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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科技業先進好,發這篇文之前 朋友與我想先聲明幾點事情: 1. 我不是我朋友,我有40歲的朋友 不代表我也是40歲。 2. 朋友請我發這兩篇文一方面是希 望大家若接到他的公司徵才,可 以多考慮一下 (知道是哪家的人 就知道,可自行爬文不方便多說 )。 3. 要噓文的也請仔細看完內容再噓 ==========我是分隔線=========== 以下是本篇文章正文,以朋友角度 敘述: X聯X公司因雙週工時未達勞基法規定 之84小時,依規定優於勞基法除明文 規定之節日外,可以不依照所謂的補 假,例如2015/4/3(五)係補4/4(六) 的假期可不實施,而4/6(一)則必須針 對4/5(日)實施補假。但公司因營運狀 況不佳,原訂要員工於4/3當天休無薪 假,營運狀況不佳常肇因於國際市場機 制影響,故偶爾實施無薪假員工其實可 以接受。然而該公司強迫有特休的員工 必須使用特休,未滿一年之新進員工才 可以使用無薪休。經電話中與"勞動力發 展署"確認,公司發放薪資不低於最低薪 資的狀況下,的確可因營運狀況實施無薪 假,但不可"*強迫使用特休*"。   惟公司管理部因不想留下證據,不採 公告方式說明,而使用主管直接告知部屬 強制使用特休。此舉動已不只發生一次, 僅以2015/4/3為例。影響層面包含未來員 工必須使用特休假時,已經被公司強制用 盡,就必須使用事假請假進而影響員工之 全勤及全勤獎金權益。 ==================================== 下述為勞工局回覆之內容: 另有關補假疑義,因該公司調移實施國定 假日使每2週正常工時自法定84小時縮減為 81小時,104年(下同)全年實休假日經勞 資會議協商排定為113天 (含國定假日), 於法尚無不可。因部分國定假日已調移為 正常工時之出勤日,且本次抽查勞工大多正 常出勤,尚難認定有您所述強迫使用無薪假 或特別休假之情事。 備註:   此次勞工局勞動檢查,並未檢查員工 出勤之刷卡紀錄(該公司有刷卡打卡制度), 所以未查出有集體休假之狀況,對勞工局 之執行勞動檢查方式感到失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241.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58526822.A.FC6.html
NoLoveNoMore: 啥 你居然希望勞工局查得出來XD03/21 10:48
ts012108: 勞工(ㄗ ㄈㄤ)局03/21 11:17
ewing112233: 很難定義~到底要給無薪還是裁員...03/21 11:19
louis123321: 勞檢員我親自遇到的都蠻用心的啊 我代表資方時03/21 12:16
louis123321: 覺得勞檢很難搞xdd03/21 12:17
kenwufederer: 本來就不應該有無薪假03/21 12:20
kenwufederer: 資方完全得利,除非勞方病假全薪才合理03/21 12:21
kenwufederer: 沒單放假不用付錢,怎樣都不會虧,慣老闆03/21 12:21
codehard: 你居然對資動部有期待03/21 12:49
lucas01: 建民連自己蒐證提告都不會 siho03/21 18:53
建民葛格最近回春表現還不錯唷
pttuser: 連公司都不敢說的奴工還是洗洗睡吧03/21 19:18
安安你好,剛畢業在找工作嗎?
amanda42902: 感覺很像我前公司會幹的事,連名字都像03/21 19:38
※ 編輯: bluewindwmg (36.234.204.80), 03/21/2016 19:59:50
lovewsc: 大聯大??? 03/23 00:51
ewing112233: 和聯碩 03/23 14:41
Biglottery: 大聯大?? 04/04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