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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dishu : https://reurl.cc/e6V8Xx 02/14 22:33 : → idishu : 請參閱第5、6及7點說明 02/14 22:33 原文恕刪 根據 idishu 老師提供的文件, 加註的條件只能是 "修滿 26 + 4 學分" 但是有以下兩點例外 說明1: 100 學年度前修完的可以少修 「兒童英語」及「國小英語教材教法」4學分 說明7: 110 年 7 月 31 日前申請的可以適用說明 5 & 6 兩項免修或減修學分 所以現在才要申請的, 乖乖去修至少 26 學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1.162.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44886448.A.160.html
Mieke : 感謝,再告知友人 02/15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