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nnistao : 去找他唆使的證據,問律師10/11 14:04
我親眼看過
我手上沒有直接的證據
在前男友那邊
噓 sgds : 妳前男友有妳各種角度的裸照喔?呵呵…10/11 14:32
他答應我會馬上刪掉
是我疏失沒有檢查最近刪除
推 isomer : 如果你是學生身份就提性平10/11 14:33
噓 pttnowash : 不用看內文 一定又是一堆偏頗 做看法院打臉10/11 14:42
→ pttnowash : 馬上去告 一定不敢10/11 14:42
謝謝你的建議
不知道哪裡偏頗了我可以盡力修改
但我就是被害者
多多少少沒辦法保持著中立的立場真的很抱歉
再來說告
我都請律師了
告一直都是在我的選項裡
但告不告的成又是另外一回事
至少要10萬起跳費時至少三個月
內文也有提到我有心理疾病
連睡覺都睡不好了
這件事對我來說是非常困難
但我依然有要積極解決
希望不要有下一個人受害
僅此而已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15:17:29
噓 Hsiencheng : 去法院提告 請法律還妳公道 不要想一些有的沒的10/11 15:15
推 hsinkid : 他的問題在於提告可能是不成立的10/11 15:25
→ hsinkid : A要求B提供B女友不雅照,B照做。 10/11 15:26
→ hsinkid : 就算要 也只能 B,A完全置身事外。 10/11 15:26
→ sea130281 : 為什麼發來這裡..... 10/11 15:28
推 tuhunger : 就看她是不是國王人馬,是的話通常沒事...10/11 15:29
→ tuhunger : 如果學校有意搞她,她真的會被不適任解聘10/11 15:30
→ tuhunger : 以後請多保護自己,自己的身心狀況才是自己的10/11 15:31
→ tuhunger : 想辦法讓自己過得更開心才是目前唯一能做的10/11 15:31
噓 sowenvoy : PO在這個板是想要幹嘛啊?獵巫嗎?10/11 15:35
因為我不知道老師有這樣的道德瑕疵是可不可行的
也非常害怕有學生受害
我可以發誓這些都是真實發生而且沒有造假
我甚至可以附上調解證明或是律師函
發錯版真的很抱歉還請指證我可以去哪裡求助
噓 ostracize : 不要婚前性行為好嗎?!10/11 15:41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15:48:41
噓 chocorei : 這種事建議找律師解決,不懂要上網求助什麼10/11 15:59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16:44:05
噓 bybus : 法律問題應該要在PttLifeLaw版問10/11 17:58
→ inny : 祝福您!10/11 18:46
噓 oversee21 : 彰X大沒有心理系、陽X沒有特教所,三X高中特教班沒10/11 19:47
→ oversee21 : 有男老師。妳要揭露資訊是不是也確認一下呀… 10/11 19:47
噓 oilking : 哈哈 樓上把她臉打腫了 10/11 20:20
→ oilking : 彰x沒有心理系啊 10/11 20:20
是我弄錯了對不起
他自己公開的學歷在這邊基本上都查的到
我不夠謹慎真的很抱歉
https://i.imgur.com/NK5UISX.jpg
→ qwe123456460: 把事情弄大,反正現在教師法這麼容易不適任 10/11 20:45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21:10:10
噓 chocorei : 所有揭露資訊都假的,這篇文的真實性?? %10/11 21:06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21:11:19
→ leoth : 一面之詞,加上圖文疑似斷章取義?真實性存疑10/11 21:12
https://i.imgur.com/BgYZ0z0.jpg
自己疏失打錯了學歷
附上對兩人的進行調解的通知書
所言屬實
對於自己表達不夠清楚道歉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21:29:08
推 ostracize : 年輕人性氾濫的惡果 10/11 22:00
噓 chocorei : 車禍調解委員會??? 10/11 22:06
噓 oversee21 : 不是啊,有事不報警不上法院,先跑來匿名平台試圖 10/11 23:05
→ oversee21 : 公審,我看不懂妳到底想幹嘛。你怎麼證明你說的是 10/11 23:05
→ oversee21 : 事實還是你只是想毀了那人?別說莫忘督割了,這陣子 10/11 23:05
→ oversee21 : 也才有低卡台大案。我也看不懂一些人附和要樓主放 10/11 23:06
→ oversee21 : 黑函的意義又是什麼?如果妳有人證(前男友)也有 10/11 23:06
→ oversee21 : 物證(前男友的手機資訊),直接告下去了啊還在這 10/11 23:06
→ oversee21 : 邊帶什麼風向? 10/11 23:06
推 ace36183618 : 如果原Po事發時有學生身份(研究所、空大也算) 就可 10/12 02:56
→ ace36183618 : 以走性平會程序處理 金錢與精神成本都比較小 10/12 02:56
→ kapasky : 我不明白你既然已經找了律師了,幹嘛還Po上來問我 10/12 06:54
→ kapasky : 們這些非專業人的意見 10/12 06:54
噓 pttnowash : 他只是想要鬥臭對方 抹黑也可以 打官司不會贏 10/12 07:01
推 kapasky : 就她目前披露的這些資訊(假設都為真實)我這個法 10/12 07:21
→ kapasky : 律外行人也覺得打官司不會贏。應該跟自己的律師多討 10/12 07:21
→ kapasky : 論,貼上來鄉民是能給什麼協助呢? 10/12 07:21
推 papatare : 幫補血 樓上某些人好兇喔 彰師的確沒有心理系 但叫 10/12 11:19
→ papatare : 另一個名字啊 原po好好照顧自己 10/12 11:19
噓 Hsiencheng : 憂鬱症患者最大的問題就是以為自己病好了 不服藥啦 10/12 11:37
→ imcockroach : 不能明白為什麼要PO上來 10/12 12:14
→ imcockroach : 但我想這是你求救的方法,希望事情能早點解決不困擾 10/12 12:15
推 mystarrain : 就去他任教學校提醒此人有這種行為,小心學生不要 10/12 13:30
→ mystarrain : 受害如何? 10/12 13:30
推 lorin : 我認為司法才是妳為自己討公道的管道。建議先走司法 10/12 16:41
→ lorin : 途徑,等這位老師被起訴,再以此為據向學校檢舉行為 10/12 16:41
→ lorin : 違反相關法令,保護學生。 10/12 16:41
噓 bather : 如果已經是前男友,為何還要這麼在意? 10/13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