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Chih (星星)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討論] 口頭offer
時間Tue Sep 22 23:54:42 2015
我覺得最好告上法院
這樣以後有判決下來
這樣資方才不會得寸進尺
基本上 台灣企業沒有道德規範的人實在太多了
但是卻要求每個人有道德規範
※ 引述《fox1986 (13號)》之銘言:
: 在看這篇新聞之前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922/568547.htm?from=fb_et_news
: 我的想法就是口頭offer
: 就繼續投履歷
: 可是看完之後
: 才發現民法153條
: 各位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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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final01: 你幫忙出跑法院的錢如何?? 09/22 23:57
推 avgirl: 讚喔!!!告下去,賠多少由法官決定喇~~~ 09/23 00:00
→ avgirl: 沒告就是吞下去,告了還有機會拿到錢~ 09/23 00:01
→ avgirl: 反正沒工作的人,時間最多~~錢錢的話,有心去搞可以不用付 09/23 00:03
→ avgirl: 到很多,甚至半毛錢都不用~~~ 09/23 00:03
推 lponnn: 大告人時代 09/23 00:38
噓 Mickey007: 1樓還好吧? 09/23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