在 10/18 12:51
an123456781 : 賭很少人有時間和學校耗 10/18 12:51
an123456781 : 另外賠違約金的條款也是違法的 10/18 12:52
xyx2 : 直接說出哪間惡質學校 讓大家不用去比較快 10/18 17:42
angelcat0125: 寫出來已經不算惡質,大部分真正低端都是來陰的! 10/18 19:08
NingK : 違法沒錯啊,吃定你沒時間陪他玩 10/20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