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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要求誰參與這些規則制訂,列出名單嗎? 簡單的事情,何以如此的複雜處理? 校長綜理校務,有權無責?行政部份的支持?從根本才是解決之道,在讀教育學程的那個 關卡就嚴格把關,還會有這些後續問題嗎? ※ 引述《handsomehao1 (hao)》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260055 : 本次修正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改善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完善保密責任與程序保障 : 也新增「輔佐人」制度,讓行為人在調查期間有人在旁協助。 : 這次修正也健全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修正檢舉案件受理機制,改由校長邀集外聘 : 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的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召開會議,認定是否受理 : 採無記名投票方式,校長不參與表決;並同時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提升案件處理之嚴謹 : 與公正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20.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68221623.A.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