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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在洗澡的時候想, 如果我是CEO要怎麼出面回應。 其實勞方資方在台灣就業市場上一直處於不對等的狀態, 勞方往往被要求過多如同俎上之肉, 所以今天有不平之聲也是情有可原, 這件事我希望檢討的是制度,而非任何一個人。 1.未來敝公司絕對不需要面試者提供以往就業薪資所得數字。 2.一旦決定錄取,要不要來報到、甚麼時候報到,都給面試者絕對的選擇權。 3.將面試者都當成客戶,成立意見信箱,有甚麼指教或建議都可以有管道。 痾,想不出來了... 其實就是一間尊重求職者, 願意抱持平等、開放,彼此心懷誠意的感覺吧。 還有誰來補充一下,讓公關部明天有個參考? ※ 引述《tiencheng (第一支舞)》之銘言: : 這整件事情我認為最不合理的地方是 : : - HR 要驗資是其本份 : - Offer 尚未發出就要求面試者離職 : 若我是面試者, 對於第一項, 先不論簽署薪資保密協定的法律問題. : 對於新公司的這個要求, 我給也不是不給也不是, 兩面都不是人. : 不給的話, 新公司 HR 可能會認為無法驗資而不予錄取 ; : 給的話, 搞不好新公司 HR 把 "忠誠考核" 當作最終目標, : 面試者既然敢違反與前公司之保密協定, 表示這個人是沒有誠信的, 那我怎麼敢用他呢 ? : 話要怎麼解讀, 一切盡在 HR 身上, 所以這件事對於面試者來說根本就是刁難. : 對於第二項, 這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 基於對等原則, 在尚未給初正式 offer 之前, 怎麼可以要求面試者離職呢 ? : 再者, 即使給出了 offer, 是否報到也是面試者選擇的權利, : 用人單位實在不適宜再三催促離職相關事宜. : Offer 上記載著應報到之日期 / 職稱職等 / 薪資等事項. : 若是面試者屆時延期報到而又未獲得新用人單位之同意, : 新公司是可以宣告合約無效的. : 但無論如何, 新公司用人主管都不應催促面試者趕快離職. : 我個人也常在審視面試履歷資料, : 關於有爭議之處, 敝公司 HR 希望主管 "儘量避免" 私下跟面試者進行 offer 協商. : 若有法律疑慮問題, 應交由 HR / 法務出面協調, : 而技術背景出身的主管私下用 Line 跟面試者溝通. : 一來不夠正式, 二來因為可能欠缺法律相關知識而可能面臨違法問題. : 謹供大家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81.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57283655.A.CB1.html
fnck: 面試者提供薪資條,核發獎勵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 03/07 01:04
OpenGoodHate: 自己都顧不完了還幫他想怎麼回文 03/07 01:04
GoalBased: 看就知道你是負責做事的不是負責講話的 03/07 01:11
GoalBased: 這個時候就是講好聽話 或是冷處理 給承諾幹嘛 03/07 01:11
rockalife: 從CEO回文就知道他還不知道事情嚴重性 03/07 01:13
ReiFu21: 這間公司虧很大 因為只看期望薪資給薪 03/07 01:15
chuegou: 公司內部定調為面試的溝通不良,需要CEO回應太奇怪了 03/07 01:20
chuegou: 連這種事都要CEO發言才能解決,那些主管幹什麼吃的? 03/07 01:22
ccps0711: 一樓XD 03/07 01:23
havanabay: 幹嘛幫他們 有問題的公司就不要推坑了 03/07 01:26
rockalife: 好笑的是 他臉書2月還發文說別人投訴一間很雷的旅行社 03/07 01:39
rockalife: 殊不知自己公司跟那間超雷的旅行社一樣 03/07 01:40
popher: 1f讚喔 03/07 02:01
gary73183: 你在洗澡還在想這個事.....你真的很鄉民耶 03/07 02:08
TokyoHard: 我會請求職者簽自願提供薪資同意書再核發獎金 03/07 02:15
alamabarry: 面試者簽署自願被調查薪資同意書 03/07 02:24
Argos: 正確作法是低聲下氣誠懇道歉 然後言明會懲處底下相關人員 03/07 02:30
Argos: 這樣至少能止血 代表老大有在管 像這樣搞不清楚狀況還修文 03/07 02:31
Argos: 的處理方式 也難怪他會創業這麼多次囉 呵呵呵 03/07 02:31
Argos: 就算今天事實是面試者真的有誇大 你也要先道歉博取同情再說 03/07 02:32
Argos: 更何況事實也不是如此 一錯再錯步步錯 這位CEO危機處理能力 03/07 02:33
Argos: 可見一般 03/07 02:33
tdkblur: 西依歐看起來就很嫩 應該沒啥累積工作經驗 天生老闆命吧 03/07 06:14
Push5F: 薪資好低的公司,牛蛇都可以出來當老闆了Q_Q 03/07 07:49
balius: 面試地點可視需要改在便利商店... 03/07 08:08
gj942l41l4: 2不太可能吧 1,3合理 03/07 09:03
cka: 他沒差..反正是遠東集團的..大家罵這麼兇遠傳還不是好好的 03/07 09:51
alpe: 原照集團人事流程,經這次事件,XX會檢討流程以符合各位期. 03/07 10:38
alpe: 期待,以求與時俱進,跟大家一起成長。 03/07 10:38
alpe: 這樣回應該簡單又能平息事件吧? 03/07 10:43
KanoLoa: 就說 願賠償J的時間與精神損失費用。看起來多有誠意 03/07 10:52
KanoLoa: 其實網路風向跟服務業很像,總之先道歉都不會太錯 03/07 10:53
KanoLoa: 道歉還想偷渡藉口的就會被鄉民打臉了 03/07 10:53
bmmbmmbmm: 1F是不是還要簽「自願提供薪資條同書」XD 03/07 11:10
psinqoo: 樓下有案例被告 03/07 12:53
psinqoo: 不要傻傻的提供 樓下那個有寫得很清楚 03/07 12:53
Argos: 也是啦 反正他大老闆就是錢多 ㄟㄟ你知道什麼叫財大氣粗嗎 03/07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