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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insa (科科)》之銘言: : ※ 引述《sean12345678 (愛自由)》之銘言: : : 其實連500萬都不該罰, : : 都給薪水了, 勞工也接受了. : : 不然就勞工在應徵的時候 : : 自己跟資方約定分紅條件啊. : : 訂這種法, 根本沒辦法取締, 也沒辦法判斷怎麼分紅. : : 勞工自己的權益自己都沒法談了, 叫政府立法有屁用嗎? : : 哥的前公司的老總, : : 在接下一個連年虧損的工廠前, : : 跟集團BOSS談條件. : : 除了應有福利和薪水以外, : : 轉虧為盈後, : : 利潤的5%要給廠長和幹部團隊(十幾人吧) : : 兩年就轉虧為盈, : : 再三年搞成每年5000~6000萬美金利潤(毛利)的工廠. : : 這種分紅才有用啦. : : 在那邊求雇主家薪求半天, : : 就算每個月多個1000,2000, 還是窮光蛋啦. : : 想加薪的勞工啊, : : 跳跳槽, 換換公司, 比較實在. : 我也傾向政府不要罰這種小錢 因為反而會造成反效果 : 忘記是在哪本書看到的 和心理學有關的理論 結論是罰小錢不如不罰 : 裡面有舉例 : 比如說一間幼稚園 因為家長常常會拖延來接小孩的時間 讓幼稚園不堪其擾 : 決定使出罰錢的手段來遏止這種情況 實際罰的金額我也忘了 : 反正類似晚一小時罰50塊這種不痛不癢的的小懲罰 : 結果因為一小時只要50塊 比起原本的學費和其他托幼手段來說 實在太便宜了 : 反而造成大家變得更愛拖延來接小孩的時間 因為罰錢讓幼稚園延長帶小孩超划算的 : 結果讓幼稚園更困擾 發現這根本自找麻煩 所以決定廢除這個新措施 : 但這下問題卻變得更嚴重 因為原本晚一小時還要罰50 但是現在廢除了 : 變成可以免費延長 這下又更多家長延後來帶小孩了 因為根本賺翻了 : 以上例子的結論就是 要罰小錢不如不要罰 不然會造成很糟的成果 : 現在政府搞罰五百萬這種不痛不癢的爛招 : 反而會讓企業覺得我隨便分個紅都幾千萬幾億在發 : 結果不發了反而只要罰五百萬 而且因為被罰錢罰得心安理得 反而更不會分紅 : 最後只會造成更多企業不分紅 因為罰則太輕 : 就算之後政府發現這會出大問題也來不及了 因為假設取消這懲罰反而又會加重後果 : PS.這例子的反例就是要給小獎勵不如不給 : 因為做得要死要活結果只給一點小獎勵 那些人反而會沒有動力努力 : 比如說最好的例子就是一堆激怒獎金了 而類似的是 你給了小獎勵之後就更不能取消 : 因為之前做得要死要活才多這麼一點錢已經夠激怒了 : 你如果又取消的話 只會讓全部的人都喪失動力 : 要賞要罰都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啊 本蛇認為公式如下 在台員工包含工讀生 min=(年營業毛利*15%)*0.5/在台公司人數 max=(年營業毛利*15%)*1/在台公司人數 罰則為一罪一罰 罰款=(年營業額*50%)*0.5/在台人數 每累加一人(0.5%+0.05*N)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2.251.23.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28411727.A.3BA.html
Push5F: 至於人數會被人頭灌水。。待強者補充 04/07 21:04
cha122977: 以後就只剩約聘這樣 04/07 21:49
rabbit2233: 然後全部高普考? 04/07 21:59
smartman123: 然後公司算ㄧ算發現惡性倒閉比較划算,就幾個高層捲 04/07 22:16
smartman123: 款溜了...難道你會算人家不會算嗎? 04/07 22:16
ruthertw: 去內湖問雞胖老大和小葉老大~ 它們很罩的! 04/08 09:59
codehard: 約聘就不能分紅嗎 那就改法律囉 04/08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