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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otiontfm (吳阿光)》之銘言: :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離島教師, : 或是曾經待在離島的教師? : 今年調動有某個離島教師只有實質服務滿2年, : 再借調5年, : 然後縣外調動成功, : 國教署同意採計她的借調年資, : 犧牲孩子的受教權, : 這5年讓她佔缺,也不能補新的正式教師, : 只能艱難的一招二招三招...甚至十幾招找代理教師 : 違反離島建設條例規定: : 第 12-1 條 : 1.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 : 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 : 2.前項所謂實際服務年限,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者外,應扣除各項留職停薪年 : ;以實際服務現職學校年資為限。 : 離島建設條例6年確實很久, 不爽是一回事 可是身為一個老師,規定要看清楚吧 你貼的第二項寫很明白 不被計算的只有留職停薪的年資 只要有工作賺錢的年資都算 我是也同意這制度不公平 這樣會讓制度失去本意 可是看到炮轟國教署竟然同意還有推文回不照規定 就大翻白眼 自己貼的規定先看清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0.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84510806.A.5F6.html
samug : 我覺得您才要查清楚耶,依據「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 05/20 00:18
samug : 師借調處理原則」,借調期間應辦理留職停薪。 05/20 00:18
justechi : 認同s大,教師商借他單位依法屬於留職停薪的一種。r 05/20 00:25
justechi : 大可能要再了解法律一點... 05/20 00:25
Guyinkt : 原來不能噓.. 05/20 08:59
oSCo : 趕快刪文,好好笑 05/20 10:58
hwusuenn : 如果不合法,請問難道審查介聘的單位都在睡覺? 05/20 12:34
yuenru : 如果沒留停,那借調會成功嗎? 06/02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