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SNAKEI: 隨便買一點 別人買的你也有吃過 02/21 16:38
1.之前請的那幾個好像都有請3天= =
2.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請假 不知道要怎樣估數量
3.那食物有賞味期限三天 不耐放
※ 編輯: politicy (111.255.48.213), 02/21/2015 16:41:19
推 sweetlala109: 意思一下就可以了吧...吃不完就自己吃~ 02/21 16:52
推 skyjazz: 那你不會下禮拜再帶 02/21 17:18
推 westron: 現在的人 連最基本的待人處事都要問人? 02/21 17:52
推 kim00779: 樓上,不過是想少點尷尬,不用這樣 02/21 18:10
→ beebaa: 何必想這麼多 就帶正常的量 吃不完自然有人會幫忙解決 02/21 18:41
→ dakkk: 當你同事真幸福 02/21 18:51
推 clanguage: 不見得需要啦 待久一點看別人怎麼做就怎麼做 02/21 22:12
→ clanguage: 等你待了半年一年還想繼續待在公司再做也行.. 02/21 22:12
→ clanguage: 大家心知肚明就是官場文化逢場作戲罷了.. 02/21 22:13
推 DrTech: 很多人相信這種問題是該有標準答案的。沒標準答案就是錯, 02/22 02:01
→ DrTech: 職場零分。 02/22 02:01
→ DrTech: 每次看到這種標準答案文,都覺得很悲哀啊。 02/22 02:02
→ hababy: 有誠意就等大家回來再請,有這麼困難?這種問題真的傻眼 02/22 08:11
→ Kayusumi: 我都開工那天拿去公司放給大家吃 02/22 08:57
推 fencingboy: 新人必須der 不過不要買太貴的 02/22 12:46
→ rockwho: 對啊,小心買太貴會被別人說話喔 02/22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