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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jkc (萬年死會)》之銘言: : 有電資工會的可以協助說明嗎? : 問了公司為什麼延長使用期間是對員工有利的 但卻不行 : 公司說法是有跟竹科管理局和勞動部溝通過 : 都是認為延長期限都是違反勞基法 只能換錢不能延長 : 這部分沒有解釋空間嗎? : 畢竟15天假 累積兩年也才30天 : 想出國放一個月都都太夠了 : 公司說tsmc也是認為強迫換錢就好 感覺沒什麼機會翻盤 公司說了不一定要相信。自己上勞動部網站問一下最清楚。 新的勞基法的確有規定特休休不完要換錢。但勞基法只是『最低標準』。 如果讓員工可以自行選擇換錢or積假,這不是優於勞基法嗎? 我想不透有何不可?又不是像七休一,牽扯到過勞,有必要一定要強迫只有一種嗎? 有人想積假,有人想拿到錢,可以選不是更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81.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83627436.A.057.html
RTA: 哈,如果能休假不換錢公司一定會要你休假,然後逼你在營休或 01/05 22:46
RTA: 者on call 01/05 22:46
awaeleven: 公司要違法 就直接沒收你的假不補錢就好 01/05 22:55
awaeleven: 何必繞一圈 01/05 22:56
NTULioner: 遞延馬上違法阿 資動部有解釋 01/05 23:27
Leon0810: 積假依現行法令不允許哦 01/06 00:45
Leon0810: 會這樣訂法,是因為積假後過陣子被強迫歸零的慣老闆這種 01/06 00:45
Leon0810: 狀況,遠多於勞工自己想積假的狀況。 01/06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