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Tech: 簽約都是假的,法律就規定一切以系統配對為準。有公司會違01/19 19:38
→ DrTech: 法強制你去,根本無效01/19 19:38
→ DrTech: 多簽約再拒絕,才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正確做法01/19 19:38
推 DrTech: 只有內政部的簽約,或入職的勞動合約才要認真。01/19 19:41
→ SigmaLIU: 你內政部資料都沒送之前都還可以決定,如果他有給你簽01/19 20:06
→ SigmaLIU: 約金頂多還他們(手續費或稅金都自行吸收)01/19 20:06
推 urax71: 雖然知道內政部系統配對為準 不過簽約又沒去真的不會黑掉01/19 21:45
→ urax71: 嗎?也就是原PO說的未來不錄用之類的01/19 21:45
→ kurata: 你都已經想毀約還想進他們公司嗎? 怕就不要毀約呀...01/19 22:01
→ DrTech: 工作都能隨時離職,何況是連報到都沒有的簽約。01/19 22:38
→ DrTech: 不相信幹嘛來這個版問?01/19 22:41
→ DrTech: 至於換個更好的工作就會被列入黑名單,拿一堆Offer的強者01/19 22:42
→ DrTech: 早就黑掉無法生存了,實際上有嗎?01/19 22:42
→ DrTech: 擔心會被列入黑名單,根本是庸人自擾的行為。 01/19 22:44
推 ja11s4o1n7: 公司也不會因為少了你就不能運作...有很多人想進01/19 22:47
謝謝各位建議,我是代友po文,我會轉告他的
※ 編輯: remix8145 (223.141.51.113), 01/20/2016 00: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