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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不能從示事相同的行業?這與憲法相違背,工作權為何可以限制? 群創有與這些人簽約嗎?有簽約金嗎?離職後若不從事相同工作,哪家公司願意聘僱沒經 驗的員工。 最諷刺的是,群創當年不也挖走友達一群研發人員。 中國為何可以挖走台灣的研發人員?企業主真的不知道嗎?在你多買一輛跑車,一台飛機 時,有想想員工的生活嗎? 常常聽到"香蕉只能請猴子”,好像還滿有道理的。 ※ 引述《wahaha23 (請勿拍打餵食)》之銘言: : 群創48離職員工到中國 郭台銘怒發存證信 : 蘋果日報 : https://goo.gl/TuNc8p : 郭董大動作整頓群創! : 根據今日出刊的《鏡周刊》報導,鴻海集團面板廠群創在2個月前才對48名跳槽到中國 : 虹光電的離職員工發出存證信函,要追究違反營業秘密責任。 : 根據調查,這項指令是由郭台銘辦公室直接下達,當郭董得知群創可能會遭對岸掏空技 : 大為光火,下令進行蒐證提告,準備進行反擊,還想趁機整頓就奇美電勢力,包含王志 : 在內的群創高層見事態嚴重,這才向離職的48名員工寄出存證信函,「要給郭董一個交 : 」。 : 依照《營業秘密法》規定,一但損害到群創利益,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這些 : 工都到中國任職,依法加重刑責,最高可求處10年有期徒刑,所以收到存證信函的48名 : 工各個壓力沉重。 : 對此群創公司表示,對於任何洩漏公司機密資料而損害公司的行為,絕對不會寬待,但 : 員工發出存證信函一事,群創不予置評。(張鈜閔/綜合報導) : 不想吃包子配汽水臭了嗎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7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80505091.A.85E.html
sai0720: 鍋貼皇…我說才算數11/30 19:27
waitan: 包子48聽起來很厲害11/30 19:30
Taiwanbiru: 除了簽約還必須提供每個月50%原本薪資待遇才算數。 11/30 19:30
tedium: 不給錢的競業條款 海邊最愛的路數11/30 19:31
※ 編輯: vcx530 (42.72.72.4), 11/30/2016 19:34:12 ※ 編輯: vcx530 (42.72.72.4), 11/30/2016 19:35:41
hipmyhop: 可樂XDD 11/30 19:36
※ 編輯: vcx530 (42.72.72.4), 11/30/2016 19:39:20
mart9266: 老闆會想到員工怎麼可能 11/30 19:45
harrison1474: 不給錢的競業條款等於無效 11/30 19:50
forfan: 擺明告不成,我只想知道,被告了還要出庭浪費時間,最後可 11/30 19:54
forfan: 以反告誣告或啥的嘛? 11/30 19:54
kynoko: 組個男團跟AKB48ㄧ較高下 11/30 19:56
mannypo: 要反告能拼得過海邊律師團嗎? 11/30 20:01
KurakiMaki: 海邊律師團拼得過中國企業跟官方? 11/30 20:02
harrison1474: 如果他告你告不成 誣告的證據都直接有了 應該有機會 11/30 20:03
kitune: 那個老頭擺明就是林北最大 跟他認真幹嘛 11/30 20:04
avgirl: 87 11/30 20:17
avgirl: 它們只是要耗時間惹,搞到你心神不寧 輸瞭也沒差 11/30 20:18
avgirl: 因為官司重點就不是贏阿 11/30 20:19
martin0401: 笑點是群創哪還有技術秘密可以給人家掏 11/30 20:19
ptta: 採棉花也沒什麼技術,但是莊園主人還是要抓黑奴 11/30 20:30
gotta: 出得起汽水也是請不到工程師 11/30 20:33
now99: 只會名聲更臭而以 11/30 20:35
GGishot: 光是大陸工作要跑回臺灣開庭對這些人就是一種折磨了 11/30 20:43
john61314: 賠一箱汽水夠不夠 11/30 20:55
Taiwanbiru: 從中國跑回臺灣開庭?先起訴得了再說吧。如果真的站得 11/30 20:59
Taiwanbiru: 住腳,鴻海才不會只發什麼存證信函。 11/30 20:59
testutw: 這種傢伙要選總統居然還一堆人叫好 11/30 21:04
wj1009: 都給汽水了,還不滿足,工程師太貪心了! 11/30 21:26
kuokuo1025: 曾有新聞寫著 林百里與郭台銘因挖角交惡 11/30 21:28
centra: 可是群創賺錢也很大方的請員工喝汽水了 11/30 21:29
centra: 食人一口 還人一斗。 XD 11/30 21:30
qazwsx82128: 真的丟臉 11/30 21:31
centra: 離職員工應該要還群創一箱汽水才算有情有義 11/30 21:31
clampsakura: 九二共識忘了唷 敢跟投奔祖國的同胞提告 好膽量 11/30 21:44
lilicoco6664: INX48 v.s AKB48 11/30 21:45
palebluemind: 阿不就是被「汽」走的嗎... 11/30 22:13
Csir: 員工不敢武力鬥爭流血革命老闆阿 11/30 22:24
zszsdd: 還48箱汽水再請記者來拍,也算超諷刺了 11/30 22:53
s7131469: 可悲台廠思維...難怪沒競爭力 11/30 22:55
qooisgood: 競業禁止是合法的啊 只是有時間跟地域限制 11/30 23:31
qooisgood: 然後要補償這段期間一半的薪水 11/30 23:31
qooisgood: 海邊公司養了一大票法務 這種東西他們最懂了 11/30 23:32
qooisgood: 不過全世界都有這規定並不是台灣獨有 11/30 23:32
qooisgood: 營業秘密本來就是這樣玩的 要不然以中國這種 11/30 23:33
qooisgood: 偷拐搶騙的方式來搞產業 歐美公司早倒光了 11/30 23:33
Dissipate: 鬼島的競業禁止不給錢也有逢陸必反的腦包護航 12/01 00:02
Dissipate: 不是喝太多含糖色素飲料喝成智障 就是天生就是個智障 12/01 00:03
XJY13: 汽水+睪丸文 偉哉 郭董 12/01 00:22
JoSue: 所以鴻海有付競業期間的薪水嗎0.0? 12/01 00:50
bryan648: 如果能證明有偷東西離開,就是另一回事了 12/01 01:09
kobe1991319: 長知識了 原來競業條款要有付薪水才有效 之前被唬了 12/01 01:47
mathrew: 競業期間當然要付薪水 一個員工也許就只有這專長 離職 12/01 04:58
mathrew: 了 要求競業條款卻還不用給錢的話 那是要離職當乞丐嗎 12/01 04:58
xx3877: 等學到技術再砍你 台灣人就是喜歡這樣作踐自己 12/01 07:11
nVidiaMMA: 詳細週刊都有報你可以去看 12/01 08:23
skytakezou: 不喝可樂也要被告? 12/01 12:09
oberatri: 鍋董的律師群超強...雖然他這人是出名的oooxxx 12/01 13:33
phaseshift: 年終加發一打汽水挽留人心 12/01 17:41
koln: 學生換讀法律系 保證就業唷 有海邊企業當客戶不錯 12/02 02:28
chung74511: 進公司的時候好像會簽 12/03 01:14
nova06091: 肥宅48 12/04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