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mccat : 聽起來還好欸 但是輔導管教辦法查一下吧 09/20 21:47
推 blackbrid : 難怪沒有人想管學生,放生他吧 09/20 21:51
→ ckroy : 如果真的只是這樣,校方挺可悲的 09/20 21:56
→ m8403051 : "你公開場合點名我算職場霸凌嗎?" 09/20 22:30
推 m21423 : 這樣 上課不就不能點學生 一樣公開場合 09/20 22:32
推 jason4101 : 沒有違反輔導管教辦法喔,只是可能要寫報告了… 09/20 22:34
推 porin : 雖然大叔我從皮到骨都支持你,但坦白講一句 09/20 23:00
→ porin : 如果被開校事會議可能會成案、、 09/20 23:01
→ porin : (上面行政有人或下面學生串起來,兩者都想針對你) 09/20 23:04
→ porin : 講不聽就照教育部的頒布辦法後送請處室介入就好 09/20 23:08
→ porin : 這樣最保險(畢竟教育部說可以後送請行政處室介入) 09/20 23:09
→ porin : 然後不要被嘴巴講屎話的處室唬說'他只處理跨班而已' 09/20 23:11
→ porin : (教育部辦法並沒明文規定說行政只能處理跨班) 09/20 23:13
推 mcbeals : 這是站立反省呀~我處罰前會先問他有沒有意見 09/20 23:15
推 porin : 再次強調講屎話出處單位後門是絕對沒有鳳梨田的 09/20 23:21
推 y8809030 : 你不會會投訴行政在公開場合霸凌你? 09/20 23:28
→ porin : 更正上述,不用兩者,只要行政或學生想針對就可能成案 09/20 23:31
→ BroDians : 現在霸凌的定義愈來愈寬廣了,唉 09/20 23:47
→ kian : 你是不是被盯上?! 感覺行政在弄你... 09/20 23:51
推 supermemo : 霸凌有個條件是持續性,被霸凌的應該是你吧…. 09/21 00:15
推 fifi12042008: 這種學生感覺蠻常見的,尤其是最吵的、嗓門最大的, 09/21 01:35
→ fifi12042008: 都會有妄想症覺得別人也很吵,投射作用、合理化作 09/21 01:35
→ fifi12042008: 用 09/21 01:35
→ fifi12042008: 在這個提倡學生權利的時代,秩序也不需要特別管了吧 09/21 01:36
→ fifi12042008: ~管秩序太麻煩了 09/21 01:36
→ lokoo : 不管也有可能被告教學不力,所以偶爾還是要用口頭 09/21 02:03
→ lokoo : 維持秩序,學生聽不聽話就再說了 09/21 02:03
→ Jimmywin : 你可以提職場霸凌 09/21 07:15
推 NingK : 當你用罰站這個字眼就知道沒救了,學著點 09/21 07:51
推 LesMiz : 他們在會議公開指責你,不也是一樣嗎,唉。不過如果 09/21 08:07
→ LesMiz : 你會覺得難堪不舒服,那也是學生的感覺。升旗時全 09/21 08:07
→ LesMiz : 校都在,要罰什麼,回教室再說比較好。 09/21 08:07
推 LesMiz : 學生有受傷的感覺且寫輔導信箱而不是打1999或請家 09/21 08:15
→ LesMiz : 長投訴,其實是真實的表達,本意也不是要鬧大,你可 09/21 08:15
→ LesMiz : 以好好跟他談你的感受和處置,溝通就好。不過學校 09/21 08:15
→ LesMiz : 把這件事放大又重複,感覺有針對性且刻意,或許你可 09/21 08:15
→ LesMiz : 以私下打聽是否還有什麼狀況讓他們想這樣對你。 09/21 08:15
推 speady : 連罰站都不行?有夠可悲的教育現場!連行政都在背後 09/21 09:12
→ speady : 捅刀 09/21 09:12
推 panadols : 覺得要有持續性才算霸凌的老師可能要先去更新一下 09/21 09:39
→ panadols : 今年的霸凌法規唷 09/21 09:39
推 iamccat : 現在是只要覺得你是故意的就可以算霸凌 09/21 09:46
→ iamccat : 那問題就來了 管教也會被算成霸凌 那老師到底怎麼辦 09/21 09:46
→ iamccat : 我自己是覺得那就不要管 09/21 09:47
→ iamccat : 但是學校公開場合指名道姓 這算霸凌 建議開始蒐證 09/21 09:50
推 hyper99 : 看起來比較像是你被職場霸凌 09/21 10:23
推 mcbeals : 借我紀錄一下「職場霸凌」案例 09/21 11:16
推 smwang : 都教你不要管了,還硬要管,準備請律師吧 09/21 12:35
推 LesMiz : 升旗罰站的話全校都會看見,甚至會變成其他人討論 09/21 13:07
→ LesMiz : 的話題繼續延續。可以理解學生的不安,尤其是高年 09/21 13:07
→ LesMiz : 級以上的小孩。 09/21 13:07
推 LesMiz : 若是我會在群組或是直接跟行政說,我了解學校提醒 09/21 13:13
→ LesMiz : 的用意,但公開具名提醒多次也讓人不舒服。相信大家 09/21 13:13
→ LesMiz : 都已充分理解,希望下次不要再聽到行政以此事舉例。 09/21 13:13
推 Griffey168 : 手機錄音錄影蒐證! 09/21 13:13
推 LesMiz : 無論是學生胡鬧的狀況還是學校針對性的重複提醒, 09/21 13:17
→ LesMiz : 都可以紀錄下來保護自己。日期+次數、內容、處理方 09/21 13:17
→ LesMiz : 式都留下足跡並記錄。 09/21 13:17
推 supermemo : 毛律的書也是列持續性啊…. 除非你強調性霸凌 09/21 14:28
推 piranha : 霸凌4要件一直都沒改,沒有持續性就不構成 09/21 16:01
→ piranha : 不知某樓說的更新一下要去哪更新定義? 09/21 16:01
→ piranha : 至於性霸凌屬於校園性別事件,一次就成立。 09/21 16:02
推 piranha :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七十一條規範的是生對生準用 09/21 16:10
→ piranha : 準用本準則,因生對生案有調和制,單一事件可調和。 09/21 16:11
推 LesMiz : 霸凌防治準則有修正過,定義的部分沒有改。但納入 09/21 16:35
→ LesMiz : 輔導先行與調和機制,增加緩衝。 09/21 16:35
推 iamccat : 我記得師對生是一次故意就能成立霸凌...歡迎指正 09/21 17:09
推 piranha : 不當管教、體罰1次就可成立,霸凌目前就是4要件 09/21 17:17
→ suweiQQ : 很有趣的個案,研習可以問專家 09/21 20:15
→ timidwei : 學生說你霸凌就是霸凌 就是現在的現況 沒在管你要件 09/21 21:28
推 piranha : 如果一次就成立霸凌,教師可以提救濟,一定會翻盤。 09/22 00:52
推 Reichenau : 對啊 現在教育部認為只要公開場合都會讓學生身心受 09/22 13:48
→ Reichenau : 創 但你私下講又可能被捏造一堆你沒幹的事 09/22 13:48
→ Reichenau : 教學不力損害相對不易造成啊 09/22 13:49
→ Reichenau : 不讓你不舒爽又怎麼是負增強 09/22 13:51
→ Reichenau : 罰站 喔不要講站立反省 都不行 科科 09/22 13:52
→ Reichenau : 遇到郭董這類老闆可能一天就辭職 09/22 13:52
推 suballhome : 霸凌定義已經在持續性後面加上情節重大一次就算了 09/23 20:45
推 piranha : 請教樓上,情節重大一次就算霸凌的法源依據是? 09/24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