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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年薪百萬大大好 小魯剛退伍 正面臨人生第一份正職工作 其中月薪最高的公司寄了Email的錄取通知 信中說因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以短期聘用的方式進行 試用期後為正式職員 文件裡也寫明短期雇用期間 x年x月x日至y年y月y日 剛好三個月 想問問看各位大大 這短期僱用合約是不是業界常態? 或有共同經驗的朋友能分享 讓小弟壓壓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0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76887717.A.859.html ※ 編輯: carryseven (49.159.106.8), 10/19/2016 22:44:22 ※ 編輯: carryseven (49.159.106.8), 10/19/2016 22:50:13 ※ 編輯: carryseven (49.159.106.8), 10/19/2016 22:54:48 ※ 編輯: carryseven (49.159.106.8), 10/19/2016 22:58:22
guest0079: 這不是常態 但也表示你通過試用期有機會跟他們重談薪水 10/19 23:03
guest0079: 公司不會主動談 是你三個月通過試用後主動談 不然走人 10/19 23:04
carryseven:轉錄至看板 Soft_Job 10/19 23:11
getbacker: 有時候是某段時間會很忙,臨時性的增加人手,高峰期過 10/19 23:31
getbacker: 了之後就是看你好用就轉正,普通的話就掰掰 10/19 23:31
IBIZA: 這是用短期合約創造勞基法上沒有規定的試用期 10/19 23:42
IBIZA: 依法, 這種合約是沒有效力的, 不能因此剝奪員工對於資遣費 10/19 23:45
IBIZA: 的請求權 10/19 23:45
DrTech: 不是常態-這種公司太爛了。建議當作賺旅費騎驢找馬 10/20 12:03
DrTech: 說你要去,然後試用期繼續找工作。 10/20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