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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鍵在離職證明,還有上面押的日期 你一定要拿到,而且日期一定要7月31日 然後站在法律角度你一定拿的到 因為依據教育部台(88)人(一)第88116609號書函 中央教師申評會民國96-08-06 申訴決議 「違約離職只能離職證明加註,不能不發離職證明」 你一定要有原來單位離職證明才能到新單位承接原來單位所累積的 不過教育圈待久就知道 有時校長主任他們就是最不遵守法律、最狗屁倒灶的一群 (小弟目前只差貪汙起訴的行政沒遇過而已, 上班摸魚跟偽造文書 還有 護航廠商黑箱作業 重要場合缺席被其他學校首長當面糾正錯誤的行政都遇齊了) 這時請你打電話給縣市教師申評會,說要申訴 縣市申評會就會去找校長搓掉 畢竟是早就由中央申評會處理過了 然後國立學校更好解決因為是直屬教育部 (2)你如果是行政很督爛你的那種,例如: A、意見特多,在辦公室串聯成氣 B、抵制行政,甚至全班都不參加學校活動 C、曾經向外界教師會乃至教育局提出檢舉的 「拜託你想離開,他們行政一定超歡迎的!」 然後小弟真的很佩服上述ABC三種老師的 因為在有的單位,你巴庫(背景台語)不夠,你敢這樣,連考績都會受影響 我就認識一個跟教育局督學室提出檢舉,然後考績被打四條二的苦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6.14.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49866114.A.892.html ※ 編輯: porin (124.6.14.40 臺灣), 04/14/2022 00:11:35
zitting : C這種的也是很狗屁倒灶 提出莫名其妙檢舉的也大有 04/14 07:37
zitting : 人在 04/14 07:37
hotplushot : 符合這三種條件的人 有什麼好佩服?? 04/14 08:45
Mieke : 原po倒反法吧!樓上從上一篇就氣噗噗是在氣什麼?羡 04/14 08:53
Mieke : 慕別人能考走? 04/14 08:53
supermemo : 除非願意直接對衝~ 不然申訴其實長官都會知道 04/14 12:16
supermemo : 是誰 04/14 12:16
Huangmy : 原來這種校長、主任、行政到處都有 04/14 20:23
carto : 離職證明7月31日?你是反串想害死人嗎? 04/17 21:19
carto : 離職日必須是最後上班日的隔天 04/17 21:21
carto : 離職證明不是8月1日的話,年資會中斷 04/17 21:22
carto : http://i.imgur.com/UKqU5Xp.jpg 04/17 21:23
carto : 我縣外介聘後拿到的離職證明 04/17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