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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才最近耳聞敝公司加班費將以"全薪"除以240來計算 而以往則是只採用"底薪"來計算 本來以為是不是一例一休改制造成的 結果查了後發現好像是原本的勞基法就有規定??? 那為何敝公司會在這個時間點良心發現呢??? 還有 以前那樣用底薪計算加班費是否違法??? 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7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45.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83683903.A.870.html
wake7078: 240?? 01/06 15:00
wake7078: 以前? 違法? 01/06 15:00
winye: 一樣的疑問,希望這個問題不會被 hr 在留言板突然消失 01/06 16:13
julikeet5: 被檢舉後 改回正常? 01/06 19:53
b210912: 用底薪算就是違法,政府沒抓而已 01/06 19:55
alice78226: 以前違法無誤 01/06 20:41
Leon0810: 以前違法啊 01/06 21:07
b19918025: 以前違法啊 有被查過水表吧 01/06 21:23
ETETETET: 所以以後津貼也會算進去了是嗎?! 01/08 13:01