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ach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老師這幾天應該也有看到某國中同學科展引起討論... 這是那位同學的公開回應: https://i.imgur.com/P5dIOLX.jpg 可是當中有一段說: 我的主要指導教授是另一位台大資工張老師,我非常感謝他的無私指導,但是在資料授權 、訓練機器,教授都是沒有特別協助的,而是每週線上和我討論書面資料和研究方法。從 小五到台大資訊系統訓練班上課後,教授便已有指導我的研究法,為我的學術基底打得非 常穩。然而中小學科展不能有校外指導老師(跨校指導不適用於大學),因此才沒有在指 導名單。 查了一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十二)參展作品之指導教師應以1至2名為限,為現職任教於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 或經合法任用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實習教師或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並獲主管機關許可教育計畫之列冊教學人員(以下簡稱實驗教育教學者 ),已退休教師不得擔任參展作品指導教師。 那麼這種私底下找大學教授當不掛名的指導老師,是否合乎規定呢? 而且根據教育部明年的規定: 指導學生科展先上3小時學論課!「陳明通條款」中小學老師氣炸 教育部回應這麼說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656452 既然掛名的指導老師有學倫的責任,那麼不掛名的老師呢? 萬一實質指導的是不掛名的老師,但出現了學倫爭議,那是要掛名的老師背鍋嗎? 請問各位老師的看法,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41.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76078045.A.2B9.html ※ 編輯: MrTaxes (1.200.241.104 臺灣), 02/11/2023 09:15:12
Jimmywin : 科展根本就是軍備競賽,比開外掛的 02/11 09:42
abdetom : 都是自己指導,以數學而言,要建構一個可以做的題目 02/11 10:55
abdetom : 真的很難! 指導三件作品根本累、壓力不小! 02/11 10:57
pttnowash : 因為錢少! 02/11 12:06
tnlee : 掛名就要負責啊!所有作者(含指導老師)都要對作品負 02/11 12:16
tnlee : 責!如果你沒有指導事實卻掛名,這才是學倫問題! 02/11 12:16
那麼私底下實際另找大學教授指導(沒掛名),有違規嗎?
daccdacc : 掛名當然就要負責 02/11 12:38
※ 編輯: MrTaxes (1.200.15.24 臺灣), 02/11/2023 12:53:33
pttnowash : 嚴格來說規章有寫不能有校外指導老師 02/11 12:55
pttnowash : 他已經自承作弊 這也牽扯到父母跟金錢 02/11 12:55
pttnowash : 應是刑事犯罪行為 建議父母小孩教授四人都判刑 02/11 12:55
刑事? 應該沒這麼嚴重啦... 頂多得獎有可能被收回而已吧~
tiger28 : 那如果是:教授→老師→學生這樣指導呢? 02/11 13:33
sillycloud : 出現學倫爭議是掛名的老師跟學生要擔,大學教授有指 02/11 13:41
sillycloud : 導沒掛名,學生可以說是自己問親友的,教授沒掛指導 02/11 13:41
sillycloud : 老師名稱就很難辦到他,他可以說網路有人找他討論的 02/11 13:41
kee32 : 樓上內行 02/11 13:45
sillycloud : 科展完成後找非校內老師幫看幫建議是常見情況,但不 02/11 13:48
sillycloud : 會讓校外老師掛名指導老師,沒掛名教授就很好找理由 02/11 13:48
嗯,感覺操作的空間蠻大的。 ※ 編輯: MrTaxes (1.200.15.24 臺灣), 02/11/2023 14:03:21
pttnowash : 實際當然不會判這麼重 但要遏止歪風 02/11 14:33
pttnowash : 簡單講 直接請研究生做就好 國中生再照抄 02/11 14:33
a9628806 : 新課綱就是展示大賽而已啊 02/11 18:48
m8403051 : 這段規定不是這樣解釋的吧, 他規定的是掛名的資格 02/11 19:49
m8403051 : 不然他寫指導老師 1~2 名, 你問第三個人就違規嗎? 02/11 19:50
那這樣掛名有何意義?
an123456781 : 規定是 列明的指導老師只能校內 02/11 20:13
an123456781 : 但是並沒有規定不能找校外的人指導 02/11 20:13
an123456781 : 不要亂超譯規章意思 02/11 20:14
an123456781 : *列名 02/11 20:14
lighthen : 就算找10個老師教授指導也可以吧 02/11 20:45
lighthen : 這條是規定掛名的資格 02/11 20:46
這個應該可以問問教育部的官員... ※ 編輯: MrTaxes (1.200.15.24 臺灣), 02/11/2023 21:20:17
an123456781 : 高中的指導老師 主要是敘獎問題 還有責任歸屬 02/11 21:56
an123456781 : 但是並沒有說只能列名的老師指導阿 02/11 21:57
an123456781 : 就像寫碩論 還是可以請教其他教授 但教授不一定 02/11 21:57
an123456781 : 是你的指導老師 02/11 21:57
可能就是大家習慣這種名不符實的做法,如今高等教育才發生各種學倫問題。
qwe123456460: 我唸研究所有帶高中專題生兩年,也是不能掛教授跟 02/11 22:48
qwe123456460: 我的名字 02/11 22:48
zamp : an123456781正解。是敘獎的問題。 02/11 23:36
zamp : 並非不能請他人指導。 02/11 23:36
如果未掛名的老師才主要的指導老師。 那麼這種敘獎也是名不符實。
ckroy : 純粹是敘獎問題+1 02/11 23:42
cxiop : 其實今天他是不是天才並不是重點,天才也可參加比 02/12 08:17
cxiop : 賽。但問題就在於,科展不應當做比賽甚至比賽結果 02/12 08:17
cxiop : 可用於升學,因為這比賽的過程並不平等,資源多的 02/12 08:17
cxiop : 極其有利,沒有資源的就是陪比而已。我再強調一次 02/12 08:17
cxiop : ,是否是天才並不等於其擁有資源多寡,今天這問題 02/12 08:17
cxiop : 關鍵是在於比賽的公平性。我這樣講好,如果只是科 02/12 08:17
嗯,就是公平性。
cxiop : 學“展覽”,無關升學,你用什麼資源,我都不會有 02/12 08:17
cxiop : 意見,就這樣。 02/12 08:17
※ 編輯: MrTaxes (1.200.15.24 臺灣), 02/12/2023 09:27:42
Jimmywin : 樓上正解 02/12 09:35
hwusuenn : 學術無界限吧,想找誰指導都可以 02/12 16:08
an123456781 : 推樓上 我覺得原po現在就是有定見 真的是要討論嗎 02/12 23:24
an123456781 : 另外cxiop提到的公平性 這太難規範了 也不是只有 02/12 23:26
an123456781 : 這位學生有找校外資源 當然我自己去看公開展覽 02/12 23:27
an123456781 : 其實都看得出那些作品是靠學校自己實驗室做出來的 02/12 23:27
an123456781 : 哪些幾乎是要到lab去 前者其實這幾年的經驗是 02/12 23:28
an123456781 : 受到肯定的機會比較高 當然後者優秀的研究還是會得 02/12 23:28
an123456781 : 獎 也不要講科展 許多的比賽其實都有外部資源 02/12 23:29
an123456781 : 或是校外的指導訓練等等 真的要去這樣規範 那很少 02/12 23:29
an123456781 : 比賽是公平的 02/12 23:29
規定明文寫著:"參展作品之指導教師應以1至2名為限"。 這規定的目的是為了老師敘獎?還是為了競賽公平? ※ 編輯: MrTaxes (112.78.73.235 臺灣), 02/13/2023 09:04:08
BLACKsmile : 回原po上面問題,為了敘獎,不然你要找幾位指導老 02/13 12:35
BLACKsmile : 師都是你的本事吧,否則如果有親戚或朋友剛好是此 02/13 12:35
BLACKsmile : 方面的專業,就都不能協助了嗎? 02/13 12:35
但如果校外教授所指導和提供資源在比重上比校內老師還多,那敘獎要給誰比較合理? ※ 編輯: MrTaxes (112.78.73.235 臺灣), 02/13/2023 13:21:05
zamp : 敘獎關係到調動與升遷,形式上的公平很重要。如果 02/13 22:36
zamp : 不限制指導老師名額上限,會產生一個作品得獎,確有 02/13 22:37
zamp : 十幾個老師敘獎的問題出現。這不單是科展比賽的規定 02/13 22:38
zamp : 其他各類型的比賽也都有規定敘獎上限。 02/13 22:39
Hughlo : 掛名的指導者要在學術倫理規範下對此研究負責任, 02/18 22:51
Hughlo : 敘獎反而是其次。 02/18 22:51
Hughlo : 至於實際上學生要跟誰一起討論,那是他的權利。 02/18 22:52
Hughlo : 最後,有大學教授的資源無關公不公平,不然考試去 02/18 22:54
Hughlo : 補習的人也是不公平了。只要科展評審標準一致,就 02/18 22:54
Hughlo : 無此問題。 02/18 22:54
anly888 : 至少考試還是現場 02/19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