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47135: 依照我們公司給的資訊應該是前者 12/24 11:33
推 gofgk: 兩個都沒錯 2.33其中1是本薪 人資說的是單指1.33的部分 12/24 11:33
推 gofgk: 但你領的會是乘2.33的部分..加班費show的是1.3312/24 11:37
推 yenchun: 去看政府的網站範例吧。已經算在月薪了。 12/24 12:48
推 Urgot: 你直接乘2.33是在算那天總共賺多少錢,不是在算加班費...,12/24 12:54
是這樣子嗎?我如果那天沒來上班,那天本身就有一天薪水含在月薪裡面,是這樣的概念嗎?好文字遊戲喔!
反正我禮拜六有沒有去上班,都有日薪150*8*1這葛東西存在。
那新修法的1+1.33、1+1.66前面的1到底是不是個裝飾?
→ Urgot: 單算加班費就是只乘1.33 12/24 12:54
推 ddss: 已經有資方設計好要先申請,核可後才能做加班這件事,意味 12/24 13:36
→ ddss: 著工作量12小時沒在8小時內完成,抱歉,無法同樣你做加班這 12/24 13:36
→ ddss: 回事,13小時的工作量才達到允許你加班的低標,真是勞方的一12/24 13:36
→ ddss: 大勝利 12/24 13:36
推 p1227426: 上八小時是 2.58 其中1是本薪 額外加1.58當天薪水 有少 12/24 15:06
→ p1227426: 跟勞工局檢舉 看罰的錢 公司出還是總務出 12/24 15:06
→ p1227426: 前兩小時2.33 後六小時2.66 總和是當天薪水2.58 =1本薪 12/24 15:08
→ p1227426: +1.58加班費 12/24 15:08
→ Hikkiaholic: 根本完全不重要阿 又不能報 12/24 15:12
→ Hikkiaholic: 加一小時一千萬也沒用 12/24 15:12
推 banana321: 新的算法是不含本薪的 12/24 15:15
→ banana321: 超過9小時部分,本薪另外給 12/24 15:16
推 banana321: 如果修法前本來就是1+1.33,是優於 12/24 15:20
推 mart9266: 修法前是1+1.5 不知道修法後的後4小時公司會怎麼改 12/24 15:23
※ 編輯: pchion2013 (223.141.93.10), 12/24/2016 16:00:10
→ yenchun: 自己看第三點吧。 12/24 16:36
推 yenchun: 網站還真好意思敢放新舊試算表。大剌剌說依舊制一天領700 12/24 16:44
→ yenchun: 。加班一整天領700,我也是醉了。依照舊制雙週84工時, 12/24 16:44
→ yenchun: 那就是一天半領1050,真會為自己解套講得很好聽新法比舊 12/24 16:44
→ yenchun: 法多ㄧ。 12/24 16:44
推 Urgot: 月薪制本來就是30天都有算薪水,你休息日去就是額外拿1.33/ 12/24 17:13
→ Urgot: 1.66,本來的1已有含在本薪,講白就是裝飾,讓你覺得新制好 12/24 17:13
→ Urgot: 棒棒的感覺,其實沒差多少 12/24 17:13
http://imgur.com/bCRKOQe
是記者錯還是你錯?差了一天薪水耶。
※ 編輯: pchion2013 (223.141.93.10), 12/24/2016 17:24:08
→ starinwork: 記者錯,去看資動部網頁吧 12/24 17:37
→ pchion2013: 哇靠 資動部的試算真的廢到笑耶 12/24 17:54
噓 jack852: 爛制度 現在假日八小時也被算在46小時內 加班費少很多 12/24 21:36
→ jack852: 雇主還轉到 幹 12/24 21:36
→ jack852: 賺 12/24 21:36
推 alice78226: 記者和u大的說法是一致的,記者是說休息日那天出勤 12/24 22:38
→ alice78226: 總共領多少,其中包含本薪+加班費,但是休息日的本薪 12/24 22:39
→ alice78226: 你不出勤加班也可以領阿 12/24 22:39
推 nelley: 所以說沒修法前的六日去加班的人就只是多領0.33而已。。。 12/25 01:03
→ nelley: 。。因為1是原本就包含在本薪裡的。。 12/25 01:03
推 lavign: 沒修法前是0.33/0.66 12/26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