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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ccoro (然而)》之銘言: : 最近開始研究到底最早幾歲能退。 : 之前問學校人事,他們說一定要滿25年資才能退休 : 但後來去電詢問國教署,得知還有滿15年這個解法,只是不是「退休」,是「離職」。 : 後來再次去人事室問國教署的說法, : 人事改說可以滿15年「離職」,待到65歲時在六個月內回學校辦退休,有約兩萬多的月退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197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 27 條 退休金種類如下: 一、一次退休金。 二、月退休金。 三、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教職員依前項第三款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金,各依其應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按比率 計算之。 第 28 條 教職員任職年資未滿十五年而依本條例辦理退休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支領一次退 休金。 教職員任職年資滿十五年而依本條例辦理退休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其退休金由教職 員依前條第一項所定退休金種類,擇一支領。 第 62 條 教職員任職年資滿五年,未依本條例辦理退休或資遣而離職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其 任職年資得予保留,俟其年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 服務學校函轉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八條規定審定其年資及退休金。 前項人員離職後,其個人專戶累積總金額之管理運用,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比照第二十九 條第四項後段規定辦理。 第一項人員支領一次退休金者,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計算。支領月退休金者, 其月退休金應依同條項第二款規定計算。 第一項人員於尚未支領本條所定退休金之前死亡者,得由其第三十四條所定遺族,申請一 次發還其個人專戶內之累積總金額。 第一項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一、第一項所定六個月辦理期限屆滿時,有第五十五條第一項所定喪失辦理退休權利之法 定事由。 二、第一項所定六個月辦理期限屆滿時,有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不得受理退休案之情事 。 三、所具教職員年資業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 風險是現行年改修法方式已成立 未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法,第62條不能領月退的機率不為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33.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13315594.A.66A.html
kiccoro : 感謝。依法條這樣看就是滿15年,65歲可領月退沒錯 04/17 12:11
awney : 問題是,滿15年要生病,才能自願退休。 04/17 12:36
zhj : 感覺還差一點,年資滿15年辭職時,要怎麼辦理退撫 04/17 13:20
zhj : 的相關手續?讓已繳年資不結算退給你。 04/17 13:20
zhj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8條,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 04/17 13:30
zhj : 非有正當事由,不得辭聘。 04/17 13:30
zhj : 所以還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聘約期間 04/17 13:30
kiccoro : 我去人事室問時,職員沒有說要生病才能退耶 04/17 13:37
kiccoro : 她只是跟我確認我這樣之後還要做別的工作嗎怕我太窮 04/17 13:37
ylimequi : 退休有自願、屆齡、命令三種 04/17 14:02
ylimequi : 年資滿15年後離職,65歲再回原校辦理退休,這種屬 04/17 14:03
ylimequi : 於屆齡退休 04/17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