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之前面試過幾家都會有談到試用期三個月的部分 但最近想去的一間卻要到六個月 在面試一開始人資是就有提到相關的問題 只是想想還是覺得奇怪 看到錄取通知單也明確標示 擬先以定期契約錄用,(試用期間)定期契約六個月 這樣算是正常嗎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沒保障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12.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51026041.A.74B.html
luckysmallsu: 先猜海公公 12/25 15:17
dakkk: 這是真的試用期 12/25 16:18
dakkk: 以往其實契約沒分試用期的 12/25 16:18
b2993: 所以簽了就不會受到勞基法的保護了嗎 12/25 16:51
qaz123000: 漢民?? 12/25 18:12
SORAChung: 試用期也受勞基法保障,只是前三個月內可以無預警開除 12/25 18:23
SORAChung: 當然你也可以無預警辭職就是了 12/25 18:24
orangelolly: 現在還有試用期? 12/25 19:08
s860134: 勞基法沒有 "試用期" 的定義 12/25 20:06
s860134: 牴觸勞基法的私約是沒效 就算做一天工都要符合勞基法 12/25 20:11
s860134: 反正就是要你滾蛋就照到職天數算資遣 雖然很少就是了 12/2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