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owervalue: 錢要拿到 11/23 12:37
→ MOONY135: 錢最重要 11/23 12:39
推 nabachizuru: 錢要拿到+1 同時公佈爛公司名稱 11/23 12:40
推 matchqqq: 濫公司,公佈名稱! 還威脅了耶! 錢要拿到+1 11/23 12:42
噓 icelaw: 騙你的啦 離職證明沒有這項 亂寫的話 找勞工局調解 11/23 12:43
推 freez: 拿錢走人 +公布 11/23 12:43
推 z110663: 聽公司狗屁,拿非自願離職。告訴他不給就讓媒體知道 11/23 12:43
→ WenliYang: 錢最重要 人資話都不用聽 11/23 12:49
推 soulgel: 聽他再屁 11/23 12:49
推 scratch01: 擺明亂搞 11/23 12:50
推 ting301: 靠邀到底敢不敢公不公司名稱啊 他讓你工作難找 11/23 12:51
→ scratch01: 說寫不適任就出去爆公司名字跟他亂搞 11/23 12:51
→ ting301: 你就讓他公司以後找不到人 11/23 12:51
→ izzymetal: 其實文件上有很多選項 5個,前4個都是公司經營不善的 11/23 12:53
→ izzymetal: 選項 第五個才是員工不適任 11/23 12:53
→ izzymetal: 不過無所謂 他在嚇你而已 未來公司除非來問 不然新公司 11/23 12:54
→ izzymetal: 不會知道 11/23 12:54
→ izzymetal: 拿到非自願 至少半年不用擔心 11/23 12:55
→ izzymetal: 如果下一份工作已經在等你了 有沒有拿到就無所謂 11/23 12:55
推 im7260393: 把整件事跟新來的工程師說,這種公司要跑一起跑 11/23 12:57
推 mathrew: 離職證明? 現在找工作會需要離職證明? 11/23 12:57
推 ccpz: 你想想大家都這樣做,那這個註記基本上也沒可信度 11/23 12:59
→ ccpz: 如果有個主管因為要逼退人,而把他寫不適任,那他為什麼 11/23 13:00
→ ccpz: 又會相信別人的不適任是真的? 11/23 13:00
推 ofpurity: 我這份工作確實要離職證明和健保轉出單 11/23 13:10
推 CaptainWill: 新來那個巴庫一定很厚 不然就是很奴 11/23 13:13
噓 sai0720: 好耳熟,2008某企業砍人的手法,後來前董事長又回鍋 11/23 13:14
推 lammin: 拿錢 公布 11/23 13:16
推 ccpz: 看不看是一回事, 看了信不信又是另一回事 11/23 13:16
噓 atpx: 不用擔心,除非你是應徵主管,小兵沒人在做reference chec 11/23 13:18
→ atpx: k 11/23 13:18
→ atpx: 會這樣問表示不是在社會打滾多年,不用想這些 11/23 13:20
推 brent43: 絕對不要自願離職,公司只是想省資遣費而已 11/23 13:21
推 lammin: "叫我對外宣稱是有是因為有更好的機會離開" 剛注意到原文 11/23 13:24
→ lammin: 這句,如果被資遣,就寄信給大家說明離開的原委,打他痛點 11/23 13:25
推 dreamamy1: 資遣費重要 11/23 13:27
→ flyBfrog: 勞動部已函釋服務證明內容相關規範,雇主僅可寫上服務年 11/23 13:29
→ flyBfrog: 服務年資、薪資等,若寫上對勞工工作態度、能力的評價 11/23 13:30
→ flyBfrog: ,有違法疑慮。發文字號:(83)台勞資二字第 25578 號 11/23 13:32
→ snowdarkness: 尋求版上協助 你又不想參考版友說的 大家能怎麼辦 11/23 13:35
→ kissa0924307: 你用勞健保轉出證明通常公司都會收啦 別擔心 11/23 13:43
推 laladeer: 求站內信公司名稱 11/23 13:44
推 geeg: 離職證明沒有不適任這欄,公司敢開你就告,倒楣的是人資。 11/23 13:59
推 CCben: 敢開就告++ 11/23 14:02
→ geeg: 年資幾個月不會打電話去問啦,主管都愛用這招來唬人 11/23 14:02
推 verydisco: 拿錢最重要 別聽主管在屁話 11/23 14:07
推 vchenkoshe: 有錄音嗎? 11/23 14:10
推 osmanthusjo: 你下一間公司看不到你的非自願證明啊 只有勞保局會 11/23 14:20
→ osmanthusjo: 要那東西 11/23 14:20
推 Hikkiaholic: 其實離職證明會寫原因啊 不懂怎一堆人說沒有 11/23 14:30
→ Hikkiaholic: 雖然沒啥好隱瞞的 11/23 14:31
→ Hikkiaholic: 資遣天經地義 公司爽隨時都能資遣你 11/23 14:31
→ Hikkiaholic: 一直怕被看到反而代表你怕被資遣 跟跟本不用怕 11/23 14:32
推 Hikkiaholic: 做好每一小時都可能被資遣的心理準備才是健康的 不 11/23 14:34
→ Hikkiaholic: 用去怕 11/23 14:34
→ Hikkiaholic: 當初公司給我兩張 我還是選講資遣給資遣證明 11/23 14:35
→ Hikkiaholic: 去怕就綁手綁腳 跟本不用 11/23 14:36
推 Hikkiaholic: 一件公司爽隨時都能做的事你要怕 那你未來人生永遠 11/23 14:40
→ Hikkiaholic: 活在恐懼中了 11/23 14:40
推 oherman: 拿到遣散費比較重要 11/23 15:17
推 balius: 大家都說不管多少拿到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最重要,但決 11/23 15:43
→ balius: 定怎麼做還是要樓主自己來... 11/23 15:44
→ giantwinter: 錢拿阿 根本沒有紀錄 11/23 16:42
推 fallforward: 鄉民們都給你中肯的建議了,剩下就看你自己決定 11/23 17:14
推 tenbear: 可以寫那一款事由解雇 也就是註明不適任 公司可以這樣搞 11/23 17:18
→ tenbear: 沒有違法問題 自己斟酌 11/23 17:19
→ ptx003c: 自己的權益要靠自己爭取 11/23 18:10
→ ewing112233: 不適任11-5條~屬非自願性離職 11/23 18:34
→ joemax19: 要求資遣費跟非離職證明就對了,這樣才能領失業補助 11/23 18:51
推 nixon00: 聽他放屁 11/23 19:14
→ fanix21: 鬼扯 11/23 19:15
推 lethedai: 直接找勞工局介入協調非法資遣,HR就怕了,同時一邊找工作 11/23 19:36
→ lethedai: 找到再走 在商言商 記住你也不是做慈善事業的 11/23 19:37
推 ccuyin: 非自願給勞保局才能領給付阿!!非自願離職上寫就給他寫, 11/23 19:40
→ ccuyin: 轉出單上又不會寫 11/23 19:41
→ ccuyin: 上面會勾第11條第幾款而已,5就是不適任,只寫到這 11/23 19:42
推 lethedai: 公司可以隨意開非自願離職這是他的權益,但是非法資遣官 11/23 19:46
→ lethedai: 司 法官還是要請公司證明如合不適任 不然就是非法資遣 11/23 19:47
→ lethedai: ,如果非發資遣官司成立,公司就要賠更多,賠到你找到工作 11/23 19:48
噓 harrison1474: 阿你不會跟新公司說被逼迫離職喔 11/23 19:48
→ lethedai: 上法院前 要先讓勞工局介入協調,協調不成立 就有理由上 11/23 19:49
→ lethedai: 法院,上法院時公司就處在劣勢,勞工局也能證明是非法 11/23 19:50
→ lethedai: 解僱 所以一般來說有經驗的HR都怕這樣 顯然主管跟HR很菜 11/23 19:51
噓 ccas: 假的,離職原因寫不適任 對找下份工作完全沒影響 11/25 05:31
推 m13m13m: 不要鳥他啊 他亂寫 你找勞工局&上版po文請大家來幫忙看看 11/26 19:20
→ m13m13m: 離職時你該有的權利(錢, 沒休完的假期...) 11/26 19:21
→ m13m13m: 全部都要要回來. 11/26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