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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這篇新聞之前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922/568547.htm?from=fb_et_news 我的想法就是口頭offer 就繼續投履歷 可是看完之後 才發現民法153條 各位覺得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18.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42936983.A.6A4.html
watashiD: ...你拿民法跟主管講,還敢在下面工作嗎= =" 09/22 23:59
wumingxian: 口頭offer你怎麼舉證?? 要是對方打死不認呢? 09/23 00:02
wumingxian: 還是面試時要上演諜對諜攻防戰全程錄音? 09/23 00:03
ting301: 你這樣搞以後恐怕沒有企業敢用你 原因是破壞團體和諧 09/23 00:03
ting301: 活在灣灣鬼島就認命吧 09/23 00:04
yandin: 第一天找工作-.- 09/23 00:19
abc0922001: 就是沒上科技版,才會不知道拿到紙本offer才是真的 09/23 00:28
ashyang: 如果告成功,對勞工也是好事啊.. 09/23 01:26
ashyang: 我電腦都還有第1次被莊笑維的口頭offer錄音檔.. 09/23 01:27
olliekr: 那以後錄取未報到公司也來告妳怎辦? 09/23 07:22
cobrasgo: 那發口頭OFFER你也答應要去,最後沒去的話公司可不可以 09/23 07:50
cobrasgo: 告你? 09/23 07:50
cobrasgo: 要是每間公司面試完當場發OFFER也要求你當場決定,你覺 09/23 07:53
cobrasgo: 得是好還是差? 09/23 07:53
accin: 同樣例子如果在歐美呢? 09/23 08:33
sasanmo: 民法沒有甚麼強制力,最多就是賠錢了事,工作還是另找 09/23 09:36
bluewindwmg: 整篇回文的好多奴喔 09/23 19:32
randystock: 樓上不是奴,難道你自己開公司當老闆? 09/23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