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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今天收到某公司RD工程師面試邀請,但HR通知需要帶在現職公司完成過的良 率改善報告。這是否不合理,因為透露出公司機密! 以上只想參考看看各位的看法~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15.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34019618.A.619.html
triptane: 不合理啊 06/11 18:49
kwanles: 這樣會不會犯法?洩漏公司機密之類的 06/11 18:50
chetsai: 他或許只是要證明解決問題邏輯及報告論述的能力,但用前 06/11 18:52
chetsai: 公司的資料來support,我也覺得不妥 06/11 18:52
ganninian: 可以自己用one page介紹做了什麼 06/11 19:40
ganninian: 但絕不要提供細節 不然會有法律問題 06/11 19:41
chetsai: 恩恩 感謝各位~會再注意的! 06/11 23:38
YJM1106: 寫過論文嗎? 用論文摘要的寫法就可以了 06/12 01:54
willie0171: 不要給!如果是敵對公司不是要人是要情報怎麼辦? 06/12 08:45
elite840: 別讓自己吃上官司 06/12 14:18
elite840: 告訴HR 基於保密原則 無法提供 06/12 14:19
elite840: 也許他想測試你工作保密原則 06/12 14:21
chetsai: 謝謝各位提醒,基於道德問題,會先與HR說明無法提供。 06/12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